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部分(2 / 4)

小說:論衡全譯 作者:老是不進球

夠哭垮山嗎?你相信了晉景公穿著孝服去向河而哭,被堵塞的河水就流通了的說法,那麼相信杞梁妻痛哭能使城牆倒塌,本來也就是應該的了。考察杞梁是隨軍出征戰死的,沒有活著回來。他的妻子迎接靈柩,齊莊公在路上吊唁,杞梁妻不接受這種弔唁,棺材運回家中,齊莊公到她家裡去弔唁,並沒有講到杞梁妻在城下痛哭的事情。本來是隨軍出征戰死,隨軍戰死並不在城中,杞梁妻向城痛哭,哭的不是地方。如此說來杞梁之妻痛哭而城牆倒塌的事情,又是荒誕無稽的說法了。

【原文】

43·11因類以及,荊軻秦王(1),白虹貫日(2);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3),太白食昴(4),復妄言也。夫豫子謀殺襄子(5),伏於橋下,襄子至橋心動(6)。貫高欲殺高祖(7),藏人於壁中(8),高祖至柏人(9),亦動心(10)。二子欲刺兩主,兩主心動。實論之。尚謂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況荊軻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動,而白虹貫日乎?然則白虹貫日,天變自成,非軻之精為虹而貫日也。鉤星在房、心間,地且動之佔也。地且動,鉤星應房、心。夫太白食昴,猶鉤星在房、心也。謂衛先生長平之議,令太白食昴,疑矣!歲星害鳥尾(11),周、楚惡之(12);。。然之氣見(13),宋、衛、陳、鄭災(14)。案時周、楚未有非,而宋、衛、陳、鄭未有惡也。然而歲星先守尾(15),災氣署垂於天(16),其後周、楚有禍,宋、衛、陳、鄭同時皆然。歲星之害周、楚,天氣災四國也,何知白虹貫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長平計起也(17)?

【註釋】

(1)荊軻:參見16·28注(1)。秦王:即嬴政。參見9·11注(7)。“荊軻”下脫一“刺”字。(2)白虹貫日:參見19·5注(1)。

(3)衛先生為秦畫長平之計:參見19·5注(2)。

(4)太白食昴:參見19·5注(3)“太白蝕昴”條。

(5)豫子:即豫讓。參見19·5注(9)。

(6)以上事參見《史記·刺客列傳》。

(7)貫高:參見19·5注(11)。

(8)壁:夾牆。

(9)柏人:古縣名,在今河北內丘東北。

(10)以上事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1)歲星:即木星,太陽系九大行星之一。它繞太陽執行的週期是11·8622年,古人誤認為是十二年,用它來紀年,故稱“歲星”。這種歲星紀年法,每隔一定時間,就誤差一年。害:侵犯。古人把一周天分為十二等分,認為歲星每年執行一個等分。由於計算誤差,到一定的時間,歲星並不在應到達的等分裡,而是越過它,到了下一個等分裡。迷信說法認為,這是一種不祥的徵兆,說正對歲星的等分裡的星宿受到了侵犯。鳥:指南方的一組星宿“朱雀”。古人把二十八宿分為東、南、西、北四組,南方這組星宿排列的形狀像只鳥,南方屬火,所以稱為“朱雀”。尾:指“朱雀”這一組星宿中形狀像鳥尾的星宿。

(12)周:春秋時東周君主的直轄地區,在今河南洛陽一帶。楚:春秋時楚國,佔有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及安徽西南部。周楚惡之:公元前545年,歲星越過應到的等分,所在位置正對著朱雀尾部的星宿。迷信說法認為,天上的星宿分別配屬於地上的政治區域,而朱雀尾部的星宿配屬於周、楚兩國,象徵這兩國將會遭到災禍,所以他們對此很憎惡。參見《左傳·襄公二十八年》。(13)。。(lín林)然:這裡指慧星拖的尾巴。。。然之氣:指慧星。古代迷信說法,認為慧星的出現,是人間要發生災禍的徵兆。

(14)宋、衛、陳、鄭災:參見6·1注(15)。

(15)守:守備,這裡指侵入。

(16)署:當作“著”,形聲相近而誤。著垂:垂現。

(17)據上句,“使”字上宜有“非”字。

【譯文】

以此類推,荊軻謀刺秦王,出現白虹貫穿太陽的現象,衛先生為秦國謀劃長平之戰後的策略,出現金星侵犯昴宿的現象,也是荒誕的說法。豫讓謀殺趙襄子,潛伏在橋下,趙襄子到橋頭心動覺察。貫高預謀殺害劉邦,暗藏人在夾牆中,劉邦到達伯人縣,也心動覺察。兩人預謀刺殺兩位君主,兩位君主都心動覺察。據實而論此事,尚且說不是兩人的精神所能觸動的。何況荊軻想刺殺秦王,連秦王的心也沒有被觸動,怎麼能使白虹貫日呢?如此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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