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東晉名人小傳 作者:千頃寒

是不是可以繼續大膽假設下去呢?只要最終可以證實假設成立就萬事大吉了。一種可能的假設就是:有高名而無事蹟的劉恢和風流名士劉惔根本就是一個人,兩人形象之所以會分化,原因在於名字的誤寫,而且從劉宋一直誤到現代,甚至連劉孝標這樣廣讀群書的注家都沒能注意到這一點。

事實上,清人吳仕鑑在《晉書斠注》中已經指出了此點,而近人餘嘉錫先生進一步發揮此說,詳載於《世說新語箋疏》中卷下《賞譽第八下》“庾稚恭與桓溫書”條箋疏,其論雲:

《晉書·劉惔傳》曰:“字真長,沛國相人也。”吳仕鑑《斠注》曰:“《世說》《德行篇》注引《劉尹別傳》作沛國蕭人。又賞譽篇注引宋明帝文章志曰:‘劉恢字道生,沛國人。’案本傳雲:遷丹陽尹。《隋志》亦云:‘梁有丹陽尹劉恢集二卷,亡。’本傳雲:‘年三十六。’《世說》注引《文章志》亦云三十六卒。是劉恢皆為劉惔之訛。惟一字真長,一字道生。或古人亦有兩字歟?”

嘉錫案:劉惔傳雲:“尚明帝女廬陵公主。”而本書《排調篇》“袁羊嘗詣劉恢”條雲:“劉尚晉明帝女。”注引《晉陽秋》曰:“恢尚廬陵長公主,名南弟。”益可證其為一人。《佚存叢書》本《蒙求》“劉恢傾釀”句下李翰自注引《世說》曰:“劉恢字真長,為丹陽尹,常雲:‘見何次道飲酒,使人慾傾家釀。’”案此事見本篇,作“劉尹雲,見何次道”云云。而《蒙求》以為真長名恢,亦可為古本《世說》恢、惔互出之證。然孝標註書,於一人仕履,例不重敘。真長始末已見《德行篇》“劉尹在郡”條下。而於此又別引《文章志》,則亦未悟其為一人也。本書《言語篇》雲:“竺道潛在簡文座,劉尹問道人何以遊朱門。”《高僧傳》卷四《竺道潛傳》作“沛國劉恢嘲之”云云。《劉惔傳》不雲“為車騎司馬,贈前將軍”,此可以補史闕。

嘉錫又案:《魏志·管輅傳》引《晉諸公贊》曰:“劉邠位至太子僕。子粹,字純嘏,侍中。次宏,字終嘏,太常。次漢,字仲嘏,光祿大夫。宏子耽,晉陵內史。耽子恢,字真長,尹丹陽,為中興名士也。”所敘恢祖父名字,與本書《賞譽上》篇“洛中雅雅有三嘏”條及《晉書·劉惔傳》併合。惟仲嘏之名,《賞譽上》作“漠”、《晉書》作“潢”為異耳。而真長之名,則一作恢、一作惔,其官又同為丹陽尹。然則恢之與惔即是一人,無疑也。

餘先生此論甚長,但僅以尚主、籍貫及《隋志》、《三國志》裴註記載便斷定劉惔必與劉恢為一人,感覺說服力尚有不足。事實上徐震堮先生在《世說新語校箋》中就認為上引“袁羊嘗詣劉恢”條中的“劉恢”均為“劉惔”之誤,而於“庾稚恭與桓溫書”條不言劉恢之名有誤,言外之意,劉恢與劉惔是兩個人,只是“袁羊嘗詣劉恢”一條因為某種原因導致各版本都抄錄錯了而已。又二劉籍貫相同不足以否定二人實為一人,且《隋志》、裴注雖然均有可確定應為“劉惔”而誤為“劉恢”者,也不能據此便認為《世說新語》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因此,要證明二人的同一性,還需要尋找其他證據。而考察劉恢的歷官贈官,可以得到以下結論。

按前引“庾稚恭與桓溫書”條注引宋明帝《文章志》,劉恢曾任車騎司馬,贈前將軍。《宋書》卷四零《百官志下》末尾列出一份官品,雲“凡新置不見此條者,隨秩位所視。蓋右所定也。”這缺失的兩字,一般公認為“”二字,則補全後該句為“……蓋右所定也。”也就是說,這是一份西晉官品。而《宋書·百官志》末尾列出西晉官品,並特別指出“凡新置不見此條者,隨秩位所視”,證明劉宋官員品秩是以西晉制度為本的,只有個別新置官員不在西晉官品包含範圍內,才採用“品視某官”的方式標記。同時眾所周知,劉宋官制直接承襲東晉,因此西晉、東晉、劉宋三朝的官品基本可以劃上等號。按照這份官品看,車騎司馬屬於“撫軍以上及持節都督領護長史、司馬”,官第六品,而前將軍則屬於“諸徵、鎮至龍驤將軍”的序列,官第三品。魏晉南朝贈官之制,贈官當與生前居官品級大致相等,第六品的車騎司馬如果沒有特別的表現如死於王事之類,是不可能超贈三品將軍的,而司馬為軍府上佐,車騎又是重號,如果身為車騎司馬的劉恢戰死於外,史書中也應當提及,不可能無聲無息。因此可以推斷是,車騎司馬只是劉恢歷官的某個階段,不是最終任職,其最終任職應當是三品左右的*。

既然說到車騎司馬,那就看看劉恢生活的年代究竟有誰曾任車騎將軍。劉恢受庾翼讚賞,被王濛青目,與袁喬友善,可能還是桓溫的熟人。庾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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