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首輔張居正曾專門為他講過《酒誥篇》,誠懇地告誡他宴飲過多,會荒廢政務、損害身體,身為一國之君,應以宗禮為重,盡力戒酒。處於無聊苦悶之中的萬曆雖然當面稱是,但背後卻依然放縱不休。雖然後來發生了酗酒殺人的事件,受到李太后的嚴厲斥責並令其寫出“罪己詔”向天下謝罪,但從後來的情況看,這惡習不僅沒有改掉,反而愈演愈烈。這一點,從御史馮從吾的奏章中可以找到佐證:“陛下每餐必飲,每飲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違,輒斃杖下,外庭無不知者。”後來內閣大學士趙志皋,也就此事多次諫止,但萬曆卻以太監、宮女對上不敬,違犯宮規為自己開脫。
萬曆廣選上千淑女,且整日周旋其間。鄭貴妃與他的恩愛如漆似膠,卻並未獨佔他的枕蓆,萬曆的八子十女為八個不同的女人所生便足以說明。在輔臣屢屢催請,他無計可施時,便發出這樣的諭旨:“朕自夏感受溼毒,足心疼痛。且不時眩暈、步履艱難。”到春冬季節再傳諭旨:“聯昨感風寒不時動火,頭目眩暈,腿足疲軟。”如果說他的“足心疼痛”確因“感受溼毒”而致,那麼“頭目眩暈”則正是酒色過度、精氣虧損的症狀。
萬曆十二年(1584年)一月,御史範儁上疏條陳時政十事。其中談到“人慾宜防”,以禹不喜酒、湯不近色為例,懇請明神宗力以美女、酗酒為戒。萬曆覽後大怒,諭令重杖。恰巧,是夜雷雨大作,朝陽門外水深三尺,他心裡驚懼,不得已免去重杖。但仍將範儁革職為民永遠不入場起用。萬曆十四年(1586年)十月,禮部祠祭司主事蘆洪春,也上疏規諫萬曆酒色,其中談到,陛下自九月十五日以來,連日免朝,前日又下詔說頭暈體虛,暫罷朝講。蘆洪春就此感嘆說,夫!疾莫甚於虛。陛下人秋鼎盛,諸症皆非所宜有。但不宜有卻而有之,這樣做,必然要上傷聖母之心,下駭臣民之聽。而又因此惰朝廢典,不知陛下何以自安也?又說,陛下以衽席之娛,而忘保身之術,其為患更深!萬曆覽後怒極,命重杖六十、革職為民永廢不用。不久,蘆洪春便因憤鬱而死。萬曆十年(1582年)馮保失敗以後,由太監張鯨掌握東廠,因為橫行無忌作惡多端,引起滿朝公憤。其中御史何出光,曾劾張鯨犯有八條死罪,並連及其黨錦衣衛都督劉守有、序班邢尚智。萬曆覽奏以後命將邢尚智論死、劉守有除名。而對張鯨卻不予究問。為什麼對首惡者不問?據說,一則因為當初張鯨奉皇帝密旨劾馮保有功;二則當群臣參劾張鯨以後,張鯨曾出重金賄賂萬曆。這樣,因張鯨“有功”,皇帝氣短,所以未加究問。此事洩露,被閣部大臣們獲知以後,極為氣憤,便密囑御史馬象乾再劾張鯨。因為言辭尖刻、切直,所以引起萬曆大怒。諭令將有乾下鎮撫司獄“打著問”。因為馬象乾參疏系申時行、許國、王錫爵三位閣臣密囑所致,所以三人便死力相救,“願與象乾同受刑拷”。這樣,才使馬象乾得免。但沒過幾天,又有給事中李沂再劾張鯨。他索性將張鯨用金寶重賄皇帝的醜聞,也全盤給揭了出來。這一下可觸犯了萬曆的疼處,使他十分難堪,因而異常狂怒地說:“李沂置貪吏不言,而獨謂聯貪,謗誣君父,罪不可宥!”命將李沂下鎮撫司獄,杖責六十,接著又將李沂革職為民永廢不用。
針對皇帝的“四病”(酒色財氣),萬曆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大理寺評事雒於仁,連進了大膽、懇切、尖銳的諫言。大意是:臣聞嗜酒則腐腸。陛下八珍在御、解酌是耽,卜夜不足,繼以長夜。此其病在嗜酒也;變色則伐性。陛下溺愛鄭貴妃,靡言不聽,忠謀擯斥、儲位久虛,此其病在變色也;貪財喪志。陛下傳索帑金,括取幣帛,甚且掠問宦官。有獻則已,無獻則譴怒。李沂之瘡痍未平,而張鯨之貲復入,此其病在貪財也;尚氣則戕性。陛下今日榜宮女,明日貲中宮,此其病在尚氣也。最後又說:“四者之病,膠繞身心,豈藥石所可治?”既然藥石不能醫治,所以雒於仁特進“四箴”,陳請皇帝自行根治。萬曆覽奏以後,火冒三丈,怒不可遏。渝令重處。但是由於雒於仁所上的諫言既符合實情,又獲得文武百官的支援,經過申時行等閣部大臣的奮力論救才未受到重刑,但還是被罷官為民。雒於仁雖然為此而丟官,但他所講的“四病”,不僅緊緊地纏繞了萬曆的一生,且因此而加速了大明帝國的滅亡。
從萬曆二十年(1592年)開始,一直到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萬曆駕崩為止,在這二十八年的時間內,萬曆不僅不視朝、不祭天、不拜祖,就連大臣們所上的奏章都懶於過目,更談不到親自批閱。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大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