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部分(1 / 4)

小說:大秦帝國 作者:冬兒

“此兵家亂心之術也!”陳餘拍案。

“甚好甚好。”孔鮒第一次矜持了。

“再來一則。”子襄一步進門神秘地笑道,“今年祖龍死。”

“妙!彩!”舉座大笑喝彩。

不料,第三日夜裡諸事齊備,孔門儒生正在家廟最後拜別先祖時,充作斥候的兩名儒生跌跌撞撞跑來稟報說,有大隊騎士正朝孔府開來,因由不明。孔府人眾頓時恐慌起來。

卻說自焚書令頒行之後,薛郡郡守連番向總掌文事的奉常府上書,稟報本郡孔裡的種種異動跡象,請命定奪處置之法。老奉常胡毋敬歷來謹慎敬事,每次得報都立即呈報皇城,並於次日卯時進皇械書房領取皇帝批示。對於文通君孔鮒已經逃回故里,然未見舉族再逃跡象的訊息,嬴政皇帝非但沒有震怒,似乎還頗感欣慰地對胡毋敬道:“孔鮒以高爵之臣不告私逃,依法,本該緝拿問罪。念儒家數代專心治學,更不知法治為何物,只要孔鮒逃國不逃鄉,終歸是大秦臣民,任他去了。”對於孔府修築石夾壁牆藏書,而未向郡縣官署上繳任何典籍的訊息,嬴政皇帝也淡淡笑道:“還是那句話,只要孔鮒仍在故里,任他去了。”胡毋敬大覺疑惑,思忖良久,終歸恍然,一拱手道:“自此之後,焚書令與孔裡之事,老臣不再奏闖陛下,盡知如何處置了。”嬴政皇帝破例一笑,沒有說話。

胡毋敬明白者何?蓋當初李斯將驚蟄大朝之議,以奏章形式正式呈報後,嬴政皇帝的硃批是:“制日:可。”當初,帝國群臣正在憤激之時,誰也沒有仔細體察其中況味。胡毋敬則總覺焚書令雷聲大雨點小,心下多有疑惑然也未曾深思,今日皇帝對孔府藏書如此淡漠,實則預設了孔府藏書之事實,胡毋敬認真追思,方才恍然明白:皇帝一開始便對焚書採取了鬆弛勢態,“制日”的批示形式,已經蘊含了這種有可能的緩和。

帝國創制時,典章明白規定:命為“制”,令為“詔”。命的本意,是諸侯會盟約定的條文或說辭;令的本意,則是必須執行的法令。由此出發,“制”與“詔”作為皇帝批文的兩種形式,其間也有區別:制,相對緩和而有彈性,其實質含義是“可以這樣做”;詔,則是明確清楚的命令,其實質含義是“必須這樣做”。到嬴政皇帝時期,秦政已經非常成熟,在百餘年中所錘鍊出的極其豐厚的大政底蘊,對繁劇國事的處置之法,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之境。天下大事如此之多,君王未必總是以命令方式行事,其間必然有許許多多需要謹慎把握的程度區別。所謂“王言如絲,其出如綸”——君王言論如絲般細小,傳之天下則會劇烈擴大——說的便是君王政令的謹慎性。唯其如此,帝國創制之時,特意將皇帝的批示形式分作了兩種:“制”為鬆緩性批示,實施官員有酌情辦理之彈性;“詔”為強制性批示,實施官員必須照辦。事實上,這是中國古代最高文告形式的獨特創新。《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雲:

“制、詔三代無文,秦始有之。”說的正是這種君王文告的創制。嬴政皇帝對李斯的焚書奏章以“制日”批示——可以這樣做,而不是以“詔日”批示——必須這樣做。

其間分野,自有一番苦心。

然則,盧生侯生逃亡,進而儒案爆發,嬴政皇帝變了。

變之根由,在於由此而引發的兩件事:一則,涉案儒生多有舉發,言文通君孔鮒主事學宮期間,與六國老世族多有勾連,多次參與六國世族公子宴會論學,曾邀諸多儒生與宴,席間每每大談諸侯制;二則,薛郡急報,孔府故里多日異常,似有舉族逃鄉之象。對於儒生舉發,嬴政皇帝雖則不悅,卻也沒有如何看重,只淡淡一句道:

“其時尚未有驚蟄大朝,此等書生議論,說便說了。”然自薛郡急報之後,嬴政皇帝卻顯然有些憤怒了——這孔鮒還能當真沒有了法度?擅自逃國,對朕一句話沒有!

如今又要擅自逃鄉,不做大秦臣民了?縱然如此,嬴政皇帝也還是沒有大動干戈,只吩咐御史大夫馮劫派出幹員到薛郡督導查勘,並未生出緝拿孔鮒之意。然則未過多日,馮劫派出的御史丞發來快馬密報:兩名喬裝成商旅的人物進入了孔府,其中一人是逃亡的盧生。

“目無法度,莫此為甚!”

嬴政皇帝頓時大怒,手中的銅管大筆砸得銅案噹噹響,立即下令馮劫率兩千馬隊趕赴薛郡圍定孔裡,不使孔門一人走脫!馮劫走後,嬴政皇帝兀自憤怒不已,連連大罵:“孔儒無法!無道!無義!勾連復辟,大偽君子!枉為天下顯學!”嚇得遠遠侍立的趙高大氣也不敢出。罵得一陣,嬴政皇帝大喝一聲,“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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