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恆產者無恆心,苟無恆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於罪,然後從而刑之,是罔民也’這麼棒的話?”
孟子這段話站在地產商的立場上翻譯一下是什麼意思呢?大致就是:
幾千年前的古人,都知道要白天割茅草、晚上搓草繩(用於蓋茅草房的屋頂),等房子造好了,才有心思種田收糧。有不動產(房地產)的人才有社會責任感、歸屬感;沒房子的人就沒有社會責任感、歸屬感。然後一旦沒有社會責任感、歸屬感,那麼那些沒房的人就什麼無恥短視的事情都做得出來了。統治者如果無視人民沒有房,等他們犯了罪再判刑,那就是“罔民”。
眼下才05年,國內的民法學者們還沒敢激進到把《孟子》拿來這麼用的程度。
馮見雄卻是知道這麼用沒問題,是迎合了統治階級最終的立法意志的。而且後世這類文章的精粹,都被他隨手拿來了。
邱雪面對這麼一堆大殺器,怎麼可能不動心,不想涉獵。
第44章 分贓
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事情,也有自己不擅長和厭惡的事情。哪怕重生一次,也不可能全知全能。
對於馮見雄來說,他骨子裡有一股駭客式的鑽空子桀驁不羈。這也就註定了他做實事兒可能很牛逼,但是在任何體制內務虛都不太在行。
這種不羈,不光是不能做官,也一樣不適合搞學術。
時至今日,他依然記得上輩子剛剛踏上沒幾年時,有一次做專利代理人時,參與了一個大的技術專案,自己投入也很深。最後結項驗收時心血來潮,站在系統工程師的立場上,寫了一篇總結技術應用場景的論文,洋洋灑灑很用心。他留著也沒用,就一併賣給了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
客戶單位的負責工程師看了之後,語重心長地評價:“文章是不錯,但是乾貨太浪費了!一次工程實踐,發現這麼多新應用幹嘛?你不會拆成三篇論文麼?那樣就夠我們這邊三個人評中級職稱了!”
今時今日,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
邱雪面前,擺了幾份文章的列印件,上面圈圈點點劃了好多線,把文章大致分割成了幾塊。她就指著文章教育馮見雄:
“你這些東西,當作部落格發出來太浪費了!而且這麼多新意,堆在一篇文章裡,主次也沒了。好好整理一下的話,完全是可以當論文用的。如果掛我的名字,上國家級期刊也不是沒有希望……”
邱雪說到這兒,似乎也意識到不小心說得有些急了,頗感不好意思,便想岔開話題遮掩一下。
倒是馮見雄一貫察言觀色,立刻抬手做了個虛扶制止的手勢:“邱老師,我的東西都是隨便寫寫的,完全不成體系,從來都沒想過可以整理成上臺面的東西。您如果覺得還有改造的價值,那我也很願意請您斧正。不過你也知道的,我是真的不懂論文那些條條框框。”
見馮見雄這麼上道,邱雪也鬆了口氣,不再打官腔了:“那這樣吧,你提供素材,我幫你改,你想要,我就給你第二作者我也不佔你便宜,實話實說,這些東西掛我的名字職稱,對方國家級期刊的審稿編輯才有可能放過去,如果掛你的名字,人家看都不看就打回來了。最多投個省級期刊。”
“我理解,完全理解。”馮見雄示意對方不必解釋。
邱雪竟然有一絲不好意思,想了想,又說:“看得出來,你也是個挺上進的孩子,這樣吧,發下來的稿費,我都給你好了。另外,我在學校裡的法律援助中心還挺說的上話,你要是願意,在校期間就可以過去實習法律援助雖然不能收律師費,但是畢竟可以積攢一些訴訟和代理經驗,還能報賬沖銷一點費用……”
馮見雄答應了這個條件。
邱雪提到的“法律援助中心”,是金陵師大一個校直屬設立的機構,雖然裡面的人大多數是法學院的,但行政級別是跟法學院平級的。
根據《律師法》,所有執業律師每年都有義務免費提供一定時數的法律援助,可以是去社群提供普法諮詢,也可以是免費給窮人打官司。除了律師之外,其他在法律類院校執教的人,也是“鼓勵”提供這種援助的。
金陵師大設立的這個“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靠一些年輕的法學院老師組織,也吸納一些優秀的學生做事。在馮見雄大四透過司法考試之前,這也是他唯一合法的在沒有律師證的情況下接案子的渠道。邱雪答應幫他拉進法律援助中心,也算是一個不小的忙了。
話徹底說開之後,邱雪也吐露了更多的內情,也算是取信於馮見雄,馮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