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晉楚鄢陵大戰,晉將呂錡射中楚共王的眼睛,接著,養由基射中呂錡的頸項,並沒有提到射中晉侯眼睛一事。這裡,可能是王充另有所據,或是誤記。
(7)乘(sh8ng聖):古代稱一車四馬的戰車為一乘。萬乘之主:古代以兵車的多少,來衡量國家的大小,這裡指大國的君主。
(8)項:頸的後部。
【譯文】
看見像老虎,心中就認為是真的,於是張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們看見真老虎跟這情況沒有兩樣。射像老虎的石頭,箭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體,箭能穿過它嗎?石頭的質地箭很難射進去,而肉卻容易射進去。以能射進難入的石頭而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來說,那他射容易進的肉,射穿是毫無疑問的。擅長射箭的人能射中遠處微小的目標,不差毫釐,怎麼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養由基參加軍隊打仗,用箭射晉侯,射中了他的眼睛。以一個平常人用箭射大國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橫著的石頭情況相同。當他射中晉侯眼睛的時候,難道能夠再穿到頸後去嗎?如果能穿到頸後,晉侯就該死了。
【原文】
26·9車張十石之弩(1),恐不能入一寸(2),失摧為三(3),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4),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徒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復謂能斷石乎(5)?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6),卒然見寢石(7),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8)!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9),不能內鋒(10),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註釋】
(1)石:古代重量單位,一百二十斤為一石。
(2)根據文意,疑“入”下奪一“石”字。
(3)失:遞修本作“矢”,可從。摧:折斷。
(4)誠:誠心。
(5)可:難道。
(6)暴:動手搏擊。
(7)卒(c)猝):同“猝”。
(8)不餘:沒有剩餘,即是全部拿出來。
(9)跌:失誤。
(10)內:能“納”。鋒:兵器銳利的部分。這裡指箭頭。
【譯文】
用牛車拉開有十石力氣才能拉開的弩,恐怕不能射進石頭一寸,箭就會折成三段,何況是用一個人的力氣,拉開只用微弱力氣就能拉開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麼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氣,氣就是力。人碰上水火的災難,感到惶惑恐懼,抬東西搬東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極點,平常抬一塊石頭的也會加倍用力抬起二塊石頭來。像這樣,那麼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來加倍,頂多不過射進去一寸,怎麼說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歡用劍的人,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由於害怕而砍它,難道又說他能夠砍斷石頭嗎?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鬥的人,突然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用手捶它,能使石頭有痕跡嗎?善射的人集中精力與平常人一樣,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讓現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獸,他們想獲得它,不是把全部力量都使出來了嗎!至於他們射中野獸,不過射進去幾寸。要是由於差錯誤中石頭,就不可能把箭頭射進石頭裡去,而箭就會被折斷。像這樣,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橫躺著的石頭,箭射進看不見箭尾的羽毛,都是誇大。
【原文】
26·10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1),刻木為鳶(2),飛之三日而不集(3)。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註釋】
(1)魯般:姓公輸,名般。又稱魯班。我國古代著名建築工匠。因是春秋時魯國人,所以叫魯般。般與班同音,故又稱魯班。曾創造攻城的雲梯、磨粉的石磨和木工工具。因而以前被建築工匠尊為“祖師”。
(2)鳶(yu1n冤):老鷹。
(3)集:停止。這裡是落下的意思。以上事參見《淮南子·齊俗訓》。
【譯文】
儒者的書上稱讚魯般和墨子技藝高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