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作了口述。
號裡,一個叢林法則的小社會
2oo1年3月9日上午9點多,我被警察帶進了看守所。警察檢查完身體,按規定搜走了我的腰帶、皮帶後,我拎著褲子、光著腳進了“倉”。福州將監舍稱作“倉庫”,嫌疑人出監、入監稱作“進倉”、“出倉”。
大鐵門裡面,房間有二十幾平方米,呆了二十七八個人,大家忙著做燈花、編織、穿珠子,後來我知道這是看守所規定的勞動任務。房間有六七米高,只有一個窗戶,幾乎不見陽光。我的到來讓大家很興奮。“脫衣服,澆頭。”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說,後來我知道他是號長。屋裡有個天井,我被叫到天井中央“過關”。涼水澆了二三十桶,3月份還很冷,我全身都凍硬了。
後來我知道“澆頭”還算好的,新入號的犯人過關的方式就是捱打,類似《水滸傳》裡的“殺威棒”。澆完頭,號長叫我過去問案情。他聽完了之後說了聲“很麻煩”,就叫我去勞動。穿了一上午珠子,中午一口飯沒吃下去。晚上1o點多,5o厘米高的大通鋪上擠擠挨挨地睡了十幾個人,這時號長話了,你睡“海山”吧。“海山”原來是一個豪華賓館的名字,在這裡指的是茅坑,故意諷刺的。
剛開始幾天很害怕,後來慢慢適應了,現這是個“很特殊的社會”。號裡有28個人,分為3個等級,從高到低分別為“一斤”、“二斤”、“三斤”。“一斤”是號長和當頭的幾個人,即“高層”,“二斤”是中層,“三斤”是新來的和地位低下的嫌疑人。號長通常是幹部(指警察)指定的,其他“一斤”、“二斤”和“三斤”是自動形成的。起初也有人欺負我,分飯菜時分給我的只有湯,打了一次架,人家就不敢小看我了。
號長,微小的權力被無限放大
並不是所有的牢頭(號長)都是獄霸。只有當牢頭太凌厲霸道,警察又不夠負責任時,才會變成“獄霸”。
在這個看守所,一個警察要管兩個號,每個號都有二三十人,直接管理是不可能的,都透過號長來遙控。所以,一個號長素質高低,對看守所的秩序起著相當關鍵的作用。比如新來的犯人能否“服水土”,關鍵要靠號長的**。
做號長意味著有利益上的好處。在外面,微小的可以忽略不計的資源在這裡被無限放大,成為人人羨慕的東西。號長,吃東西會多一點,少乾點活,晚上睡覺位置大一點。當號長還有一個好處,每天都“出倉”兩次,向幹部彙報工作。這是了不得的待遇,絕大多數的犯人,無論關幾年,只有進倉、出倉兩次。老號長走了之後,幹部覺得我威信還行,讓我當號長。並不是所有的牢頭(號長)都是獄霸。牢頭要維護監管秩序,也要有正義感和同情心。有的號長在外面撈,在裡面也撈,太凌厲霸道,如果警察又不夠負責任時,號長就會變成“獄霸”。不過號長要是民憤太大,警察也怕出事,會把你換掉。
為什麼會莫名其妙地死人
看守所死人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裡生存環境太惡劣了。除了純暴力打死的,還有兩個原因,犯人精神極度緊張、營養極度缺乏。
我只當了一年的號長,就堅決不再當了。二十多人呆在一個房間裡,吃喝拉撒都在一起,哪能不打架?如果號長威懾力不夠,就管不住犯人。通常幹部會派幾個比較兇悍的犯人給號長撐腰。遇到事了,是打還是不打?很為難。
號裡有一個“小山東”,身高一米八二,二十七八歲,以前是當保安的,很壯。他在大號裡被人把脾臟打壞了。脾臟摘除後,瘦了好幾十斤,每天弓著腰,飯量一點點。他給我們看傷疤,有十幾厘米長。他要是再放在大號裡,就被人打死了。幹部才把他調過來。大號很恐怖,打架的,鬥毆的,強*奸的,搶劫的,都有。白天干部盯著監控螢幕,號裡生異常立刻就趕過來;晚上就是犯人自己管犯人。晚上出了事情,比如打架要把人打死了,或者有人病得很重,號長就帶領大家拍床板“喊號”,幹部就會跑過來處理。“喊號”天天都有的,經常聽見隔壁生騷亂的聲音。
號裡莫名其妙地死人很常見。每隔一段時間,看守所的醫生就來維生素B、d呀,我們問怎麼回事呀?醫生說又死了個人,解剖了都不知道什麼原因,可能號裡營養不好,趕緊給大家補充些營養,以防萬一。在號裡所有的資訊外面的人都不會知道。按照規定,嫌疑人不可以會見家人,就是律師,我也是三個多月後第一次見。出來之後我才知道,這都是律師申請了好多次看守所才同意的。一年大約只能見一兩次,每次都高興得不得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