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2 / 4)

小說:花氏孤兒 作者:瞎說唄

奢絲毫不遜於彤梧的王宮,且因地下常年不見陽光,植物不能生長,這裡的花草有些是以精美的絲絹製成,更有些則是以水晶、寶石、金銀、珠玉製成。譬如三春桃花是熒光流轉的粉色晶石,鳳棲梧葉是靈韻瀲灩的碧綠翡翠。引來地下暗河,地宮中也有假山池沼、湖泊水榭,貼了金羽翠翼的機械木鳥在園囿中鳴唱。有回她甚至看見樹根上趴著剛從泥土裡鑽出來的“金蟬”,可謂以假亂真、巧奪天工。除了日月星辰,凡是地上有的,地下都不缺,甚至更加華美。她曾以為天下最富庶的地方是海都,如今卻要改一改了——鳳都至少是將舉國上下一半的財富埋在了地下,地上的那半,又有一半放在了彤梧的王宮。

據說當年修建這座地宮的工匠,除了累死病死的,最後都要飲下一杯忘塵,將自己畢生的傑作忘得一乾二淨。從此後,這座宮殿,只有歷代鳳都王和她最親信的人才能知道。白姜便是其一。

她住的地方被稱為菡萏宮,寬闊的平臺形如荷葉,周圍流水環抱。沒有殿頂,淺粉、淡藍的紗帳從高大的穹頂斜傾下來,又從中心垂懸著十幾只夜明珠。

蓮華倒垂,蓬子瑩碧。

十五年,她名義上被尊為王,實際上卻是被囚於此。她也曾想逃走,想拼個魚死網破,可孩子還小,她只能委曲求全。如今城兒十五歲了,擺脫白姜的控制,是不是已經時機成熟?纖細的手指捏起雕金鏤玉的花瓶中一朵帶露的鮮紅山茶——每天她還未醒,從外面練功回來的孩子就會將一束山茶送到母親的房間。

這花分佈在鳳脊山北坡不同的高度上,所以無論冬夏,都有花開。

她拈著花,看向鏡裡。錦瑟已經麻利地給她挽好了髮髻,只是還沒有佩戴首飾。墨染的青絲,如雪的面龐,額間似火的紅痕,不用任何的修飾,她還是那樣明然照人,似乎歲月絲毫沒有留下痕跡——十五年來,最安全、最不被白姜懷疑的打發時間的方法就是保養容顏;而細心的孩子也總喜歡從外面弄些養顏的東西回來,這倒是讓她最開心的——是的,孩子,儘管只有一個活了下來。

看錦瑟拿起了鳳釵,她道:“不必了,選兩朵清雅的茶花簪上吧。”

妝成。粉色抹胸,淡藍長裙,藕荷色的披帛罩衫,一身淡雅。頭上簪了兩隻山茶花,一隻半白半粉,一隻粉中帶藍。轉身,如瀑長髮拂出馨香屢屢。

從容高傲地抬起頭,她不是渤瀛侯府的傲初塵,不是錦官城裡的花氏妻,而是鳳都的顏棠華。她的容貌和尊貴配得起她的名字,海棠之華,奪盡顏色。

鈺京。大雪紛飛。

西擎閣中商晟偎銅爐、倚憑几,裹著玄面貂裘看大敞的殿門外鵝毛大雪紛揚飄落。幾杯暖身的烈酒下肚,眼前這白茫茫的一片竟讓他有些想念玄都、想念丈雪城——已經三十多年沒有回去看看了

奉旨而來的玉廷王沒有打擾帝君的思緒,只是靜靜地跪坐一旁,在銅爐邊暖著手。直到商晟回過神來,打量花傾之還算知冷暖地穿裹得嚴實,才懶懶道:“喝杯酒,暖暖身子。”花傾之頷首,自斟自飲,等著商晟首先發話。

“過兩天,朕想派人去鳳都運些茶花來。”商晟道。

花傾之略一凝眉,“鳳都年年向鈺京進貢茶花,陛下何必專遣人去?”

商晟搖手,“朕聽說他們進貢給鈺京的根本都是些尋常姿色,而非極品,所以這次朕要親自派人去。”

鳳脊山的茶花花傾之年少征戰時就曾見過,有些品種花色確實比進貢來的還要好。但只不過是玩物而已,玉廷王覺得沒有必要,“陛下”

“季嫵喜歡茶花。”商晟打斷道。

聞言,花傾之便不勸了:但凡季嫵喜歡的東西,商晟從來不憚“勞民傷財”,也幸好帝后並非性喜奢靡之人。“娘娘若喜歡,自無不可。”花傾之垂下眼瞼。

“好。”商晟笑道,“朕正想給你要個人。茶花雖美,卻不好養,倒是今朝這孩子一直把雲池宮那幾株茶花侍弄得不錯,所以朕想讓他跟著去。”

歷練歷練原是好事,況且差事不累,也無危險。只是窈瑩剛走,家裡忽然冷清下來,花傾之不願兒子此時離開,便道:“今朝還小,陛下還是派別人吧。”

商晟蹙眉,“朕又不是讓他擔什麼重任。”轉過頭去,又轉回頭來,高聲道,“有你這樣的爹嗎?講不講理?你十五歲的時候都去鳳都打仗了!”

花傾之抬睫:聽商晟話裡的意思,倒似是朝兒自己想去,又怕他不許。

正這時侍臣匆匆呈上一份奏摺,又是異象——隆冬蛇不入洞,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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