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小說:艾瑪 作者:打死也不說

大年紀了?差不多二十三四歲了吧——怎麼會做不到這種事呢?不會的。”

“對這種凡事自己說了算的人,有這種想法和說法是很自然的。奈特利先生,你不理解,靠別人扶養長大的人太不容易了。你也不會明白如何來應付性格怪僻的人。”

“如果一個二十三四歲的小夥子連這麼一點人身自由都沒有,簡直太不可思議了。他很富有,也有充足的時間。我們都清楚,恰恰不同的是他這兩樣都富足得很,他還願意用這些時間和財富到這個世界上最骯髒的地方去揮霍。我們經常獲悉他到一個或另一個溫泉去。前段時間他還到過韋默恩。這說明他是有機會避開邱吉爾夫婦的。”

“是的,也許他能做到。”

“那些時候他覺得很開心,因為有快活在誘惑他。”

“不瞭解別人的難處就指責別人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沒有生活在那戶人家,就不會了解到誰家的某個人有什麼困難。我們必須先打聽一下恩斯科姆的狀況和邱吉爾太太的性格,接下來再去判斷她的外甥會怎樣做。或許他某些時候很自由,而某些時候則不自由。”

“有一點,愛瑪,如果一個人想做,沒有做不到的,那便是履行他的義務。根本無須去想花花點子,欺騙人,全憑信心和志氣。孝敬自己的爸爸,是弗蘭克·邱吉爾應該做的,根據他的誓言和信的內容分析,他很清楚這點。只是,如果他想履行這個義務,他能夠做到。他可以挺直腰桿果斷地簡練地告訴邱吉爾太太,‘你應該明白,要單單是為了安逸,那麼不打擾你,我不在乎這一切。只是,我必須立刻去看望我父親。我明白,假如此時我不去孝敬他,他會很傷心的。因此,我準備明天就去。!要是他以堅定的符合年輕人身份的口氣立即說給她聽,她是阻擋不了他的。”

“是可以,”愛瑪笑著說,“但是,他可能永遠也回不去了。如果一個依靠別人養活的年輕人敢這麼說的話!奈特利先生,只有你會這麼想,別人是做不到的。弗蘭克·邱吉爾先生無論如何不會對培養他長大,養活他的舅舅和舅母這樣講話!並且,我認為,站在房子中心,放開喉嚨大吵大嚷!你怎麼會想出這種招術呢——”的確,愛瑪,一個智力健全的人不會認為這有什麼過錯。他會認為自己是對的;並且自然是像一個聰明人,選擇一個恰當的時機,得體地說出來。這種方式要比去想一些鬼點子強多了,不會有失他的身份,會使他和扶養他的人之間更融洽。不光有愛還有尊敬。他們會認為他值得信任;外甥會如此孝敬父親,肯定也會對他們不錯;原因是他們和天下的人都明白,他理應去探望父親;並且他們不擇手段地使用權利讓他推遲的時候,內心也不可能因為他順從他們的無理之舉而認為他很好。只要你做得對,誰都會敬重你。要是他能夠堅定信心,一如既往,有堅強的毅力,他一定會戰勝自私自利的舅舅和舅母。”

“對此我還存有疑慮。你很高興去制服自私自利,但是,假如這樣自私自利的是有地位而又很富裕的人,我覺得他們可能要想鬼點子,使自私自利蔓延,蔓延到佔據了心靈而無法約束。我可以猜測到,奈特利先生,假如憑你這個脾氣,馬上把你放在弗蘭克·邱吉爾先生的位置上,你就會依照你剛才說過的方式去做;並且會起作用。邱吉爾夫婦或許不會說什麼;可是你沒有養成順從和恭維的習慣,無須去改掉。而習慣已養成的人,如果要馬上改掉它,讓他有全部的自由,完全不去理會什麼報恩和感激,那就太困難了。他也許像你一樣,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是在個別的條件下,無法付諸於行動而已。”

“那他也不會有很強的辨別能力。要是無法做出同樣的行為,他們的觀念肯定不同。”

“啊!條件和性格不同嗎!叫一個可敬的年輕人去冒犯養育和培養自己的恩人,我想你應該能理解他的感受。”

“假若你那可敬的小夥子是頭一回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衝破他人的阻擋去做合理的事,那他一定是個軟弱的年輕人。都這麼大了,他本該懂得如何去履行義務,卻不是用這種兩全之策。我可以容忍小孩子膽怯,卻不原諒一個成年人這樣。他已經具備明辨是非的能力。就該鼓勵自己,衝破他們的枷鎖,打消那些不該順從的東西。在他們頭一回讓他冷落父親時,他就該去反抗。假如他開頭就那麼自然地做到了,目前就會是輕而易舉的辦事了。”

“我們對他的評價看來是不會達成共識了,”愛瑪嚷道,“只是那也不算什麼奇怪的事。我絲毫不覺得他是個沒有堅強毅力的人;我深信不疑。威斯頓先生不可能愚蠢到發現不了這個,雖然這發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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