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聞獲可。王建以王宗滌為東川留後,然後表奏,朝廷本應依例批准,但唐昭宗仍心存僥倖地任命兵部尚書劉崇望為東川節度使,王建不奉詔,朝廷又只得將劉崇望召回,重新任命王宗滌為留後。這表明,唐廷失去了地方的直接人事任免權,藩鎮自行選官任官,然後表奏,已成為定例。這種人事任命方法雖然無視皇權,但至少還承認朝廷名義上的存在,仍稱得上是唐王朝由衰至亡期間地方政令執行和人事選用的一種過渡性方式。此時天子猶在,濫行墨制還被斥為“偽”,以示不承認其合法性。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李克用平定王行瑜後,“天子許(其)承製授將吏官秩”,然“是時藩侯倔強者,多偽行墨制。李克用卻偏偏“恥而不行,長吏皆表授”。這也是為何最後李曜等人等來的都是來自長安的封賞。
要知道,自廣明元年(880)以來,唐天子在二十四年中五次出幸,統治搖搖欲墜,幾近覆亡,有些地方已多年不達皇命。在此背景下,墨制的政令執行方式開始在地方勢力中廣而行之。這些割據者多假託天子,自視已得朝廷授權,以此方法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發令施政,維護統治,只不過墨制的運作方式各有不同。'注:下附墨制在各地實施的例項分析,以為界限,無興趣的讀者請自行跳過。'
【注:墨制在各地的實施。前蜀王建稱:“自大駕東遷,制命不通,請權立行臺,用李晟、鄭畋故事,承製除拜。”王建所謂的“承製”即為天子授權的墨制;又假託“行臺”專權故事行以墨制,“權立”之辭可見其心虛。吳國楊行密將天子特使李儼留在淮南,“建制敕院,每有封拜,輒以告儼,於紫極宮玄宗像前陳制書,再拜然後下”。這是依託天子使臣並告拜帝像之後行墨制的一種方式。在後蜀政權中,“俾行墨制,上自藩方之任,下及州縣之官,凡黜陟幽明,許先行而後奏”。有些地方政權行墨制而史書不名,賴後世所記。元人柳貫在《待制集》卷一八《吳越國命官墨制》中就載:“秦漢而來,每命一官,輒刻印,使佩之其章綬,率有差等。隋唐軍興,始用板授,後易以告身,又有墨制,大抵趨於便矣。吳越以墨制命官,史既闕書。”論及吳越國行墨制之事,可補史闕。柳貫對吳越行墨制之事乃是“趨於便”的觀點可謂一語中的。晚唐、五代所行的墨制實際上就是地方割據者公然拋開朝廷,明目張膽地自行發號施令。
由於晚唐、五代地方權力擴大化,墨制的使用不僅滿足於轄內任官,而是擴充套件到政令執行的各個方面。據《新唐書》記載:“華原,畿。天祐三年,李茂貞墨制以縣置耀州。美原,畿。天祐三年,李茂貞墨制以縣置鼎州。”宋人宋敏求在《長安志》卷一九雲:“天祐中,李茂貞墨制以奉天縣復乾州,領奉天一縣。”宋人江休復《嘉佑雜誌》卷一記載:“李茂貞墨制義州。”以上記載都表明,以李茂貞為代表的地方梟雄不僅用墨制任官,還以此頒佈詔令,以墨制置州,變更地方行政區劃。
還值得注意的是:晚唐、五代時,雖然各地多擅行墨制,但墨制的權威和影響卻不同。河東李克用、鳳翔李茂貞因被賜李唐國姓,有過多次干政甚至挾天子令諸侯的經歷;後梁立國後,他們還以繼唐衣缽和反梁領袖自居,所以他們的墨制更具效力。例如,後梁開平二年(908)十一月,割據淮南的弘農王楊渥遣特使萬全感赴晉、岐,“告以嗣位”,請求他們名義上的認可。開平四年(910)二月,李茂貞就“承製加弘農王兼中書令,嗣吳王”。以墨制的形式對吳越國王位的襲替加以肯定。而吳王因此“赦其境內”,簡直與皇命無異。後梁乾化元年(911)六月,李存勖“遣牙將戴漢超齎墨制並六鎮書,推劉守光為尚書令、尚父”。墨制除授尚書令這第一等的高官,在晚唐、五代實屬罕見,其權威程度可見一斑。
晚唐割據幽州的劉守光曾雲:“方今天下鼎沸,英雄角逐,朱公創號於夷門,楊渥假名於淮海,王建自尊於巴蜀,茂貞矯制於岐陽,皆因茅土之封,自假帝王之制。”一語道出楊渥、王建、李茂貞等割據諸雄“假名”、“矯制”和“假帝王之制”之實。此處的“制”,正是墨制。那麼,為何墨制會在晚唐、五代之時大行其道呢?其實,墨制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從天子和朝廷方面而言。晚唐唐廷日衰,業已失去對地方的控制。因當時形勢所迫,為籠絡地方勢力,贏取他們對皇命和朝權的支援,儘可能地利用他們的力量,而相應授予墨制的權力。如天覆中,唐昭宗為了對抗朱全忠,就“書御札賜楊行密,拜行密東面行營都統、中書令、吳王,以討朱全忠。淮南、宣歙、湖南等道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