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2 / 4)

小說:福克納傳 作者:無組織

籍,可以擴建房屋。他對這些東西的慾望和埃斯特爾、和吉爾的慾望一樣不斷上漲,5 萬元很快就花光。只是往後支取大筆稿費的日子有的是,因此他不用為錢憂慮了。他和家人的揮霍欲再也不會超出他的賺錢本領了。

整個夏天,他和幾個朋友一起造一條畫舫,取名“明馬格里號”,在薩迪斯水庫下水。成功的跡象紛至沓來,他又熱心搞起其他的事來。先前談起過收集自己寫的故事,如今準備著手進行,把集子編得有特色。連寓言也似乎能寫下去了。但是,首先,他要離家去度假;因此在等待《墳墓的闖入者》9 月中出版時,他去了紐約。

赴宴、接受採訪之餘,抽時間同哈爾·史密斯·吉姆·迪瓦恩等老友、同馬爾科姆,考利等新交喝酒聊天。但是最吸引他的是路絲·福特。在好萊塢時,他滿足於當她的“規規矩矩的朋友”,在紐約則要求當她的情人。“我做你的規矩朋友好長時間了,”他說,“該不該升級了?”對方的回答使他失望,他的情緒因之大變。起初活潑風趣,如今多喝酒少說話,最後關在阿爾貢昆的房間裡,喝個酩酊大醉。朋友們見他虛弱疲憊,把他送進療養院,出院後,把他送到康涅狄格州謝爾曼縣馬爾科姆·考利的家裡·等候康復。據考利回憶,福克納住在他家時,表現出極大的剋制力,人雖瘦弱,決心很大。感覺稍好後,回紐約,在路絲家裡吃晚飯,在蘭登書屋同阿爾伯·歐斯金、薩克斯·克明斯和羅伯特·哈斯談幾次話,接著準備回巢,一個假期結束。

回去便投入工作,搞故事選集和寫寓言,不久,集中力量6 個互相有關的故事串連成《讓馬》。這書類似偵探小說,主人公加文·斯蒂文新不僅努力解決和防止犯罪行為,還努力“保護弱者、主持公義、懲罰罪惡”。雖然其中有幾則出版過,主題篇卻一再遭到退稿。福克納認為《讓馬》這則故事之所以遭拒,原因在於它像微型小說而不像故事,因此打算擴寫。他告訴薩克斯·克明斯說,加文·斯蒂文斯的故事合在一起,可以有《墳墓的闖入者》的篇幅。在蘭登書屋的鼓勵下,他在1949

年初便開始,寫作不緊不慢,上午寫作,下午多半在綠野農場或薩迪斯水庫上,或駕駛《斑鳩號》,或在《明馬格里號》上休息。《墳墓的闖入者》拍成電影,牛津人激動不已,因為農場和水庫都變成了旅遊景點。他仍然很好地工作,5 月中完成初稿,6 月完成打字稿。

《讓馬》顯然算不上鉅著,但也很重要。主題篇——唯一經過大改動的一篇—

—不僅取材於早期創作,還取材於作者的生活。《讓馬》令人回憶薩托里斯愛飛機、重述加文尋找童年情人之類的事。斯蒂文斯的容貌和年紀像菲爾·斯通,在不忘兒時戀人一點上則像作者自己。福克納本來就喜歡同早期作品有呼應,產生了賦作品以更大的結構和明顯的因果關係這一願望後,他追求更復雜的呼應。但是《去吧,摩西》和《墳墓的闖入者》之間的長期沉默使這一習慣有了新的稜角。《讓馬》是一部有深刻共鳴的著作。加文·斯蒂文斯這個人物特別象徵徬徨和自我解剖的型別。

他一方面對初戀忠貞不渝,一方面躊躇、反覆考慮。即使在自己的天地中也不自在,即質問忠貞和事業的價值,又身體力行。

同書中有一則故事《僧侶》,就在《讓馬》前面,其中的語言反映了福克納對偵探小說的興趣。開始幾節中,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查爾斯·馬利森不僅是一個偵探,就他的好奇和困惑而言,可說是人類的原型。換言之,他的習性和脾氣是福克納筆下的又一種型別。出於習性和脾氣,他進行的活動與另外兩種人物——講故事的人和讀者一一相似。他不僅為一些胡鬧的情景和加不到一起的數字而苦惱,也為一些“毫無意義”的話而苦惱。要弄懂《僧侶》這則故事的來龍去脈,要從他的“一團糊塗的無法解釋的材料中……理出些頭緒來”,必須把他看作半個偵探、半個藝術家和一個讀者。因此,《僧侶》至少是說書人講的故事(或者說得過頭些,讀者的故事),當然也是主題人物的故事,因為它的感染力大部分得自福克納賦予詮釋行為的戲劇性,把詮釋行為同偵探藝術、說書藝術和讀書藝術聯在一起。查爾斯·馬利森在苦惱的信仰中工作,力求透過把僧侶的一生中“荒謬、甚至相互否定”的方面並列在一起。經過淬火提煉……而具有真實性和可信性,他知道僅有的希望在於運用“假設、影射和創造這些朦朧工具的技巧”,但是他還是這樣做了。

從完成《讓馬》到《墳墓的闖入者》的電影1949 年10 月11 日在牛津作世界性首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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