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部分(1 / 4)

小說:愛國軍閥 作者:負債賭博

(5)豆

也只一個行,沒有店,城隍廟公地上買賣。何子貞是個公安局長,近來做警察隊長,尋烏的反動首領。他在民國十六年領了張帖子開豆行。生意也是十一二月頂大門,兩個月有八百擔。全年約共一千擔,一擔(一擔五斗,一斗十升)豆子抽行佣兩升,每擔豆價七元五毛(每升一毛半),約計抽去百分之四,每年可抽行佣三百元。何子貞是本城人,住在東門外,小時很苦,平遠中學畢業,河南礦務學校讀了兩年,回來當小學教師,當了**年,古柏、潘麗都是他的學生。民國十六年清黨前後,古、潘等領導的“合作社派”,和何子貞領導的“新尋派”發生衝突。民國十六年四月打一仗。民國十七年,三二五暴動把何子貞趕跑。四月,何子貞恢復勢力,大出頭,大罰革命派的款子,後來又做公安局長、警察隊長,漸漸發了些財,在近郊買了田地。他在民國十四年以前,即沒有與合作社派衝突以前,是代表商業資本勢力的,起始組織“留粵學友會”,開辦平民義學,時在民國十年。民國十四年六月,合作社派在縣城開大會,革命派勢力長起來,何便與封建豪紳妥協,並且取得了對封建派的領導地位,成為尋烏最惡劣的反動首領。這次紅軍到尋烏,他才率領警察隊(靖衛團'14)逃往項山。

(6)屠坊

只有三個案,擺在街邊,沒有屠店。三個案是劉?二、陳老二、劉世渭。劉?二從前有百把元本,現在了了(了了即沒有了)。陳老二、劉世渭也完全沒有本錢,因為買豬不必要現錢,豬殺了後收了錢再付豬價,有信用便行。平均每天殺兩個豬,每豬一百斤,每年殺豬七萬二千斤。拿現時說,買豬進來每斤二毛半,賣肉出去每斤二毛八,每斤賺三分,全年可賺二千一百六十元,是個不惡的生意。但要出很多的屠宰稅,從前三家每月出稅百元,每年一千二百元。近因生意較淡,只出一千元,每家也要出三百多元。因為三家包繳屠宰稅,所以三家人以外什麼人也不能殺豬賣,除非自己吃便罷。紅軍入城後,由三案增加到七八案,銷路大增。稅又不要,賺了一個就是一個,屠戶人人歡喜。肉價,紅軍未來前每斤三毛二,現在每斤二毛八。

(7)酒

陳貴和、高元利、元利棧、周裕昌、劉雙盛、凌文盛、彭同孚這七家是較大的酒店,範廣昌、鄺洪盛、駱得利是小酒店。周裕昌(吉安人)、高元利(吉安人)、劉雙盛(本地人)、陳貴和四家是最大的,本錢都不出百元。凌文盛(本地人)、元利棧(吉安人)、彭同孚每家不過四五十元。以上七家都是賣糯米做的甜酒,叫做水酒,因為色黃,也叫黃酒。這是農民和城市貧民一般喜歡喝的,因它味醇,也吃不壞人,又較便宜的原故。分為“雙酒”、“單酒”(只城裡這樣稱呼,鄉下不說雙單而說“好”“淡”),雙酒酒娘多。賣酒以壺算不以斤算。雙酒十八個銅板一壺,是黃酒中最好的,普通人家請客才吃;但也有自己一日三餐吃的,那些酒鬼們每餐喝一點,他就不吃飯也做得。

酒稅是非出不可的。看生意大小,大酒店每月約四毛,小酒店每月二毛,一毛五的也有。

(8)水貨

水貨店裡的東西多得很呀,“山珍海錯”就是它們的標語。水貨商人的榮枯得失,亦是頗饒興味的。下面先舉出各樣的品類,次觀察他們的得失。

鹹魚第一大門。

海帶第二大門。

糖也是水貨店裡出賣,第三大門。分為白糖、黃糖、冰糖、橘餅各種。白糖中有雪粉,看是好看,不甜,梅縣來;有

豆粉第四大門。

豬皮第五大門。

閩筍第六大門

魷魚辦酒席就要用,普通也要。第七大門。

水貨店中的盛衰興替,不可不一述其概要:

順昌老店、順昌興記、盧權利、湯堯階、榮春祥、駱接賜、張均益七家,是水貨生意中大一點的。此外,還有賣水貨的小攤子若干家。其中,順昌老店和張均益是雜貨店兼做水貨。

順昌興記是順昌老店的分支,水貨生意中算最好的,有千把塊本錢,每年向梅縣繳得動兩三百元。店主範祖先,本城人,家中二十多人吃飯,生意賺項僅敷繳用。

盧權利,算第二家水貨店,梅縣人,資本千多兩千元。除水貨外,還做桐油、茶葉、香菇、茶油各樣,運往興、梅做“行崗生意”,他做的水貨生意不如興記,這一宗卻是興記所沒有的。他也能在梅縣繳得些些動,因為他是梅縣人,生意頗紅,繳千把八百都是沒有問題的。他自己兩公婆,請了兩個先生(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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