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小說:叫魂 作者:開蓋有獎

②經書可以擁有與其論學教誨內容完全不相干的魔法力量。參見德…格魯圖特關於以《易經》和其它經書為護身符對付妖魔的討論。《中國的宗教體系》,第6卷第10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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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屍體,一等到凌晨雞鳴,他們的魂就回不來了。吳書生教訓邢婦人道,她們一家人做盡了害人的事。是罪有應得。但出於憐憫之心,他還是還了一個紙人給她。第二天早晨,他才知道張術士和他的大兒子都死了,只有小兒子活了下來。①人們對於術師以紙人為工具所普遍存在的恐懼,肯定是與紙製物品(紙俑、紙馬、紙房子、紙工具以及其它紙製物品)在殯葬禮儀中的廣泛使用有關的。德…格魯特指出,廈門地區便有人使用人形物品的妖術來傷害自己的仇人:'人形物'大多是用兩段交叉捆在一起的竹片粗粗割成的,在一片竹片的一端粘著代表人體的紙。這竹片像手那般走小,男人同女人的區別則在於兩團據說是鞋子的碎紙。這被叫做“替身”,是用來替代某人的,可以在任何一家制作並出售用於祭祀死人和神是的物品的店鋪裡用現錢買到。它們是被當作奴婢焚燒後供死者在另一個世界使喚的。

紙人紙馬可被用來為死者的福祉服務,供他們在轉入鬼神世界後使用;也可被當作仇人的替身,用作對他們施行邪惡魔法的手段;還可能被別的什麼人用來傷害自己。很顯然,人們是很容易看到紙人紙馬這些不同用途之間的聯絡的。施行侵害人身的法術的另一途徑,則是借用受害者“身上的某些部分或所穿的衣衫”。此外,術士還可以透過象徵性地借用受害者身體的某些部分、取得侵害其生命的魔力。“術士所用的工具或是人的靈魂、或是靈魂的一部分。做到這一點的途徑,則在於掌握活人軀體的某些部分,尤其是掌握同精神力量和生命力量的產生有關的器官。此後,便可將受害者的魂安置於術師所創造的某一幻象中,任由術師透過符咒讓那人的魂完全服從於自己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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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袁枚:《子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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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與邪術

正如我們在禁止妖術活動的刑律中所看到的那樣,侵害人體的妖術可以促使人們基於懦家教義而因體膚受損產生害怕,也可以導致人們因這種嗜血野蠻的行為而陷入文化上的深刻恐懼。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普通百姓的心目中都有這樣的印象:術士們能夠利用人的頭髮來汲取他人的精氣,然後再將這種精氣轉移到紙人紙馬身上。德清的石匠們便被認為是有這種本事的人(即汲取他人的精氣來加強自己的力量)。

即便受害者是個陌生人,一個經過適當訓練的術師仍能夠以其頭髮為中介物質而攫取其靈魂。我們在1768年所遭遇的大多數叫魂案子中見到的便確確實實地是這種情況。術士不一定需要知道受害者的姓名和生日之類的個人資料。明代的一部小說講述了一個從蛋裡生出來的和尚的故事,無人知道他的生辰八字,一位頗好“師巫邪術”的公子希望在這個“蛋子和尚”本人不知不覺之中對他作一次偷魂的試驗。一個術士滿有把握地說,以他的本事,並不一定需要知道和尚的生辰八字便可辦成此事。“若沒有生辰,須得本人貼身衣服一件,及頭髮和爪甲也是一般”,再對著這些東西唸誦咒語便可以成事。①而如果單憑這幾樣東西就能夠施行法術,那麼甚至在只知道某人名字的情況下,也許也是可以對之施行法術的。一個術士在自己居住的杜區裡,是知道周圍親戚朋友或鄰居的名字或生辰八字的,那麼,他不必透過個人物品的中介作用,就能夠對別人造成傷害。這就是在本書第一章中農夫沈士良想要做的:他將自己所探惡痛絕的侄兒們的名字寫在紙片上,讓吳石匠放在橋樁的頂端撞擊。

這也是本章開頭長治的那個惡道士所幹的勾當:透過得到受害女子的生辰八字而令她著魔。然而,對那些來自外地的陌生人術士來說,他們就必須在不能就近得知這一切的情況下從事自己的骯髒活動了。正是在這裡,剪割髮辮和衣襟成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這使得一個人的命運可以被一個他根本不認識的陌生人所左右。即便對一個不認識的人,術士也能透過妖術而使得那人無生命的排洩物和衣物之類的東西著上魔法。這樣的看法,自然加深了人們對於陌生人所懷有的恐懼。

在很多文化中,人們都相信頭髮有著神奇的魔力。我在本書第三章中,曾對為什麼滿人征服中國後頒佈的削髮令受到了漢人頑強抵抗的原因作了探討。在這裡對妖術進行探討時,同樣的問題又出現了:在頭髮、權力和死亡之間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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