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他的生命力。
理智上說,很痛。如果是在童年時,他一定會在心中痛罵所有叫得出名字的人事物,叫不出名字的他也要安一個名字接著痛罵;如果是在少年時,他一定會指使所有他能指使的玩意去讓造成他受傷的不長眼的東西都痛斃掉,連狗都在指使範圍內,連耗子都不放一條生路;如果是在青年時,他一定滿腦子都在策劃復仇計劃一二三,他傷得越重休息的時間越長,計劃就可以越完備,能弄死的物件就可以越多。
不過,無所謂了,報復回去,再被報復回來,雖然也挺有意思的,但花易膩了,所以這次同歸於盡就好了,不用繼續冤冤相報下去了。之後他去地獄十八層,那些人去十五六七層,哎,不知道有沒有電梯可以串個門啊?
第57章本章純文
掛著兩串鼻涕;花易木然地看著面前髒兮兮又到處是裂紋的鏡子。鏡子裡是個髒兮兮一看就惹人嫌的小男孩,實際年齡七歲,看上去頂多六歲;又瘦又小;陰鬱的氣場裹著全身。
“重生”花易陰測測地從牙縫中擠出兩個字;一股子怒火直衝頭頂,暴躁地一腳踹向了鏡子;讓破爛的脆弱物品終於結束其不堪重負的一生;嘩啦嘩啦,碎到了一地。
“作死的狗崽子,你不想活了,”聞聲而來的大嗓門婦人抄著雞毛撣子狠狠抽向花易。
花易沒躲沒擋;壓低了聲音;鬼氣森森地盯著婦人說:“打死我啊,我好期待的。”
婦人狂怒:“你還敢裝神弄鬼?!狗崽子老孃告訴你,真有鬼到老孃面前,老孃也把它再抽死一次!”
呸,死婆娘,老子當然知道你鬼見鬼愁神見神憂,但你丫的怎麼不再多點膽直接抽死我呢?打什麼屁股,有種衝著頭打啊!好吧,知道你沒種。
花易趴在床上挺屍,對於自己重生的事情依然耿耿於懷,相對之下,被雞毛撣子抽一頓這種小事簡直不值一提。那婆娘看著是兇狠,但也就是個普通的潑辣大嬸而已,頂多能造成點皮外傷,扔著不管也幾天就好的小破傷,這算什麼,想當年他的傷有多少次是踩著鬼門關跳踢踏舞啊,一次養傷不養個半年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受傷了當年毛啊當年,二十年後的事情了。
花易抑鬱,想他殫精竭慮,布了個同歸於盡一了百了的好局,總結自己的一生雖然無益於社會無益於人類好吧,是嚴重有害於,但也算是波瀾壯闊不虛此生,現在眼睛一閉一睜,就來了個倒帶重來,他大爺的辛辛苦苦二十年
真他孃的活不下去了!趕緊再找一夥人來同歸於盡吧!
孤兒院的人都發現,狗崽自從被盤姓院長胖大嬸又抽了一頓後,便老實了,整天整天地沉默不語,搶他東西他也不還擊,還躲在圖書館裡不敢出來。
“終於知道厲害了吧。”某個大孩子得意洋洋,這孤兒院果然還是自己的天下,不長眼的笨蛋早晚要服軟的。
現在還不叫花易而叫狗崽的小孩,窩在號稱圖書館其實更像是廢舊書報兼雜物屋的小房間裡忍著灰塵翻殘缺的舊書。倒不是因為好學,而是作為一個合格的反社會人士,他必須要知道社會是個什麼情況,上一次童年少年時就是因為不學無術,才導致青年時一開始那麼被動
花易把少說缺了一半的書扔開,支著腦袋發愁,等他十一歲時,也就是四年後,花家就會找到他把他接回去,並且出於愧疚對他有求必應,直到他犯的事實在太大了必須捨棄,然後他就脫離最後一個約束他行為的地方,開始縱橫江湖直到一命嗚呼。
再這麼走一次?他還不如現在就自我了斷,也不用費事再等什麼同歸於盡的好物件出現了。上輩子走到最後兩年就已經是無聊之極,這輩子還這麼走?想想就了無生趣,甚至比當個好人更蠢
咦?當個好人?花易琢磨了下,覺得這點子不錯。首先,他對當‘好人’完全沒有經驗,於是充滿了新鮮感;其次,好人容易吃虧,但他絕對不能容忍吃虧,那麼在當好人的同時不吃虧,很有挑戰性;再次,如果他當好人失敗,以他當壞人的豐富經驗,要轉型那是手到擒來不費吹灰之力,退路有保障。
總結,妥了,就這麼辦。
終於發現未來還是有指望的,花易神清氣爽,走出滿是灰塵的書屋,一出門就看到三個滿臉寫著‘找麻煩’的小破孩。
太低層次了,花易不忍直視,作為一個反派怎麼連口蜜腹劍都不會呢?心思寫在臉上,那是炮灰的節奏啊!想想自己曾經還跟他們打了好幾年攻防戰孃的,自己的童年怎麼能蠢成這樣,太不堪回首了!
“狗崽,把那隻兔子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