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2 / 4)

小說:風之名 作者:老是不進球

幻想一樣。

我闔上嘴,望向水面,離我幾寸的戴娜也這麼做,我可以感受到她散發的體熱,她身上有股風沙與蜜糖的味道,以及夏天大雨要來前空氣中的味道。

我們都不發一語,我閉上眼,她就在身邊的感覺,是我那時遇過最甜蜜、最鮮明的體驗。

第三十四章 還不知道

隔天早上,我只睡兩小時就睡眼惺忪地醒了。我匆匆坐上馬車,整個早上都在打瞌睡。直到快中午,我才發現我們又從昨晚的旅店多載了一位乘客。

他名叫喬森,目的地是艾尼稜。他舉止從容,笑容誠懇,看起來真誠,但我不喜歡他。

理由很簡單,他整天都坐在戴娜旁邊,肆無忌憚地哄她,開玩笑說要戴娜當他的小老婆。戴娜似乎完全沒受前一晚熬夜的影響,看起來還是一樣明亮清新。

我整天裝得毫不在乎,卻暗自生著悶氣,充滿妒意。我太愛面子,不願加入他們的談話,只好獨自晾在一旁,整天悶悶不樂。我想忽略他的聲音,偶爾會想起昨晚戴娜身後的水面反射月光時,她看起來的樣子。

◇◇◇◇

當晚我原本打算等大家入睡後,邀戴娜一起去散步。但我還沒去找她,喬森就從一輛馬車上拿來一隻大黑箱,箱子邊緣有黃銅釦環。我一看到那箱子,心頭一沉。

喬森察覺到大家的期待(儘管不包括我),他慢慢開啟釦環,故意裝出滿不在乎的樣子,拿出他的魯特琴。那是劇團的魯特琴,琴頸長而高雅,琴身渾圓,熟悉得令人心痛。喬森確定大家都注意他以後,便揚起頭撥動琴絃,停下來聽那聲音。接著,他自顧自點個頭,便開始彈奏。

他有不錯的男高音,手指也算靈活。他彈了一曲民謠,一首輕快的飲酒歌,還有一首旋律哀慼的慢歌,搭配我聽不懂的語言,但我猜那是伊爾語。最後,他演奏〈匠販之歌〉,大家都一起跟著唱,除了我以外。

我坐著動也不動,手指發疼,我想演奏而不是聆聽。「想」這字眼還不夠強烈,我渴望,渴望極了。我甚至想偷他的魯特琴,趁黑夜離去。

他以誇張的手勢結束演奏,若恩拍了幾下手,以吸引大家的注意,「睡覺時間到了,要是你起晚了……」

戴瑞克語帶戲謔地插嘴:「……我們就會被丟下。若恩老大,我們知道,太陽出來我們就準備好動身了。」

喬森大笑,用腳翻開魯特琴箱,但是他還沒把琴放進去以前,我對他喊:「我可以看一下嗎?」我試著壓抑聲音中的迫切感,試著讓它聽起來像是一時的好奇。

我恨我自己問那個問題,因為詢問樂手能否拿一下他的樂器,就好像問男人能不能吻一下他妻子一樣,不是樂手的人不會了解那種感覺。樂器就像伴侶、愛人一樣,陌生人常詢問能不能觸控或拿一下,我明知這樣問很惹人厭,卻還是忍不住問了,「只要一下,可以嗎?」

我看到他身體變得有些僵硬,不太願意的樣子,不過維持表面和善和彈奏樂曲一樣,都是樂手的職責。「當然可以。」他打趣地說,雖然我看得出來那是裝的,其他人可能信以為真。他走向我,把琴拿給我,「小心……」

喬森往後站幾步,裝出一派輕鬆的樣子,但我看到他站的時候,兩隻手臂微微彎曲,好像準備好必要時就衝上前,從我手中抽走魯特琴的樣子。

我把琴翻轉過來,持平而論,這把琴沒什麼特別,我父親會覺得它只比柴火好一些些,我撫摸那木頭,把它摟在胸前。

我沒抬頭,輕輕地說:「很美。」聲音因情緒複雜而沙啞。

它很美,是我三年來見過最美的東西,比在城裡的垃圾坑裡住三年後,第一次見到的春田還美,比戴娜還美,幾乎是了。

我可以坦白地說,當時我還沒恢復我原本的樣子,我才脫離流浪街頭的日子四天,還不是那個劇團時期的我,也還不是你從傳說中聽到的那個人。塔賓的日子改變了我,我從中學到許多事情,若是沒有經歷這些,我相信我的生命應當會活的更輕鬆。

但坐在火邊,擁著魯特琴,我感覺到我因塔賓而衍生的那個冷酷、不快的自己開始崩解。就好像圈著冷卻鍛鐵的土模一樣脫落,留下乾淨、堅實的內在。

我一一撥動每根弦,撥到第三根弦時,那音有點偏了,我不加思索地稍稍調整一個弦鈕。

「呃,不要去動那些。」喬森想裝出不經意的語氣,「你會把音調偏了。」但我沒聽進去,歌手和其他人感覺離我相當遙遠,就像在深海底部一樣。

我觸控最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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