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的華縣和華陰市,有十三萬人無家可歸,直接經濟損失超過二十億元。這是渭河流域 五十多年來最為嚴重的洪水災害。”
禍起三門峽發電!按小浪底水庫的設計開發目標,在小浪底工程投入執行後,三門峽水庫主要功能均可轉移。小浪底水庫目前庫容可納容三門峽及渭河下游泥沙,由 此完全可以使三門峽空庫敞洩,藉以逐漸降低潼關高程,滅絕水災主因。但三門峽水電企業為維持其每年發電換來的約二億元收入以及若干就業崗位,不顧陝西省上 下幾十年來的苦苦陳情和有關科學建議,至今違法違規堅持水庫高水位以發電,結果喪失了滅除洪災的數年大好時機(國家投巨資興建的小浪底工程,也僅起十多年 蓄水調洪作用,其庫容有限,良機難再),是造成此次小水大災的主因。
尤其令人憤慨的是,在大災已經發生且震動全國,作為西部省份的陝西能力有限,還有成千上萬的渭南災民家產、住房等難題的解決尚有巨大資金缺口之時,在水利 泰斗張光鬥教授和全國政協原副主席、前水利部部長錢正英也忍不住公開呼籲三門峽“儘快放棄發電、停止蓄水”之際,甚至在渭南災農可依法向該企業索賠並迫使 其空庫敞洩的意見見諸報端的壓力下,該企業及其上級相關人員依然故我,無視不得非法侵犯公私產權的憲法原則,無視我國相關法規,無視兩億元和二十億元的小 大比較,仍堅持要發電,反對空庫敞洩,水庫水位最多降低兩米。而渭河下游河床已遠遠高出地面兩米以上。顯然,該企業的這種表態只是一種迫於壓力的姿態而 已,因為它實際仍置懸河於渭南,使爾後的水災頻發難免。
據調查,僅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渭河下游和南山支流就出現了七年之內三十一處決口,其中1996年和1997年災情較嚴重。又據渭南有關人員介紹,近年, 渭南即使在枯水年份,下一場暴雨,大小都要出點事,不同程度地發生水災,何況下大雨。災農最擔心以後洪災,事出有因。有媒體公開說,三門峽是否發電問題不 是純粹科學技術取捨問題,它實際上是一種“利益博弈”。這話有道理。據《北京青年報》2003年11月24日報道,三門峽水電企業每年發電收入是黃委會和 本企業員工的主要經費來源和生存支撐。在我看來,這種體制機制已為問題的公正解決埋下了根本性隱患。作為水利部下屬單位,黃委會及其下屬三門峽樞紐局是國 家職能部門,卻被膠著於一個企業(有訊息說,樞紐局與作為水電企業的“三門峽黃河明珠集團公司”實際上是“一家子”。看來,大體不差),難免出現“官商不 分”的種種弊端,包括有關職能部門對本部門本企業利益的重視,遠甚於對國家、對別省區利益的重視。這正是三門峽發電問題至今難以徹底解決的根本原因所 在。
另據報道,三門峽本來有五臺50000KW的機組,後來又加了兩臺,一臺歸水利部,一臺歸黃委會,樞紐局則把一臺50000KW者改成60000KW,餘 出部分歸他們自己。我寧願這種報道失實,否則,事情就令人難以容忍。如果國家職能部門的決策竟然建立在這種格局之上,怎麼能不令人意外和憤慨呢?
由此,我才想到依法解決的方案。
目前的解決思路無視依法保護公私產權。
據對中央電視臺2003年10月30日、《北京青年報》11月24日和《南方週末》11月27日報道的分析,目前關於關中洪災的解決方案,仍沿傳統模式醞 釀。
一方面,是陝西省災後協商水利部,再次苦求三門峽空庫敞洩,勿再發電,張光鬥、錢正英及陝西水利科技界上下也以理相呼;另一方面,則是水利部面對分歧,按 慣例召集專家會議。儘管主持會議的索麗生副部長個人支援陝西思路,但與會專家大部分同黃委會有專案合作關係,只能形成所謂“務實可行的方案”,主要是繼續 發電,把水庫水位只降兩米。會上同意陝西方案者佔少數,是幾位已退休的老人。“這個現象本身就不正常”。
針對陝西的陳情,以及陝西水利專家關於三門峽水庫水位嚴重影響潼關高程的說理,與會許多專家卻認為“目前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三門峽現行蓄水水位和執行方式 同潼關高程變化有直接關係”(三門峽樞紐局有領導者甚至說,水庫距潼關三十公里,不可能影響到後者高程),但同時“多數認同透過一定程度降低水庫水位來幫 助降低潼關高程”。這種自相矛盾的態度令人難以理解。
第一,作為水利專家,有人竟然公開否認潼關高程正相關於三門峽水庫水位,這簡直是當代中國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