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接受過來的,並且,他們自己在我們無從知道的某種程度上也曾信仰過這種教義。——可是我們現在卻反而把英國的牧師們和赫爾恩胡特'兄弟會'的麻織工人派遣給婆羅門,說是由於同情他們而教他們一點比這上述神話更好的東西,給他們指出他們是從“無”中創造出來的,並應為此充滿謝忱而歡樂。但是我們所遭遇的就等於是以彈丸擊石的那人所碰到的結果一樣。我們的宗教現在不能,將來也決不能在印度生根。人類最古老的智慧不會因伽利列所發生的事故而被擠掉。相反的是印度的智慧反過來流入歐洲而將在我們的知識和思想中產生一個根本的變化。
§64
但是我們現在就要從我們對於永恆的公道所作非神話的,而是哲學的表述繼續走向與此有關的一些考察,考察行為和良心在倫理上的重要性,而良心就是對於永恆公道單純“感”到的認識。
——不過在這個地方,我還想先指出人類天性的兩個特點,這些特點會有助於弄明白每一個人如何在意識上至少是模糊地感到那永恆公道的本質,感到意志在其一切現象中的統一性和同一性;而永恆的公道也就是基於這一點的。
完全和國家用刑的目的,和已論證過的為刑法所本的目的無關,'人們'如果在'看到'一種惡行既已發生之後,'又'看到這給別人製造痛苦的人恰好也受到同等的痛苦,則不僅使那些多半是報仇心切的受害人,而且也使事不關己的旁觀者一樣的人心大快。我認為此中透露的'訊息'並不是別的,而正是對於永恆公道的意識;不過這種意識隨即為未經純化的心思所誤會,真面目被篡改了;因為這心思侷限於個體化原理中,犯了潛移語義的毛病,冀圖向現象要求那只有自在之物才有的東西,也看不到在什麼地步迫害者和受害人在本質上是一'而非二',看不到那同一的本質就是那在它自己的現象中認不出自己,既承擔痛苦又承擔罪過的東西,反而要求在承擔罪過的這一個體上又看到痛苦。——因此,大多數人都會要求一個有著高度邪惡心腸而同時又有遠勝於人的非凡精力的人,得以說不盡的災難橫加於億萬人的人,譬如那征服世界的人,——邪惡心腸是很多人都有的,不過不如在這種人身上還配搭有其他特性而已——,我說,大多數人會要求這樣的人'總有一天'在某時某地將受到質量相同的痛苦以抵償'他製造的' 所有那些災難。這是因為多數人認識不到折磨人的和被折磨的如何是一'而非二';認識不到他們'倆'所由生存和生活的意志也正就是在前者那人身上顯現的同一個意志,並且恰好是透過前者這意志的本質才得到最明確的啟示;認識不到這意志在被壓迫者和在壓迫者是同樣的受苦,並且隨著壓迫者的意識更清晰更明確,意志更激烈,壓迫者也相應地更痛苦。——至於更深遠的,不再侷限於個體化原理的認識,一切美德和高尚情操所從出的認識,那就不再懷著那種要求報復的心情了,這是基督教的倫理已經證實了的。這種倫理乾脆就不容許任何以怨報怨,而'只'聽憑永恆的公道的支配,猶如是在不同於現象的,自在之物的領域中。(“報復是我的事,我會要報復的,上帝說”。《給羅馬人的信》第十二封,第十九封。)
在人類天性裡還有一種更觸目的,不過也是更罕有的特點。這個特點既透露一種要求——要求將永恆的公道納入經驗的範圍,也就是納入個體化的範圍——;又暗示著一種感到的意識,即我們前面說過的感到生命意志是拿自己的本錢在演出那宏偉的悲喜劇,感到活在一切現象中的乃是那同一個意志。我說,下面就是這樣一個特點:我們間或看到一個人,他對於自己能遭遇到的或只是作為見證人而目擊的那些巨大暴行是那麼深為憤慨,以至他為了報復這罪行的禍首,從容地,義無反顧地不惜把自己的生命孤注一擲。我們可能看到這樣的人經年累月在窺伺一個有權勢的迫害者,最後把他殺掉,然後自己也死於斷頭臺上,一一如他所預見的那樣:甚至'這種後果'每每並不是他企圖逃避的,因為他的生命已只是作為報仇的手段才對他保有價值。——特別是在西班牙人那裡有著這樣的例子。如果我們再仔細考察一下那種熱狂的報復精神,那麼我們就會發現這種熱狂大不同於普通的報仇。普通的恨仇是以看到'自己'加於'仇人'的痛苦來減輕自己所受到的痛苦。我們認為報復狂的目的所在,與其稱為報仇,毋寧稱為懲罰更為合宜,因為在這種熱狂中本來就含有以榜樣來影響後世的用意在;並且在這種場合'人們'沒有任何自私的目的,既不是為了進行報復的個人,因為他是要在報復中毀滅的;也不是為了一個社會,因為社會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