為。其居位任事者,不限資格,使得自竭其所長,以為治效。且黜陟進退之際,權歸於上,而有司若不得預。”
'69'參看俞宗憲:《宋代職官品階研究》,《文史》第21輯,中華書局1983年版;丁凌華:《宋代寄祿官制度初探》,《中國史研究》1986年第4期;龔延明:《宋代官吏的管理制度》,《歷史研究》1991年第6期;朱瑞熙:《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6卷(宋代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50頁以下;苗書梅:《宋代官員選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414頁以下;張希清等:《宋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73頁以下。當然,俸祿依寄祿官、職錢依差遣只是個大致的說法,宋朝文官等級制的結構錯綜複雜,也有部分俸錢、衣賜是由差遣決定的。參看姜錫東:《北宋前期宰相制度的幾個問題》,《中州學刊》1990年第2期;汪聖鐸:《宋朝文官俸祿與差遣》,載《中日宋史研討會中方論文選編》,河北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70'羅文:《由現代行政學的職位分類看宋代的人事行政制度》,《華岡文科學報》1978年第11期,第145頁。
'71'鄧小南:《宋代文官選任制度諸層面》,河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4頁。
'72'孫國棟:《宋代官制紊亂在唐制的根源》,《唐宋史論叢》,香港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197頁以下。
'73'洪邁:《容齋三筆》卷四《舊官銜冗贅》,《容齋隨筆》,第368頁。
'74'愛宕元:《唐代的官蔭入仕以衛官之路為中心》,《日本中青年學者論中國史》六朝隋唐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52頁。
'75'吳宗國:《科舉制與唐代高階官吏的選拔》,《北京大學學報》1982年第1期;《進士科與唐朝後期的官僚世襲》,《中國史研究》1982年第1期;《唐代科舉制度》,遼寧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8、12章。毛漢光先生也有類似看法:“士族在科舉初期三百年間,利用科舉制度而延長其政治地位”,“在唐代統治階層中,士族官吏仍佔絕大多數,而科第出身者,亦以士族居絕大多數。”《唐代大士族的進士第》,黃約瑟編:《港臺學者隋唐史論文精選》,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頁。
'76'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212…213及第218頁。
'77'例如尉遲敬德為刺史、都督等從二品、三品之官,致仕時“授開府儀同三司,朝朔望”,是以從一品散階致仕。李靖為從二品尚書右僕射,致仕時“乃授檢校特進,就第”,是以正二品散官致仕。分見《新唐書》卷八九《尉遲恭傳》及卷九三《李靖傳》。
'78'參看朱瑞熙:《中國政治制度通史》第6卷(宋代卷),第689…692頁;金中樞:《宋代公教人員退休制度研究》(一),《宋史研究集》第28集,臺灣國立編譯館1998年版,第65頁以下。又洪邁《容齋隨筆》卷九《帶職致仕》:“熙寧以前,待制學士致仕者,率遷官而解其職。若有疾就閒者,亦換為集賢院學士”;又《致仕之失》:“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寵以東宮師傅、侍從。”第92、101頁。
'79'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五《宋制祿之厚》。王樹民:《廿二史札記校證》,中華書局1984年版,下冊第534頁。按,一般認為“在中國曆代封建王朝中宋代官僚的俸祿是最為優厚的”。例如龔延明:《宋代官吏的管理制度》,《歷史研究》1991年第6期;邵紅霞:《宋代官僚的俸祿與國家財政》,《江海學刊》1993年第3期。但衣川強認為:宋代“官吏們如僅靠俸給生活,就無法享受充分的供應。”見其《宋代文官俸給制度》,鄭梁生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77年版,第98頁。近年國內也出現了宋代俸祿低於實際支出的意見。例如郭東旭:《論宋代防治官吏經濟犯罪》,中國宋史研究會第6屆年會論文;何忠禮:《宋代官吏的俸祿》,《歷史研究》1994年第3期。張全明先生則指出:宋初官俸是較低的,元豐至宣和年間俸祿較高,“兩宋時期,從整體看,其官員的俸祿水平大致處於中國曆朝的中上等水平”。見其《也論宋代官員的俸祿》,《歷史研究》1997年第2期。苗書梅先生進而認為,部分宋代官員窮窘的原因,在於中下級官員守選、待闕時間過長,待闕時僅得部分俸料,造成官員實際收入下降;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