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府督率有司,購買棉子,擇地試種。其實在不能種棉地方,或僱覓工匠,教民織毼。得旨:勸課農桑,為政之本。然須以久遠之心行之,所謂農事無近功,而有久長之效也。
四月,河南巡撫碩色奏:豫省鹹淺沙地,雖不可種五穀,未始不宜樹木。因令鄉耆士民,有能勸種一千株者,給以花紅示獎。州縣官有能勸種二三萬株者,分別記名。仍不得以欲速強民,始勤終怠。得旨:甚是之舉。
五月,湖南巡撫蔣溥奏:楚南有青岡櫟木等樹,均可放飼野蠶。且桑蠶每歲止獲利於春,而山蠶可兼收於秋。據道州知州、辰州府同知等報稱,已於四月間成繭絡絲,州民無不歡忻鼓舞。並載為規條一冊,臣即刊刷頒發各屬,令其照依領种放養。
九月,河南巡撫碩色奏:豫省開封、彰德、懷慶、河南、南陽、汝寧及汝州、陝州、光州等府州屬,產有柞槲等樹,可喂山蠶。近有東省人民,攜繭來豫,夥同放養,俱已得種得法。其餘祥符等七十九州縣,不產青柞等樹者,或植桑以養家蠶,或紡綿以織布疋。應就土俗民情所便,時為勸導。得旨:所奏俱悉。行之以實,不懈不擾可也。
十二月,甘肅巡撫黃廷桂奏:寧夏、寧朔等處試種木棉有收。
十年六月甲子,巡察御史和其衷奏:奉天各處,地多宜棉,而布價反倍於內地。旗民不知紡織之利,率皆售於商賈。既不獲種棉之用,而又歲有買布之費,請勸喻多置紡織之具。
癸亥,編修莊存與進呈講章內,有播種秋麥一條。著抄錄寄與直隸總督那蘇圖閱看,令其善為勸諭百姓,廣行播植。
十一年正月,江西巡撫塞楞額奏:江右山多田少,南、贛二府,種植桐梓,出產油觔,其利甚溥。請飭別府屬,勸民栽植。
閏三月,陝西巡撫陳宏謀奏:陝省為豳岐舊地,西、同、鳳、漢、邠、乾等府州,皆可養蠶。近令地方官身先倡率,廣植桑株,僱人養蠶。並於省城制機,覓匠織縑。此次呈進之縑,即系省城所織。民間知種桑養蠶,均可獲利,今年計通省增種桑樹已及數十萬株。其山東放養山蠶之法,現已令各屬導民試養。得旨:興農桑,乃為政之要務。毋始勤而終怠,毋空言而行違。勉之。
十二年二月,安徽巡撫潘思榘奏:臣飭勸農人,於路傍地隙,廣植榆柳果樹。再蘆粟一種,宜於山地,不擇肥瘠,六安州民種植甚廣,土人稱為六穀。又豫省紅蕷,易蒔多收。東省裨子,土名穇子,較高粱更耐水潦。臣俱諭令試種。並趁此農務未殷,疏通溝洫,以備水旱。得旨:此可謂留心本計。嘉悅覽之。
以上所述,多是省一級大吏所作所為,如同我們曾在地方誌中所見(如四川等地),縣一級官吏積極勸農的例子,更是數不勝數。
政府在各地的勸農行為,直接帶動了國家權力的擴充套件,造成了對地方傳統職守的突破。
乾隆二年五月,上諭,重農務本,責在有司。令以農事考課督撫牧令。'2'同月,特旨準本年新進士條奏地方利弊。'3'六月,復因“地方遼闊,事務殷繁,(牧令)勢難一身遍為曉諭”,令仿《周禮》《遂師》之制,於鄉民中擇其熟諳農務者,每一州縣,量設數人,協助縣令“董率而勸戒之”,“或開渠築埝,以備蓄洩灌溉;或樹桑養蠶,以資民生利用,務使農桑之業,曲盡地之所宜”。又因地方官“久於其任,與民相親,方能區畫盡善”,令謀展寬考課期限。'4'
經濟事務的職責,對地方官員一向多是名義上的,乾隆二年七月,再次申飭地方有司擴大所司職責,全面關心“留意於稼穡桑麻”。並訓州縣知事親行經理,巡歷鄉村,所至之處詢民疾苦,課民農桑,宣佈教化,崇本抑末。鄉愚無知則面加開導之,庶幾上下之情,通達無阻,而休慼相關;親愛之誠,油然自生,而提撕易入。如此從容歲月,始可以收循良之實效,不愧為民父母之稱。'5'
二年十一月,雲南巡撫張允隨因牧令熟諳農功者少,請定規條選舉上農,以其“專司教導”,諭令通行各省。'6'兩江總督那蘇圖請揀用廢員,督勸農務。得旨:“牧民之官,課督農桑,乃第一要務”,不得“分其責於他人”。'7'
乾隆六年,河南巡撫雅爾圖奏,各州縣擇熟諳農務之老農,一縣“不過三四人,以之勸率,勢有不及”;'8'現行保甲設有村長,管牌民百戶,“伊等皆諳練農務,擬將勸農一事,即責專管”;於每歲首春,傳集州縣,“先令將所管百戶,各田土肥瘠,向收若干,造冊存縣,歲底核其功過”。'9'
乾隆八年六月,再訓督撫率屬重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