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部分(3 / 4)

殿都不敢亂收的——由她放聲疾呼,只怕要鬧出來顏色革命。

“對了,少恭。”巽芳又在輕輕地牽他衣角,“滄滄給我帶來許多煙火,我們往仙芝田那邊去放好不好?若放著積灰,只怕她又要鬧脾氣了。”

“好,都依你。”

長琴滿懷憐愛抬手,溫存撫過她烏雲般堆在雙肩的柔發,“不過放完之後,我們得先去向慳臾告個假,離開東海一段時間。”

巽芳眼底有光華一亮:“莫非少恭要去……”

“是。”長琴輕笑,“我相信滄隅,她的‘道理’放之四海,無往不破,天地也奈何不了她。所以她一定還能平安回來。”

——往事如煙,我已不再是那個擅彈琴曲的仙人,太古之約終不復言。

——可那又如何?舊夢長存而前緣無限,從今往後,再結下新的約定吧。

——這一次,定當風雨相偕,死生不負。

“我們說好了,要在古劍奇譚相見。”

作者有話要說:

BGM:猶記多情

琴爸爸喜歡芳芳麻麻,也喜歡滄滄寶寶,可是如果芳芳變成滄滄那個畫風,他就要報警了(……

如果對應仙四章節,這一章應該算是《步虛詞終》,之後開始就是《終局》了。其實這個文最初預定的結局是仙四式“你TM對我說這是HE我是不接受的”……所以你們想先看你TMHE還是大團圓(X

PS:夢100我在ios服啊要找我玩的話留下ID我來加你們(滾!!!

☆、是昔流芳【我胡漢三又回來更新啦!】

來說個妖怪的故事吧。

如果用幸或不幸來形容,妖怪無疑是相當幸運。

甫一降生她就在神農蔭庇之下開啟了靈智,血脈中與生俱來的潛力更是可觀,即使置身於三族混戰、猶如原始叢林一般弱肉強食的太古,也很少有人——或者其他什麼東西——能夠傷及幼小的妖怪一根羽毛。

鳳傲天。

Marry Sue。

如果換個時代背景,她一定會被人這麼說。

作為一方大妖,她輕而易舉就能佔據最豐美的水土,也能以壓倒性的暴力迫使他人臣服。那還是個“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和諧年代,各家自掃門前,只要她不做出類似於種族滅絕的囂張惡事,多半也不會招來人族修仙者的討伐。

就這樣,妖怪的生存需求得到了保障,那些發源於獸性、無意識的質樸慾望也能輕易滿足。

——比如說,“哎呀寶寶今天好想吃個棗☆”什麼的。

而在滿足之後,妖怪最先感覺到的卻是……

“……無聊啊。”

如此這般,化身為白衣少女的妖怪日復一日高踞山頭,像是十分厭倦、又好像永遠也不會厭倦似的,持續眺望著遠方猶如熔金般豔麗的朝霞與暮靄,以及暮靄之中嫋嫋而上的一縷炊煙。

總而言之,唉,就是很無聊。

沒有父母、沒有手足、沒有親眷。

從記事起就是如此,她也以此為理所當然。

沒有姓名、沒有過去、沒有願望。

只是簡單重複呼吸與心跳的機能,延續著看不見盡頭也無所歸依的生命。

她生來就像踏在雲端,一派人所難及的輕鬆自由瀟灑,同時一片空白。

口腹的享受再簡單不過,交際有萍水之緣也就充足,至於權勢、名聲、財富乃至長生,在她看來都如風吹即散的沙上之城。聞道是“存天理,滅人慾”,然而妖怪從一開始就沒有擾亂清明的慾念,因此也比任何人都更接近原初的天理。

換句話說。

後來被世人畏懼為“鬼車鳥”的兇殘魔物,在她降生之初,曾經擁有與天上眾仙無異、甚至更勝其一籌的超逸品格。

無憂無怖,無慾無求。

正可謂是天人合一,俯瞰紅塵紛擾,眾多修道者孜孜以求的理想境界。

要說有什麼不足,那果然還是她在無慾之餘,同時也會覺得“無聊”。

生存漫無目標,流年乏善可陳。從生到死無非一條枯燥平直的單行線,沿途既無動人的風景可觀,更無任何值得慶賀的終點。

“……真是,好無聊啊。”

迎著山風晨曦以及清涼的朝露,她一次又一次朝向無人的虛空低語。

漫長生涯中唯一牽動她心絃的,就是榣山水畔那陣清揚悠遠的琴聲。她甚至因此而短暫地有了目標,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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