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稿。受中央委託負責“兩案”審理的彭真,首先發表意見說:“我看了對‘四人幫’的起訴書和材料,沒有什麼意見。對這幫人要有充分的估計,他們做了多少壞事,他們知道,我們不知道。所以在預審中不能輕敵,輕敵就要打敗仗。按司法程式辦事。公安部要搞好預審,檢察院要搞好起訴,法院要搞好審判。……一定要經過預審來核實,還有口供問題,法律上有證言,但我們辦案一定要重視證據,只有口供沒有證據不能定。”

隨後胡耀邦說:“這件事一定要辦好,只能辦好,不能辦壞。具體有以下幾條:一、罪證要周密有力,人家考不倒。最重要的是要同毛主席的錯誤分開。這樣做,符合歷史的真相。比如,江青是一貫搞逼、供、信的,毛主席一貫反對搞逼、供、信……。二、對罪犯要做好分化瓦解工作。要讓他們認罪服法,要讓他們中有的人能站出來講真話。比如王洪文、毛遠新,他們要講真話,對搞清這個案子非常有利……。三、處理要妥善。自始至終不要在生活上搞虐待。要使我們的後代都知道我們對他們是仁慈的。”

他又說:“我同意彭真說的嚴格按法律程式辦事。時間不要限制太死了。”黃火青、江華插話,都提到“要重視證據”。

彭真最後說:“……起訴書應當以證據做後盾,以預審做基礎。四道程式把關。公、檢、法是三道關,中央領導小組是第四道。現在的起訴書(草稿)不能拿出去,要把罪行列出來。……有不少是路線問題,我們是審理罪行的,路線問題我們管不著,公、檢、法沒有資格審查黨的路線問題……。”“從事實做起,從調查研究做起。離開事實,誰講也不算數。經過調查研究,有什麼算什麼。只有事實,案件才靠得住。”

這次會議記錄,很快傳達到參加“兩案”的工作人員,他們組織兩個精幹的班子,按照要求將工作開展起來。總政保衛部組織預審組,與羈押在秦城監獄裡的案犯接觸,核查罪行。取證組分赴全國各地,和中央有關機關向知情人依法取證。起訴組進一步修改起訴書草稿。

3月30日,全軍“兩案”審判工作會議召開,史進前副主任代表“兩案”審判領導小組,緊急佈置林彪集團案辦公室各組加速工作程序。

4月,公安部受理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在押案犯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等,並開始偵查預審。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檢察員自始至終參加了偵查預審活動,依法進行監督。

5月中旬至下旬,彭真在人民大會堂聽取“兩案”審判準備工作情況彙報。聽完彙報後,他面帶笑容說:“現在形勢大好。我講的是‘兩案’的形勢。五中全會上制定###章和十二條準則。四同志解除了職務。決定為劉少奇平反,開追悼會。悼詞中講林、江一夥,把頭子定了。這些,對‘四人幫’一夥震動很大。”

針對林彪案的審判準備工作存在的問題,他指出:首先,林彪案所有案犯交總政。從誣陷劉少奇入手,突破案犯篡奪黨和國家領導權的問題。其次,是突破禁區,包括思想的禁區、人的禁區、材料的禁區。檔案是重要材料,一部分集中在中紀委,一部分集中在中央辦公廳,要組織人去看。

隨後,中央“兩案”審判指導委員會就查閱檔案資料問題向中央寫出報告。7月,中共中央發出紅標頭檔案,批准“兩案”辦案人員,可以到中央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中央檔案館及中央政法機關等單位查閱有關檔案資料。這樣,取證組得以從這些單位的檔案裡取到證據。

9月4日至5日,中央書記處對“兩案”問題又進行了討論,制定出新的審判方案。

9月8日下午,彭真就“兩案”問題向中央政治局常委彙報。華國鋒、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胡耀邦等聽取彙報。彭真甩開材料彙報說:“關於‘兩案’的問題書記處討論了兩次,9月4日及5日上午。現在主要情況弄清了,10名主犯的罪行基本查清了。一邊是黃、吳、李、邱加江騰蛟,謀害毛澤東有江騰蛟,他是‘三國四方’會議確定謀害毛澤東主席的指揮官。一邊是‘四人幫’加陳伯達,陳伯達同林彪、江青兩個集團的罪行都分不開。五加五共10個人。送常委的起訴書(草稿),擬判10個人。除江騰蛟外,9個人都是舉世矚目的。其他人另外審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和軍事法院分批陸續審判,10個人判了,其他人的問題就好解決了。”“他們的主要罪行弄清了,林、江是頭子,康、張是軍師。兩個集團是狼狽為奸的一夥。”“起訴書所列的犯罪事實,同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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