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刑部侍郎底光臨。“訟冤”不成,惹上造反的大冤,據說篤臣平時和遼王不和,所以趁此陷害。
造反要有造反底氣魄,也要有造反底佈置。憲【火節】只是一個貴族的無賴,他底佈置也只有一面白旗,這是什麼造反呢?洪朝選一看便明白了,在他底復奏裡,他指實憲【火節】淫酗暴虐,甚至也指實憲【火節】僭擬不法,但是他沒有說到憲【火節】造反。朝選只把事實奏明,伏候皇上底聖裁。詔書降下了,憲【火節】廢為庶人,禁錮高牆,同時廢遼王,所有遼府諸宗,一概改屬楚王管轄,由廣元王管理遼府事。這件大案解決以後,大家都指目居正。居正還記得他底祖父張鎮底死吧,處分也太嚴厲了一點。三十一年以前的預言沒有錯,憲【火節】終於給居正牽著鼻子走!但是事情還不止這樣。萬曆十年,居正死了;憲【火節】底次妃王氏還在,她看到御史羊可立正在追論居正,於是出面訟冤,指實居正公報私仇,成為居正身後抄家的張本。經過這個挫折以後,議論更多了。有的說居正因為羨慕遼府壯麗,所以陷害遼王。有的又說居正因為洪朝選不肯誣報遼王造反,所以萬曆八年吩咐福建巡撫勞堪,陷害朝選,朝選下獄,絕了三天飲食,死在獄中。一切只是傳說,不可盡信。康熙十二年,居正曾孫同奎進京,請求刪正,《明史·張居正傳》底記載因此修正了,但是《遼王傳》、(《明史》卷一一七)《孫瑋傳》,(《明史》卷二四一)還留下不可磨滅的敘述。從嘉靖十六年起到乾隆四年《明史》完成為止,首尾二百零三年,這一件公案還沒有確定。倘使毛妃看到這老遠的將來,也許她在兩個十三歲的孩子中間,不種下這樣的禍根。
隆慶三年的幾件大事:第一,趙貞吉入閣;第二,大閱;第三,高拱再入閣。
貞吉、內江人,和南充人陳以勤同鄉,但是科名卻早了兩科,他是嘉靖十四年進士,所以不但二十六年的進士李春芳和張居正是他底後輩,連二十年的進士陳以勤也是後輩。他有才具,有氣魄。嘉靖二十九年,俺答圍困京城,要求“入貢”的時候,大家正在束手無策,第一個反對的是他。這一次貞吉出了名,也因為這一次,受到嚴嵩底嫉忌,貶為荔波典史。以後他又慢慢地升起來,隆慶初年,他做到禮部左侍郎,廷推南京禮部尚書。明代,南京和北京一樣,也有六部,有尚書、侍郎,可是南京官沒有實權,只是一種養老的位置。穆宗看到貞吉議論侃侃,把他留下。隆慶三年八月,命為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貞吉入閣以後便有一番規模。他謝恩的時候,指出朝綱邊務,一概廢弛,準備拼此一身,整頓國事。他和兵部尚書霍冀發生衝突,隆慶四年二月,霍冀解職,這是後話。貞吉底才具是有的,熱心報國也是真的,但是他是六十以外的人了,眼看內閣裡的同僚都是自己底後輩,一切的舉措,難免帶些傲慢的心理,因此引起一般的怨恨。居正覺得貞吉可厭,同時也難兔覺得他可笑。後來萬曆二年,他和宣府巡撫吳兌說:“因憶前隆慶庚午,宣大忽報西虜犯薊,薊人偵探者,因遂稱見虜已西行,犯在旦夕。各路之兵,嬰牆擺守,京師亦為之戒嚴。廟堂皇皇,即議守城之策。是時內江方幸虜之來,以信其言,興化不能主持,舉錯紛紛,皆極可笑,而虜終無影響,防守一月見罷,費以數十萬計。”(書牘六《答薊鎮吳環洲料虜虛報進賞》按吳兌為薊遼總督事在萬曆九年薊鎮二字誤題。)庚午為隆慶四年,內江、興化指趙貞吉、李春芳。從這封信裡,我們可以看出春芳底無能,貞吉底專橫,以及居正底冷眼。隆慶四年的內閣,正在醞釀另外一個變局。
居正《陳六事疏》,提起大閱之事,以後兵部復奏,認為大閱之禮,宣宗、英宗都行過,仍請親臨校閱。當時穆宗批道:“大閱既有祖宗成憲,允宜修舉,其先期整飭,俟明年八月舉行。”事情是決定了,隆慶三年,南京刑科給事中駱問禮言“大閱古禮,非今時所急,不必仰煩聖駕。”居正只得奏稱:原臣本意,止以京營戎務,廢弛日久,緩急無備。先年雖屢經言官建白,該部題奉欽依,釐革整傷,迄今數十餘年,竟無成效。臣竊以為國之大事在戎,今人心懈惰如此,若非假借天威,親臨閱視,不足以振積弱之氣,而勵將士之心。又自皇上御極以來,如耕措以示重農之意,視學以彰崇儒之美,一二大典禮,皆已次第舉行,則大閱之禮,亦古者聖王詰兵治戎,安不忘危之意。且輯之列朝實錄,在祖宗朝,亦間有行者,遂爾具奏冒昧上請,其意但欲藉此以整飭戎務,振揚威武而已。然自臣原疏觀之,此不過飭武備中之一事,其惓惓納忠之意,委不在此,揆之當今時務,委非所急。(奏疏一《再乞酌議大閱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