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部分(3 / 4)

詩,當翹首洛陽,飽飲而醉。”

在這醉心的笑聲中,司馬康帶著一個年輕幹練的官吏走進弄水軒。司馬光遠遠看見,高聲招手而迎:

“劉郎至矣,當先飲三杯!”

司馬光招呼的這個劉郎,名叫劉安世,字器之,河北大名府人,時年二十八歲,熙寧二年進士,時任洛陽御史留守臺司理院文書。司馬光遭貶至洛陽修書,劉安世不避世俗輕薄,常入“獨樂園”問訊求教,並以微薄之力,解司馬光生活上之所急,與“獨樂園”裡的人都很熟悉。

劉安世走進弄水軒,向司馬旦、司馬光、範祖禹拱手為禮,並致問候,然後從懷中取出一份文書,恭呈於司馬光。

司馬光開啟文書一看,《狀告惡奴行兇案》幾個大字展現在眼前,他大驚失色:

狀告惡奴行兇情由。是日辰時三刻,有“獨樂園”惡奴名呂直者,倚仗判西京御史臺、提舉宮觀使司馬光之勢,逞威雜買務,霸買欺市,以扁擔為兇器,追毆朝廷命宮,氣焰兇熾,無人敢阻,黎庶吶吶,無人敢言。致使被害負傷逃逸,臥床成殘。此等藐視法度,大膽欺天之惡行,狀呈司理院秉公勘治

司馬光看完《狀告》,面色蒼白,雙手顫抖,連聲音也變得驚詫惶恐了:

“不,不,斷不會有這樣的事”

司馬旦的神情也變得陰沉起來,無言地望著神情失控的弟弟。

司馬光急語:

“斷不會有這樣的事!這樣的惡行斷不會出自‘獨樂園’的。器之,這份狀告必定是告錯了”

劉安世神情亦為之愴然:

“晚生也曾作如是想,但狀告上寫得清楚:‘行兇’者是呂直,‘所仗之勢’指的是先生,‘兇器’是一條扁擔,‘行兇地點’在雜買務。晚生身在司理院,職在審理民訟,已察看過狀告者馮安的傷痕,屁股上確有一道青紫傷跡”

司馬光頻頻搖頭:

“不,不,呂直不是惹是生非的人!康兒,快找呂直來!”

司馬康“撲通”一聲跪倒在司馬光的面前:

“父親,不用找呂伯了”

司馬光一下子全然傻了,他如遭雷擊,僵住了口舌目光。

司馬旦長嘆一聲:

“家風喪盡啊!司馬家累世恭謙仁愛,飲譽鄰里,不意今日竟出了此等愧對祖先之事。君實,你就是這樣地治家嗎?”

劉安世已經查清,這樁案件是因謠言啄傷司馬光而引起的,“義僕護主”本可視為正義之舉,但自己是執法者,不能啟示被告反訴於公堂。他已經看出,司馬康可能是知情的,但這位一向埋頭書案、不諳訟訴的善良公子,卻在痛苦之中忘記了這關鍵的一環。

範祖禹心裡明白,御史留守臺官吏馮安的“狀告”,是進一步對司馬君實的中傷,並企圖透過“訟訴”,在洛陽城掀起軒然大波。現時再向司馬君實隱瞞“謠言啄傷”之事已無必要,只有挑明謠曰肆虐之狀才能解除司馬兄弟的誤會。他開口詢問劉安世:

“請問劉大人,這樁雜買務廝鬥案件發生的原委是否已經查清?”

劉安世望著範祖禹,眼睛亮了:

“馮安狀告上寫得清楚:因霸買欺市而起。”

範祖禹斷然否定:

“否!我聽呂直訴說,雜買務爭執廝鬥一事,乃因御史留守臺官吏馮安無端散佈謠言,啄傷司馬先生,而且用心陰險,語言惡毒”

司馬旦、司馬光面面相覷。司馬康則突然醒悟了。

劉安世喜形於色,大聲催促:

“馮安謠啄司馬先生何事?請詳加說明!”

範祖禹憤憤敘述:

“馮安謠言啄傷之一:《資治通鑑》之所以久不成,緣書局之人利尚方筆墨絹帛及御府果餌金錢之賜;馮安謠言啄傷之二:司馬先生與邵雍、範鎮等人的友誼交往形跡可疑;馮安謠言啄傷之三:司馬先生表面喑啞於‘獨樂園’,實與京都紛爭暗中關聯

司馬旦、司馬光驚呆了。

司馬康急忙插話:

“今日午時;老僕呂直闖入‘讀書堂’,訴說御史留守臺官吏馮安謠言啄傷家父之詞,我也在場,只是伯伯父、父親、母親受不了這迫害之苦,才匿而未報。”

範祖禹立即對“狀告者馮安”進行反訴:

“劉大人執法明察。這謠啄毒詞之一,是誣司馬先生為‘不忠之臣’;這謠啄毒詞之二,是誣司馬先生在‘結黨營私’;這謠啄毒詞之三,是誣司馬先生‘插手朝政’。言之不實,即為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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