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2 / 4)

小說:噴神 作者:恐龍王

馮見雄是早上六點才睡下的,只睡了4個鐘頭。昨晚為了徐明幫他拉粉,通宵打遊戲他也忍了。

被手機鈴聲吵醒的時候,他還頗不耐煩:“誰啊?”

“咳咳……是我!”

“你誰啊?”

“你是馮見雄吧?我邱雪!”

馮見雄這才算有些清醒了:“哦,邱老師?!啊,我今天身體有些不舒服,所以沒來上課。對不起。”

邱雪:“只是身體不舒服?行了,那就算了。你中午之前有空來一趟我辦公室,有些問題問你。”

馮見雄不敢怠慢,用冷水狠狠洗了兩把臉,把連夜打遊戲帶來的旺盛皮脂油膩統統搓掉,整個人看上去精神了些,才換上一套乾淨衣服出門。

臨走的時候,看了一眼還在呼呼大睡的徐明,馮見雄就吐槽地踹了他的床檔一腳:“你小子還不起!叫你再包夜!今天肯定是點名了,我估計你要重修了!”

徐明流著口水,迷迷糊糊地回答:“不就350金幣嘛!**師到決戰的時候就要洗掉輝煌光環,雙…修水元素和暴風雪,多強!”

馮見雄楞了一下,才反應過來徐明說的是魔獸裡的“重修之書”。

他唯有一聲嘆息,放棄了這個渣宅,甩門而去。

食堂已經關門了,路上的煎餅果子攤位也收工撤攤了。馮見雄只能餓著肚子趕到邱雪的辦公室。

“邱老師您找我?”說話之前,他儘量調整了一下語氣和音色,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甕聲甕氣的,尺度恰到好處。

“這是著涼感冒了?”邱雪果然被騙過,先關心了一句,“坐。我看你昨天開通了個部落格、還發了好幾篇文章?”

“這麼快?您都知道了?”馮見雄也沒想到這麼快就會引起注意。

邱雪頓了一頓,開門見山地直問主題:“我看你有一篇博文,名字叫《有恆產者有恆心》,寫得就不錯。把物權法的立法意義,和先賢的哲學思想結合起來談,非常精彩是不是還夾雜了一些你上次準備‘溫飽是談道德的必要條件’辯題時的素材?”

孟子的“有恆產者有恆心”,和管子的“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意思雖然不盡相同,但說的事兒還是頗有相通的。

當初馮見雄為第一場辯論賽總結了不少素材觀點,放著也浪費,又想弄一片“未來的大律師”該寫的文章鎮鎮部落格的場子,所以昨晚花了不少精力,才把那些素材嫁接到了時下最熱的“物權法”這個討論熱點上,精心打造出這篇博文。

這其中,也少不得借鑑了一些後世《物權法》蓋棺定論之後、正方的精髓論述。

“確實是有這篇文章。”馮見雄直白地承認了。

邱雪欣慰地表揚了一句:“寫得不錯,不但有深度,而且切入點很好地產商都會很喜歡的,要是能夠影響力大一些,連長江學者計劃背後的李家基金會也會喜歡的。”

馮見雄也沒想到邱雪居然給他的文章這麼高的評價,一時有些不知所措。

其實,這完全是因為在他眼中,乃至其他一切後世之人眼中,《物權法》乃至《民法總則》那都是順理成章到不能再順理成章的,所以不覺得這些正面論述有多值錢。

但是,這部法畢竟是07年3月兩…會時才正式透過的。

在《物權法》出爐的那兩年大討論中,各種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比如人…大的楊教授,就站在一個大鍋飯餘孽的立場上,大談“《物權法》究竟是保護私有財產,還是保護既得利益?社會注意國家該不該有《物權法》?‘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種理論,究竟是不是資本注意國家獨有的?”之類的觀點。

而且這樣的觀點還頗有市場。

尤其是很多學者明知道《物權法》一旦頒佈、土地確權更明晰、拆遷會更困難、政府賣地的價格也會暴漲,房地產更會暴漲。法律頒佈前就拿了地卻先違規屯著不蓋房子、等《物權法》出來後再蓋的地產商更是會大賺特賺。

所以,凡是和地產利益集團沒什麼交集的學者,還是頗願意給《物權法》添堵的。

這番學術競爭當中,一直到了2006年,才有幾個北大的地產系利益代言教授,發出了名為《有恆產者有恆心》的一組檄文式論文,算是為《物權法》的最終透過蓋棺造勢。

然後一夜之間中國的地產商,不管有文化沒文化,都喜歡上了孟子。

“原來亞聖還說過‘晝爾刈茅、宵爾索絛;亟其成屋,始播百穀。民之為道也,有恆產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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