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大約有半個小時,除了案子,沒法談別的。警察在旁邊,提到別的就會打斷。再說,這些東西跟律師講了有什麼用呢?(應當事人要求,鄭言水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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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88)】………
法規不細,執法不力是看守所內產生“牢頭獄霸”的主要原因
隨著“躲貓貓”事件愈演演烈,“看守所”這個詞的見報率也越來越高。近幾天九江某一看守所又跟著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更猶如火上澆油,把一些網民的情緒引到了可以說是群情激憤的狀態。看守所到底怎麼了?全國各地的網民在網上不停的在表著自己的看法;一些“高職稱“的的專家學者,從理論的高度也在闡述著自己的觀點;一些政法口上的政府官員對於看守所存在的問題也一針見血,似乎他們早就知道會出問題。風起雲湧,工作在看守所一線的民警和分管看守所的領導,感覺到了很大的壓力。從人們的議論中,似乎這些問題的生,就是一線幹警們工作責任心不強,作風散漫造成的。什麼原因,怎麼整治,這幾天的報紙似乎給出了答案。一是看守所的體制不科學,怎麼辦,分離;二是值班幹警責任心不強,怎麼辦,處理;三是看守所內的犯罪嫌疑人素質不高,怎麼辦,教育。這三點做好了,似乎牢頭獄霸現象就可以瞬間消失了。真的是這樣嗎?解決了上面的三點問題,牢頭獄霸現象真的就沒有了?透過我的調研,好像與他們的觀點有出入。先,我們先看看什麼是“牢頭”。所謂牢頭,通俗點描述就是在監室內起著一定“領導“作用,平時組織個生產,分配食物什麼的,在一定程度上維持著室內的相對平衡和穩定。“牢頭”生產勞動的時候,有時候是不參加的,但能組織和督促其他人去完成或額完成指定的生產任務。食物方面,所內的饅頭什麼的,他們一般不侵佔,他們主要是侵佔額外“加餐”的那部份,這部份食物是需要花錢買的。加餐的食物雖然他們吃,但,錢卻從別人帳上劃。個別“牢頭”行為惡劣點的話,常常會打罵同監室內的人,或以做遊戲的方式變相折磨他人娛樂。近期連續報道的雲南看守所的躲貓貓事件,還有江西九江的某看守所又生一人死亡事件,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這些的“牢頭獄霸”為非作歹的結果。那麼,哪些人能做“牢頭”或者稱為“獄霸”的呢?透過我的觀察,有六種人能成為室內的“牢頭”。第一種人,死刑犯。他們常常以自己反正是要死的人了,誰都不怕,動不動就說臨死也要找一個做伴的等威脅性語言,讓本監室內的人都怕他,這種人如果身體好或者心狠手辣的話,常常能做到“牢頭”的位置;第二種人,在本監室內的呆的時間較長,慢慢的熬到了“牢頭”的位置。這種熬,不是完全靠時間,而是透過逐漸拉攏和打壓周圍的人,形成相對固定的小“團體”,進而做穩“牢頭”這個位置。第三種人,是心狠手辣強行的人。這種人,剛進監室的人時候,可能低一段時間頭,但,慢慢的其心狠手辣的個性就表現了出來,讓周圍的人對他有了威懼感或者就是直接就是透過“打拼”,坐到了“牢頭”的位置。對於看守所而言,這種人是危害最大的,也是防範的重點;第四種人是組織生產能力較強,自己幹活也很利索,自然而然地成為監室內的“牢頭”;第五種人,是經濟狀況較好,出手比較大方,能實打實的改善本監室內的生活,從而成為監室內公認的“頭”;第六種人,就是幹警的所謂的“耳目”。初衷是為了讓他及時報告監室內的活動,但,慢慢的狐假虎威的成了監室內的“管理者”。這種情況,相對來說較少。因為幹警找“耳目”主要是為了解監室內的情況,防止越獄或者自殘自殺現象的生,而“耳目”都是隱性的,所以說,“耳目”成為“牢頭”的可能性不大;從這六種性質的“牢頭”分析來看,第二種和第三種人危險性最大,監室內出事,也主要是以這二種人為主,特別是第三種性質的“牢頭”,可以說是在監室內無惡不作。
分析了哪些人能做“牢頭”,我們回過頭來研究一下如何解決“牢頭”的問題。有人說可以透過調整看守所體制和加強看守所幹警責任心這二方面來解決。行不行?不能說一定作用不起,但,分析這六種性質的“牢頭”形成的原因,我們會現,體制和責任心的問題不是主要問題。看守所內部管理細則有缺陷,幹警工作主法和工作思路有偏差,是產生牢頭獄霸的誘因。為什麼這麼說呢?瞭解看守所的人知道,其實,關於對牢頭獄霸的打擊,一直是看守所和駐所檢察室的工作重點,但,為什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