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時準點過來賣飯。
他們賣的飯不難吃,也不怎麼好吃,價格是真的非常便宜。比如,在我們學校周圍的夜宵攤,涼麵涼皮都是五塊錢一份,甚至店裡面的還要貴一些。而他們那邊,一份只要三塊五,真是便宜。鑑於這個原因,又考慮到中午太熱難以下飯,我就很經常地吃涼麵涼皮。
別誤會,我這麼說一句,絕對不是說子夜妹子和瑩子姐在虐待我,至少很多時候,我們吃完飯還會買西瓜吃。夏天,一直有冰涼的東西吃,其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作者有話要說:
☆、Chapter 40 回廣州
日子是完整而又連續的,但我的記憶,卻像是被打碎了的瓷制杯子,滿地都是零散的碎片。關於我在深圳與子夜妹子和瑩子姐住在一起的時間,零零碎碎的絮叨了很多,其實也就只有五天。
在那五天裡,我的每一天都被標準地切割成四個部分:上午、下午、夜晚和睡覺的時間。前三個部分,我都是乖乖地呆在子夜妹子的宿舍裡,默默地看《盜墓筆記》和《亨利與瓊》,有時芳芳會過來陪我,有時只有我一個人。看的無聊或者想吃零食時,我就會叫上芳芳,一起去宿舍樓下的小賣部裡,提上去一大包很辣的零食。
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次,是子夜妹子和瑩子姐下完夜班之後,我們四個一起出去吃夜宵。那天晚上,坐在小推車老闆臨時支起的桌子前,每個人要了一份滿滿的麻辣燙。我不記得麻辣燙的味道了,只記得我們四個人坐在一起吃時的場景。甚至是我跟阿琛在一個陌生城市裡的那一年,我和她每週五晚上也都會去路邊吃一碗熱乎乎的麻辣燙。
我回憶中的印象,一直都是停留在一個寒冷的冬天,道路兩邊的樹上只剩下光禿禿的枝條,枯黃的葉子,早就被清潔街道的阿姨掃進了垃圾桶裡。我和阿琛走在那條小路上,夜晚的燈光亮起來之後,兩邊便擺滿了地攤,各式各樣的便宜物品,等著路過的人給以青睞。
我和阿琛買完麻辣燙之後,在他們的攤位旁邊吃完才回去,老闆的生意不錯,小小的桌子旁邊,一直都是坐滿了人。在那一年裡,這種陪伴,幾乎是我全部的溫暖。而在後來的幾年中,我也跟阿琛說過,很懷念跟她一起去路邊吃上一碗熱乎乎的麻辣燙的感覺。那樣,我遠在千里之外一個人的冬天,就不會瀰漫有那麼多的嚴寒。
而今年,我有一次在空間發說說:我希望有人陪我吃麻辣燙。瑩子姐給的評論是:回來,姐陪你去吃!當時瑩子姐正在家裡歇息,我和子夜妹子都不在家,我雖然很羨慕她在家裡豬一樣吃完睡睡完吃的生活,卻沒有足夠的時間回去,再或者,其實我是不想回去的。
再後來,我和芳芳也是同一天離開深圳的,就如我們同一天去到深圳一樣。在離開前的那天晚上,我們四個坐公交去到深圳繁華的大街上,為的,只是大吃一頓。而你無論如何都不會想到,我們所謂的大吃一頓,就是在麥當勞點了漢堡、薯條和可樂。
那一頓麥當勞的大餐,是芳芳請的,原因是她已經出來工作幾年了,而我還在讀書,收入為負。為了感謝子夜妹子和瑩子姐那幾天對我們的照顧,芳芳請我們吃大餐,這是比較文雅的說法。至於真實的情況,也無非就是四個人想出去大吃一頓,又剛好有人願意出錢而已。
我們走在路上時,突然下起了大雨,雖然帶著傘、穿著短褲,身上還是濺了不少水。我們四個略微狼狽地坐在麥當勞店裡,點完餐開始說話,等到點的餐送上來之後,子夜妹子幾乎傻眼了。因為子夜妹子點的玉米羹,那分量,幾乎是一大口就可以吞下去,跟圖片上畫著的廣告相差甚遠。我說不上對這類快餐保有很大的喜歡,只不過在後來,我想大吃一頓犒勞自己時,就會無緣無故地一個人跑去吃麥當勞。
這種神奇的事情,大約也只會在我這種神奇的人身上發生,因為在剛放假時,我們班就一起去了香港實習。在香港時,我們住在香港大學的宿舍裡,標準的二人間,比我們學校的宿舍好很多。而且她們宿舍的牆上,貼了很多青春男女的海報,畫著各種塗鴉,頗具特色。而這些,在我們宿舍這裡,顯然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也由此可見,香港的文化開放和接納程度,要比我們內地寬鬆了很多。也為此,在我們去香港之前,帶我們去的老師就一遍遍地交代我們,在那邊千萬不要亂接傳單,免得誤接了宗教、政治方面的,回去時會很麻煩。而在何冉離開廣州之前,我最後一次見他時,與他一起走在我們學校暖黃色路燈的小路上,何冉也說他前不久去香港玩時,想買本書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