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部分(2 / 4)

基於潼關水文站測出的數 據做出的”,但他們還是再三告訴記者,“我們不涉及理論問題,只作資料收集”,“不要把我們的話當作支援或反對某一方意見的論據”。

在關於大壩的討論中,無論對上游陝西方面還是下游三門峽方面,“潼關”都是一個關鍵詞。“潼關高程”是水利學的一個名詞,它是指當黃河流量為每秒1000 立方米時,相對應的水位高度。對整個渭河流域來說,“潼關高程”是制約泥沙問題的最關鍵因素。

“60年代從臨潼(上游)水文站到華縣水文站,洪峰行70公里用13~18小時,而今年,相應的數字是71小時,以此可知渭河河道泥沙淤積的程度。”華縣 水利局副局長李衛濤說,在華縣一些水災現場,洪水退後留下的淤泥足足有一米多高,有的地方甚至堆積到玉米棒的高度。

近年來,潼關高程在逐漸提高這一點雙方沒有爭議,但對何種因素導致的提高,雙方的意見則截然相反。據水利專家介紹,決定潼關高程有兩個因素,一是水庫的運 用,二是水量大小與泥沙含量。有意思的是,陝西與三門峽方面,正是各自抓住一點作為論點,並且雙方都提供了一系列資料與理論,包括拉來此領域內的各路專家 作為論據來支援其觀點。

在陝西方面看來,三門峽在下游建立大壩後,為了發電這個經濟利益的需要,而讓水庫一直在高水位執行,三門峽的水位越高,從潼關到三門峽的黃河水流速也會越 來越慢,進而使渭河流域整體河床隨之抬高。而三門峽方面恰恰抓住了決定潼關高程的第二個關鍵因素:流域內的水量與泥沙含量。在三門峽方面為記者提供的材料 中,承認三門峽水庫在1960年9月至1962年3月的初期“蓄水攔沙”期間,由於種種原因,“庫區泥沙淤積嚴重”,致使潼關高程由323。69米上升到 328米,並隨之對上游產生負面影響。但隨後,“水庫運用方式不斷調整,最高運用水位不斷降低,目前的運用水位已對潼關高程不產生直接和間接影 響”,“1992年以後,特別是1999年以後,三門峽水庫運用對潼關高程的影響基本消除”。

三門峽方面認為,自1986年以來,黃河流域來水來沙條件發生異變是導致潼關高程的主要原因,自1995以來,渭河來水量“大幅下降53%”,“事實上, 進入三門峽水庫的黃河水量已由六七十年代的400億立方米減少到150~200億立方米”,雨水枯竭使渭河無力將河道里的泥沙沖積下來。據這份材料提供的 資料,1985年之前歷史上汛期三門峽入庫流量大於2000立方米/秒的洪水量平均每年有168億立方米,而2000~2002年減至年均約3。5億立方 米,減少98%。三門峽方面說,“陝西省境內因水土流失所產生的泥沙佔三門峽水庫總泥70%以上”,“準確地說陝西境內產沙是造成三門峽水庫淤積和潼關高 程抬升的最主要原因”。

從眼前看,三門峽的去留之爭一段時間內尚不會有明確結果。陝西方面一直在藉助媒體呼籲,讓三門峽在汛期敞洩以利潼關高程的降低。但這是否是降低潼關高程的 一個有效途徑,目前學術界還沒有達成一致。水利部曾委託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黃河水利委員會(黃委會)和西安理工大學四家制作沖刷模型,以測算如果實現 敞洩,將會對降低潼關高程起多大作用。有趣的是,在陝西的西安理工大學得出的資料最高:5年降低3。5米,即證明三門峽的敞洩有利於渭河水位的降低;而在 河南鄭州的黃委會則得的資料最低:5年僅下降1米。

附5:感懷今古話關中

——2003年陝西渭河水災的一種依法善後方案

陝西省社會科學院胡義成

2003年關中渭河洪災不是純天災,而是“人禍與天災混合體”。“人禍”即三門峽水電企業(三門峽黃河明珠集團公司)拒絕各方長期勸告,在其主管上級支援 下,堅持高水位發電賺錢,從一個方面促成潼關高程抬升不下,釀成陝西數百萬災民和近百億元損失。目前上層醞釀善後的思路,沒有涉及該企業對陝西公私受災者 依法進行部分賠償並交“洪水保險”費的問題,給陝西穩定埋下了隱患,故須支援受災者向該企業依法且有序的索賠,藉以有效地維護社會穩定。

2003年渭河洪水流量只是數年一遇,卻造成了五十年不遇的大洪災。據報道:“這次渭河洪災,淹沒了一百零二萬畝農田和五十五個村莊,致使渭南東部二百五 十平方公里的大地淪為一片汪洋。五十六萬人受災,在災情最嚴重的三門峽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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