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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揭秘中國大案叄 作者:辣椒王

,辯護律師趙宇語出雷人:“我不為他做無罪辯護,我認為李崢一案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制度,客觀上給受害人造成了損失,但至於他侵害的是什麼社會秩序,我才疏學淺,應該由法庭來判定。但我認為,他的罪名不是詐騙這麼簡單,深究起來會涉及合同欺詐、非法集資等。”律師的表現,也讓庭上的法官、陪審員、公訴人以及旁聽席上的人都忍俊不禁,頓時鬨堂大笑。

坐在法庭上受審的李崢瞪著辯護律師,顯得情緒激動。聽完這番話,李崢當庭就衝著他的代理律師大喊:“你還嫌我判得的太輕了是不是?”

當法官詢問李崢對律師的辯護有何意見時,李崢氣呼呼地說:“我要求律師迴避庭審。”按照刑法規定,合同詐騙或者非法集資的罪名,其刑罰都高於普通詐騙,而數罪併罰的量刑會更重。

後來律師辯解說:“我不是倒戈,即便被告人真有罪我也不會倒戈,說出那句話只是‘技術失誤’。”

李崢的律師不是學習法律的科班出身,而是在北京地鐵幹了一輩子,退休後才開辦律師事務所當起了律師,但很少做刑事案件的辯護。李崢案發後,李崢的父親透過一位老朋友介紹讓他給李崢辯護。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九章:中國房號詐騙第一案(5)

受理此案後,這位律師提出兩種辯護思路。一是把這個案件辯護成民間借貸,二是把李崢詐騙罪的罪名推翻。開庭前會見李崢時,這位律師特地把辯護詞列印好,帶到看守所。隔著防彈玻璃,把辯護詞一頁頁地貼到玻璃上給李崢看。律師的辯護思路恰恰跟李崢的想法不謀而合,因為李崢一直認為他與買房人只不過是借貸關係,絕不是詐騙。

後來,律師和李崢的父親也溝透過,雖然當了多年警察,但李崢的父親對於詐騙罪的界定了解得並不清楚,一聽律師說自己的孩子無罪,李崢的父親同意了律師的辯護思路。所以,在法庭上輪到律師發表辯護意見時,他就開始慷慨激昂地宣讀辯護詞了。

因為律師在辯護中否定了檢察院對於李崢犯有詐騙罪的指控,法官打斷了他的話詢問道:“那你認為李崢應該構成什麼犯罪?”律師似乎並沒有進行任何的思索,就順嘴說出“合同詐騙或者非法集資”。

這個糊塗律師並不瞭解刑法關於合同詐騙和非法集資的規定,根本沒考慮到這兩個罪名的刑期都要重於普通的詐騙罪。此言一出,在嚴肅的法庭頓時引起鬨堂大笑。

在下一步的庭審中,因為曾經有2名購房者起訴李崢拖欠“借款”不還,最後李崢敗訴。辯護律師提出要向法院提交當時的民事判決書,本來是想證明李崢是借貸而非詐騙,但提交的這兩份證據,卻又客觀地證明了李崢以幫助購買經濟適用房為名,詐騙買房人。

最後,這位辯護律師還賭氣地說:李崢之所以不認罪,原因之一在於公訴機關的“證據不充分,證據鏈不完善”,公訴機關應該積極加大證據的蒐集,好讓李崢在完善、充分的證據鏈面前低頭認罪。

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屢出雷人之語,令人大跌眼鏡。更令李崢父親心寒的是,律師的雷人之語讓本來脆弱的父子感情雪上加霜。因為辯護律師是父親請的,他堅持認為辯護律師的這番辯護詞,是家人的意見。

李崢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我生活在一個破碎的家庭裡,同父異母的姐姐為了獨得父親的遺產,不惜犧牲弟弟的權益。律師是我父親找的,我知道他什麼路子,就想我趕緊判了。我家人要是真用心了,我也不至於到今天這步。”李崢還認為父親和姐姐不僅不幫自己,還設計著讓自己蹲監獄,好奪走他的檯球廳。

事實上,李崢的父親根本沒有什麼積蓄,而且事發後,李崢的父親為了湊錢挽救李崢,把自己的房子騰出來準備賣掉,搬到朋友家裡居住。不巧的是正趕上北京房價下跌房子一直沒有賣出去,李崢的父親至今還住在朋友家裡。而李崢的檯球廳是跟女友合開的,怎麼可能被李崢的姐姐奪走。

庭審之後,看到媒體的報道,李崢的父親氣憤至極,找到那個糊塗律師要退費。但想到李崢的案件已經難以出現轉機,李崢的父親只好黯然離去。

由於李崢拒不認罪,加上法庭上律師倒戈,2008年7月17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李崢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民錢財,且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對於被告人李崢的行為應予以懲處。對於被告人李崢的辯解及辯護人提出的意見,經查在案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已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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