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勁兒埋頭苦修,想要化身為完美的人形去與那樂仙相見。
然而天數顛倒,那最終也成為了不可能實現的願望。
想來也該屬造化,就在她苦尋長琴蹤跡而無果、心灰意懶之際,無意中飛過了一處飽受水患所苦的村莊。看見那些凡人衣衫簡陋,病痛交加,一個個惶惑無措地拜伏於地,喃喃默唸著得不到半句回應的神仙姓名,妖怪胸中忽然就激盪起了一點同病相憐般的義憤。
——都是傻,仙人根本不會救世。
——除非動搖天界權威,否則他們只會將人間一切興亡都視為“自然之理”,對善行與災厄同樣地放任自流。
但凡真正位列仙班者,就如同考入了國家系統的公務員,從此舉手投足都隨不得自主,務必遵照恆常流轉的天道行事。力挽狂瀾不可為、救死扶傷不可為、除暴安良不可為,只要維繫天道不墜,死生有命,該死的就讓他們去死,十八年後又是一個輪迴。
對於以上偉光正的神界邏輯,妖怪只有一句話可講:
【媽的全部都智障。】
想要得救有什麼不對?
想要活得更好有什麼不對?
看到有人遭逢疾苦,想要伸手拉他們一把,這又有什麼不對??
MDZZ!!
妖怪長久活在百無聊賴的空洞之中,也正因為如此,在她看來,所有為了生存——或是心懷執念,為了抵達某個遙遠所在而掙扎前行的人、獸、魔,全都令她欣羨,也全都值得天賜的尊重與祝福。
然而神界從不祝福任何人,也不會聽取任何來自地上的願望。說穿了就是究極的無所作為,唯有自比為天地的優越感、用於懲治抗命者的手段倒是高出凡人千萬。
所以,從那時起——
沒有名字也沒有夢想,本該無所事事終了餘生的妖怪,終於找到了足以讓她託付千年的大願。
那就是向所謂“死生有命”的天意發起挑釁,填補神界不作為的空白,實現凡人寄託於天上的希望。
——左右自己別無所求,不如便去看看他人遂願的模樣。
——如果順道還能給玄女添一把堵,那就當真再好不過。
最初這心念起於偏激,並無多少慈悲或仁愛可言。然而不知不覺之間,她卻在扶危濟困的雷鋒道路上走出太遠,甚至被人叫做了“神仙娘娘”。
妖怪一邊覺得好笑,一面又揣著些隱秘的自得:至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