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敬不是別的,敬是一種持久恭敬的態度。
順不是別的,是寬和,寬裕。持久,就是知足,寬裕,就是要謙恭。】
【夫婦之間過於親密,終生不分離,在室內周旋,這樣時間長了,容易產生輕薄怠慢。這樣的事一發生,言語就會過分了,放縱恣肆就會產生侮辱丈夫的想法,這是因為不知道適可而止的道理啊!】
【事有曲直,言有是非,直的不可能不爭論,曲的不可能不辯駁,爭論辯駁一產生,就會有憤怒。】
【這是因為不知道恭順,地位低下的原因啊!】
【侮辱丈夫不節制,就會緊接著有譴責呵斥,憤怒的情緒不停止,就會有鞭打杖擊。
作為夫妻本應以禮義相互親善和睦,以恩愛相互親密合作。鞭打杖擊,哪裡有什麼禮義存在,譴責呵斥,哪裡有恩愛存在。禮義恩愛都沒有了,那夫妻也就要分離了。】
【就是說……不如再多看看秦始皇時期的律法吧?】
秦王宮。
嬴政挑了挑眉,都說秦律嚴苛,但是對於女性方面,到現在,可是已經被天幕提及兩次了。
【這怕不是為了防止丈夫家暴,就要自己率先恭順謙卑,並且主動擺低姿態的道理?】
【怎麼言語過分,放縱恣肆,就一定是女子產生侮辱丈夫的想法?怎麼男子可以譴責呵斥,甚至鞭打杖擊,女子最好連想法都不要有,要懂得適可而止嗎?!】
【夫妻之間是需要禮義相互親善和睦,可一個巴掌拍不響,憑什麼就要規範和約束女子的行為甚至是思想?】
【而且憑什麼女子就要以柔弱為美?!憑什麼就要又順又敬?那男子呢?!】
【爭論辯駁一產生,難道不是要看究竟誰對誰錯,怎麼就是因為不知道恭順,不知道地位低下的原因了?!】
【難道夫妻之間一產生爭論,男子就全無錯處?全是女子的錯?!】
【那既是如此,治國有法律,能分辨對錯,夫妻之間的對錯就不用分辨了,一律按女子錯處不該來算,女子連身為國民,享受法律下保障的權益也沒了是嗎?】
【卑弱啊,可真是太卑弱了。】
【再者說,人有萬萬千,各個都不同。
憑什麼就要求女子以柔弱為美,憑什麼就要以這些來作為女子的行為準則和處事典範?】
武周武則天時期。
聽到這裡,武則天嗤了一聲,若是女子皆是柔弱敬順,如此千篇一律,甚為乏味,那恐怕是又要被人“說道指點”了。
【以班昭所言來要求女性這樣做的人,也不知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又是出於什麼想法!】
【明明這只是小範圍之事,卻偏偏要擴大到所有女子身上,成為所有女子的行為標準以及道德規範,糾察不到源頭,那不如我們來看看最終獲利的是誰?誰最終獲利,誰便是這源頭,即所謂的罪魁禍首!】
最終獲利……最終獲利的是誰?!
這簡直就是顯而易見!
所以這罪魁禍首就是——
【是那些享受女子服侍和付出的男人們!】
【這所規範的一言一行,難道從根本上來說,從最後的結果來看,最終獲利的,難道不是那些男人們?】
【一邊讓女性安穩後宅,生兒育女,一邊又拿著如此準則要求女性,一旦出現差錯,就能借此批判和指責,猶如站在至高點上一樣,手握“聖則”,道德綁架,完全有恃無恐!】
【就算歸根結底錯的不是女性,可如此利器,被男人拿到手中,也完全可以藉此指摘諸多錯處出來,畢竟夫為天嘛。】
【天有什麼錯?那麼高,那麼遠。
高高在上,不可冒犯,所以身為女子,當然就只能是仰望其上,匍匐其下了……對吧?】
眾多女子們:“……”
她們可真是越聽越複雜。
而且……簡直是複雜極了!
再看東漢鄧綏臨朝稱制時期——
班昭已是臉色難看到不行,嘴唇也顫抖著說不出話來。
現在《女誡》還未問世,可她的確有諸如此類的想法,但現如今……現如今她還有何臉面去寫這些東西?!
甚至這還沒完——
【婦行第四,在《婦行》篇中,班昭訂定了婦女四種行為標準——】
【即“貞靜清閒,行己有恥:是為婦德;不瞎說霸道,擇辭而言,適時而止,是為婦言;穿戴齊整,身不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