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3 / 4)

小說:張愛玲傳 作者:打死也不說

人都知道了。張愛玲大丟面子,無可爭強,只有以加倍地發奮苦讀來雪恥。

為了加強英語練習,她從入學第一天起便給自己定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不再用中文寫字,連家信也是用英語書寫,反正媽媽和姑姑的英語都是很好的,還可以順便糾正她的語法錯誤。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學歲月(3)

求學三年裡,只有過一次例外——就是為了參加《西風》徵文比賽,寫過一篇《我的天才夢》。

當時女生宿舍的規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發郵件。張愛玲最喜歡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藍色字跡寫在粉紅色的複製紙邊上,像一幅精緻的印象派裱畫。每每見了,真有種“見字如晤”的親切。

這天同學蔡師昭一邊分信一邊念名字,唸到張愛玲,她以為又是姑姑來信了,興高采烈地拆開,卻是《西風》的獲獎通知,不由又驚又喜地“呀”了一聲。蔡師昭看到她的樣子,笑著問:“什麼事這麼開心?”

“你看。”她遞過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樂與榮譽。如果可能的話,她願意與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學們都是華僑,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師昭熟悉中文報刊。

蔡師昭是天津來的,20出頭,在同學中算是年齡大的,為人又穩重,家教很嚴——替她取名師昭,要她效法《女訓》的班昭,顯然守舊。因為比同學們年長几歲,比較善解人意,對張愛玲的處境很瞭解,深知得獎的意義對她有多麼重大——還不止只是獎金的緣故。她替愛玲慶幸,也要替她在身邊的闊小姐中撐面子,便把信傳給別的女生看,一邊解釋《西風》是怎麼樣了不起的一本雜誌,得這個獎有多麼不容易。

愛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裡卻樂得飛飛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雜誌趕緊自己長翅膀飛過來。

然而等了許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單終於來了,卻寫著第十三名——非但不是頭獎,二獎三獎也不是,僅僅是榮譽獎第三名。

蔡師照還在等著進一步分享她的快樂,看到印有《西風》雜誌社字樣的信封,立即問:“獎金到了麼?”

“不是頭獎。”愛玲訕訕地笑著,把通知單給蔡師昭,聲音低低的,頭也低低的。

蔡師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噥了一句:“怎麼回事?”便不再說什麼,也不便說什麼;臉上沒什麼表情,是不知道該做何表情;她替張愛玲覺得難堪,於是張愛玲也就益發難堪了。

這件事,從此成了張愛玲心上的一塊石頭,壓了大半輩子之久。

——也是因了這個緣故,她後來才會大聲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話,因為成名太晚,快樂也來得不那麼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風》獲獎的這件事給傷著了。“窮”已經像個紅字般烙在額角,讓她羞窘;這次徵文獲獎,原以為可以給自己掙點面子的,不想鬧了個烏龍,更加鬱悶。

幸好她不愧是寫小說的天才,最擅揣摩別人心思,把這項本領用在猜考題上,無往不利。年底成績放榜,她居然門門功課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級的兩個獎學金,也被她一人獨得,不但學費膳宿費全免,還有希望畢業後免費送到牛津大學讀博士,總算揚眉吐氣。

一個素以評分嚴厲出名的英國教授半是服氣半是負氣地說:“我教了幾十年的書了,還從來沒有給過這麼高的分數呢。”

2

在香港的張愛玲依然是特立獨行的,但是終於也交到了一個好朋友,交往了許多年。那就是炎櫻,在張愛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櫻的重要性僅次於她的媽媽和姑姑,還在蘇青之前。

清高自詡的張愛玲會那樣真誠而迅速地喜歡上炎櫻,是出於欣賞——炎櫻是她之外另一個特立獨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種方式的特立獨行。兩個人能夠成為朋友,要麼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麼性情各異,相輔相成——而這兩種情況,竟同時發生在她們兩人身上。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學歲月(4)

炎櫻是美的,一個混血的錫蘭(今斯里蘭卡)女孩,瓜子臉,丹鳳眼,黑眼珠,黑頭髮,但面板是褐黑,黑裡透紅,輪廓鮮明,身材嬌小而豐滿,營養過盛一般,精力也過盛,有著初生嬰兒般的坦蕩與快活。笑容燦爛,笑聲響亮,說話又快又不講理——不講理法。她原名Fatima Mohideen,炎櫻是張愛玲給取的名字——炎炎夏日裡的一顆紅櫻桃,很恰當的名字。然而炎櫻未必喜歡,她後來要給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張愛玲說聽著太像“麻袋”,於是她又改名“貘夢”——貘是一種吃夢的動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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