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貧賤也好,都得“合理”。該富貴,就富貴;該貧賤,就貧賤。不能“無故貧賤”,也不能“無故富貴”。
□ 無故又如何能富貴?
■ 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吃祖宗飯”,一種是“奪他人食”。比方說,出生在王公大人家裡,生下來就有可以世襲的爵位和領地,不用對社會做任何貢獻,也能榮華富貴,這就是“吃祖宗飯”。又比方說,用種種不正當手段(比如盜竊、搶劫、詐騙、戰爭),掠奪別人的勞動成果,這就是“奪他人食”。這兩種情況,本質上是一樣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肆 草根有話說(4)
□ 為什麼一樣?
■ 因為“吃祖宗飯”,其實也是“奪他人食”。實際上,再偉大的祖宗,也不可能靠個人的勞動創造極大的財富,讓子子孫孫受用無窮。這些子孫享用的,仍然是別人的勞動成果。所以,“吃祖宗飯”是剝削,“奪他人食”是掠奪。剝削者和掠奪者“無故富貴”,被剝削者和被掠奪者就只能“無故貧賤”,請問這公平嗎?
□ 當然不公平。
■ 更可氣的是,面對這種明顯的“分配不公”,社會輿論卻不以為非,反以為是。墨子說,現在有一個人,跑到別人家的果園裡面偷了桃子、李子,大家都說該罰,因為他“不與其勞獲其實”,是不勞而獲,損人利己。那麼,如果是偷雞摸狗呢?
□ 應該罰得比偷桃子、李子更重,因為他損人更多,罪過也更重嘛!
■ 殺人呢?
□ 該判死刑。
■ 由此可見,偷雞狗的比偷桃李的罪大,偷牛馬的比偷雞狗的罪大,殺人犯的罪又比盜竊犯大。殺一個人,就有一重死罪。殺十個人,就有十重死罪。殺一百個人,就有一百重死罪。那麼請問,發動侵略戰爭,攻打別人的國家,大規模地殺人呢?發動掠奪戰爭,明火執仗地“奪他人食”,把別國的土地、人民、財產都據為己有呢?這些又該如何?
□ 當時的規定,是多少重罪?
■ 沒有罪。不但沒有罪,天下之人還要“從而譽之謂之義”,說他們是好漢,說他們是義舉,說他們是民族英雄,這豈非咄咄怪事?
□ 確實是怪事。
■ 怪事還多得很。墨子說,現在的諸侯們,侵略別人的國家(攻其鄰國),屠殺別國的人民(殺其民人),掠奪人家的財產(取其牛馬、粟米、貨財),還要寫在書本上,刻在石頭上,鑄在青銅禮器上,向自己的子孫後代炫耀“誰都沒我搶得多”。那麼請問,一個平民百姓,也去攻打鄰居家,殺鄰居的人,搶鄰居的豬呀狗呀糧食呀衣服呀,然後也記錄在他們家的本子上、器皿上,向自己的後代炫耀“誰都沒我搶得多”,行嗎?
□ 顯然不行。
■ 同樣的事情,王公貴族就幹得,平民百姓就幹不得;或者王公貴族幹了就叫“英雄業績”,平民百姓幹了就叫“為非作歹”,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 確實沒有這樣的道理,雙重標準嘛!
■ 所以就連聽了墨子這番話的魯陽文君,也感慨地說,看來所有人都認為對的,也未必就一定正確(天下之所謂可者,未必然也)。然而遺憾的是,這種明顯的不公平,卻被認為是公平合理;這種明顯的非正義,卻被認為是天經地義。
□ 這又說明什麼呢?
■ 恐怕只能說明,當時那個社會完全沒有公平和正義!這正是墨子痛心疾首的地方,也是墨子要著力改正的事情。
□ 公平與正義,就是墨家學說的主題?
■ 正是。前面說過,在墨子看來,當時的社會之所以“天下大亂”,需要“救市”,直接的原因不是“犯上作亂”,而是“弱肉強食”。根本的原因,則在於沒有公平與正義。其具體表現,就是人與人之間,人格不平等,分配不公平。因此,“救市”的方案,就應該從人際關係和分配辦法入手,建立公平正義的新秩序,建設公平正義的新社會。墨子認為,只有這樣,才能“救市”;也只有這樣,才是“救市”。
□ 那麼,墨子又打算怎麼做呢?
■ 我們下次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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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墨子的“國企改革”(1)
墨子改革的重點,是分配製度和人事制度
□ 前面你說,墨子的“救市方案”,就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那麼請問,公平正義的標準是什麼?怎樣的社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