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屢豐,送神奏報豐,望瘞奏慶豐。
禮成,御齋宮,導迎大樂奏天下樂,升座奏萬歲樂,群臣行禮丹陛大樂奏朝天子,筵宴上壽奏三月韶光,進饌清樂奏太清歌。
太廟祫祭迎神奏貞平,奠帛初獻奏壽平,亞獻奏嘉平,終獻奏雍平,徹饌奏熙平,送神奏清平。
大享殿合祀天地百神,樂章九奏,用“和”,迎神奏元和,奠玉帛奏景和,進俎奏肅和,初獻奏壽和,亞獻奏安和,終獻奏永和,徹饌奏協和,送神奏泰和,望燎瘞奏清和。
其上皇太后徽號冊寶、尊封太妃、冊立中宮、太和殿策士諸慶典,皆特詔用樂。自後幸盛京、謁陵,進實錄、玉牒亦如之。
康熙初,聖祖踐阼幼衝,率承舊憲,無所改作。八年,惟詔定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三大節朝賀樂,皇帝元旦升座中和韶樂奏元平,還宮奏和平,冬至升座奏遂平,還宮奏允平,萬壽節升座奏乾平,還宮奏太平,群臣行禮丹陛大樂奏慶平,外籓奏治平,太皇太后升座奏昇平,還宮奏恆平,行禮奏晉平,皇太后升座奏豫平,還宮奏履平,行禮奏益平,皇后升座奏淑平,還宮奏順平,行禮奏正平。而有司肄習日久,樂句律度,凌厲失所,伶倫應官,比於制氏,但紀鏗鏘鼓舞而已。
自世祖時,已屢飭典樂官演習樂舞聲容儀節,嘗諭大學士等曰:“各處祭祀,太常寺所奏樂俱未和諧。樂乃祭祀之大典,必聲容儀節盡合歌章,始臻美善。其召太常寺官嚴飭之。”至十一年,聖祖亦諭禮臣:“慎重禋祀,勤加習練,勿仍前怠,褻越明典。”
二十一年,三籓削平,天下無事,左副都御史餘國柱首請釐正郊廟、朝賀、宴享樂章,上曰:“享祀樂章,一代製作所繫,禮部、翰林院其集議以聞。”尋奏:“自古廟樂,原以頌述祖宗功德,本朝郊壇廟祀樂章,曲名曰‘平’,遵奉已久。太祖、太宗、世祖同於太廟致祭,宜如舊。惟朝會、宴享等樂曲調,風雅未備,宜敕所司酌古準今,求聲律之原,定雅奏之節。”從之。因命大學士陳廷敬重撰燕樂諸章,然猶襲明故,雖務典蔚,有似徒歌,五聲二變,踵訛奪倫,黃鍾為萬事根本,臣工無能言之者。帝方謙讓,亦未暇革也。
二十三年,東巡謁闕里,躬祭孔林,陳鹵簿,奏導迎大樂樂章、樂舞,先期命太常寺遣司樂官前往肄習,與太學先師廟同。二十九年,以喀爾喀新附,特行會閱禮,陳鹵簿,奏鐃歌大樂,於是帝感禮樂崩隤,始有志製作之事。
三十一年,御乾清宮,召大學士九卿前,指五聲八風圖示之曰:“古人謂十二律定,而後被之八音,則八音和,奏之天地,則八風和,諸福之物,可致之祥,無不畢至,言樂律所關者大也。而十二律之所從出,其義不可知。律呂新書所言算數,專用徑一圍三之法,此法若合,則所算皆合;若舛,則無所不舛矣。朕觀徑一圍三之法,必不能合,蓋徑一尺,則圍當三尺一寸四分一釐有奇,若積累至於百丈,所差當十四丈有奇,等而上之,舛錯可勝言耶?”因取方圓諸圖謂群臣曰:“所言徑一圍三,但可算六角之數,若圍圓必有奇零。朕觀八線表中半徑句股之法極精微,凡圓者可以方算,開方之術,即從此出。若黃鍾之管九寸,空圍九分,積八百一十分,是為律本,此舊說也。其分寸若以尺言,則古今尺制不同,當以天地之度數為準。惟隔八相生之說,聲音高下,迴圈相生,復還本音,必須隔八,乃一定之理也。”隨命樂人取笛和瑟次第審音,至第八聲,仍還本音。上曰:“此非隔八相生之義耶?”群臣皆曰:“誠如聖訓,非臣等聞見所及。”
三十四年,定大閱鳴角擊鼓聲金之制。
四十九年正月,孝惠章皇后七十萬壽,又諭禮部曰:“瑪克式舞,乃滿洲筵宴大禮,典至隆重,故事皆王大臣行之。今歲皇太后七旬大慶,朕亦五十有七,欲親舞稱觴。”是日皇太后宮進宴奏樂,上前舞蹈奉爵,極懽乃罷。
帝既妙揅鍾律,時李光地為文淵閣大學士,以耆碩被顧問,會進所纂大司樂釋義及樂律論辨,因上言曰:“禮樂不可斯臾去身,亦不可以一日不行於天下。自漢以來,禮樂崩壞,不合於三代之意者二千餘年,而樂尤甚。蓋自諸經所載節奏、篇章、器數、律呂之昭然者,而紛紛之說,終不能以相一,又況乎精微之旨,與天地同其和者哉!今四海靡靡,風聲頹敝,等威無辨,而奢僭不可止;聯屬無法,而鬥爭不可禁。記曰:‘無本不立,無文不行。’神而明之者,本也;舉而措之者,文也。謂宜搜召名儒,以至淹洽古今之士,上監於夏、商,近稽自漢、唐以降,考定斟酌,成一代大典,以淑天下而範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