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即“狗”,犬即“犬”;狗不是犬,犬亦不是狗;非大小之別也,物事之別也。
十八,黃馬驪牛三。驪牛者,純黑色牛也。在常人看來,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顯然便是兩物。名家卻說,一匹黃馬與一頭黑牛是三件物事!公孫龍子的理由是:黃馬一,黑牛一,“黃馬黑牛”名稱一,故謂之黃馬黑牛三。這與“雞三足”乃同一論戰命題。
十九,白狗黑。白狗是白狗,黑狗是黑狗,這是常人絕不會弄錯的事。可名家偏與常識唱對臺,說白狗可以是黑狗!理由便是:狗身有白曰白狗,狗身有黑曰黑狗;今白毛狗生黑眼睛,同為狗身之物,故白狗也是黑狗。墨子當年為了批駁此論而先解此論,在《小取》篇推論解說:馬之目眇(瞎),謂之馬眇(瞎馬);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牛之毛黃,謂之牛黃;牛之毛眾,而不謂之牛眾。據此推論:狗目瞎可叫做瞎狗,狗目黑自然可以叫做黑狗也。
二十,孤駒未嘗有母。無母之兒為孤兒,無母之駒為孤駒。然無論孤兒孤駒,都是曾經有過母親的。這是常人毫不懷疑的事實。但名家卻說,孤駒從來(未嘗)沒有過母親!理由便是:“孤駒”,物名也,母死謂“孤駒”,母未死不謂“孤駒”;但為“孤駒”,一開始便沒有母親;故云,孤駒從來沒有母親。
二十一,一尺之椎,日取其半,萬世不竭。一根木杖用刀攔腰砍斷,每日從中一半一半砍去,砍不了幾日便砍無可砍,木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這是常人都知道的事理。名家卻說,即或一尺長的木杖,每日取一半,萬世也分割不盡!理由便是:物無窮盡(物不盡),一尺之椎本身有盡,然不斷分割(取),便成無盡也。
到了戰國中後期,公孫龍子成為名家最有名的大師。這公孫龍子非但對“二十一事”大有增補,更獨創了“離堅白”(石頭的“堅”與“白”是可以分離的)、“白馬非馬”等論戰題目。因了“二十一事”已為天下熟知,所以公孫龍子後期的這兩個命題便沒有列入“二十一事”之中。雖然如此,卻也同樣是名家的重要命題。
卻說公孫龍子率一班追隨者遊歷天下處處求戰,竟日漸大成勢頭。許多名士即或不贊同名家之說,卻也公然欽佩公孫龍子學問。這年來到邯鄲,平原君邀得信陵君與幾個名士與公孫龍子席間論戰,恰恰便有當世兩個最負盛名的顯學大家——荀子與孔子第六代孫孔穿。孔穿自恃大儒,不屑與公孫龍子辯駁那些雞零狗碎偏離大道的雜說,只淡淡笑道:“白馬非馬,異說也。公孫子若棄此說,孔穿便拜足下為師耳。”
“足下大謬也!”公孫龍子昂昂然道,“吾之成名,惟因白馬非馬之辯也!果真棄之,何以教人,何以為足下之師?”
“豈有此理!”孔穿頓時張紅了臉。
“無理者,足下也!”公孫龍子笑道,“足下欲拜人為師,無非因才學不如人也。今足下要我棄立身之說,猶先教誨於我而後再求教於我,豈非無理也!再說,白馬非馬之說,當年孔子也曾用之,足下何以羞於受教耳?”
“子大謬也!先祖幾曾有過此等邪說?”
“足下學未到家也!”公孫龍子卻是頗有戲謔,“當年,楚王射獵而丟失弓箭,左右急忙尋找。楚王曰‘楚人丟之,楚人得之,何須尋找?’孔子聞得此事評點曰,‘楚王道未至也!人丟弓,人得弓。何須定說‘楚人’?由此看去,孔子視‘楚人’與‘人’為二,‘楚人’非‘人’也!足下若贊同孔子楚人非人之說,卻又指斥白馬非馬,豈非矛盾之謬乎!”
“詭辯邪說!”孔穿憤憤然一句便噎得沒了話說。
“公孫子又來惑人矣!”一生論戰的荀子終於沒能忍得住,擲下大爵便與公孫龍子論辯起來,從白馬非馬說開去,到離堅白又到二十一事,兩人直從正午論戰到風燈高挑,竟是未見分曉。平原君信陵君大為振奮,次日在胡楊林下搭起了高臺,三千門客與遊學邯鄲的名士將胡楊林擠得滿蕩蕩人山人海。公孫龍子支撐三日,最後終於長笑一躬:“在下今日拜服,心中卻終歸不服也!但有十年,再見分曉!”
荀子乃趙國大家,平原君倍感榮耀,將書吏錄寫的論戰辯辭廣為散發,自然也給了荀子長長一卷。此後荀子到了蘭陵,便將論戰辭做了一番修訂,定名為《正名》。這《正名》篇備細記載了荀子對名家的全面批駁,使公孫龍子“今日拜服”的要害卻在其中的根基之論,大要有三:
其一,正名正實。也就是先對“名”“實”作出明確界定。荀子說:“名固無宜(物事的名稱本無所謂好不好),約之以命(眾人相約以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