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為看守或幫兇服務過,或者沒有設法去制止他們,或者,在1945年以後,原應該把這些人從人群中揭發出來的,而實際上他們沒有這麼做。我們也要對他們進行評判,把他們###在羞恥之下,以這種辦法對他們進行審判。
在第三帝國,我們各自的父母所扮演的角色很不相同。好幾個同學的父親曾經參加戰爭,其中有兩三個的父親是正規軍軍官,一個人的父親還是黨衛隊衝鋒隊軍官。這些人當中有人在司法部門或地方政府任過職。我們的雙親中也有做教師或者做醫生的,又一名同學的叔叔或舅舅曾經是內政部的高官。我敢肯定,如果我們詢問他們,或者他們回答我們,講起來一定五花八門,各自都有一本賬。例如,我父親就不喜歡談論他自己,但是據我所知,僅僅因為他曾經計劃講授斯賓諾莎①,就給撤消了大學哲學系的教職,被迫在一家搞旅遊地圖和小冊子的出版社擔任編輯,帶著我們全家艱苦地度過了戰爭時期。那麼,我們又怎麼判他以可恥的罪行呢?我卻這麼做了。我們當時都對雙親判了可恥的罪。我們認為,他們沒有在1945年後把那些作惡者從人群中告發出來,而犯了知情不報的罪。
在討論班中,我們這些學生形成了很強的班組特色。我們是所謂“集中營討論班”。起先,這是別的同學給我們起的稱號,後來我們就這樣稱呼自己了。我們所幹的事情其他同學未必感興趣,很多人是敬而遠之,更名副其實地嚇跑了幾個同學。我今天回想起來,我們那種熱情,要使那些可怕的罪行大白於天下、並讓每個人都瞭解的熱情,也的確有點令人望而生畏。我們所閱讀、所聽聞的事實愈可怕,我們的責任心就愈堅定,一定要揭露罪人和控訴罪行。甚至於,當事實擺在面前迫使我們駭然窒息時,我們還是會勝利地把材料高高舉起,口裡高聲叫道:看這些東西啊!
我參加討論班完全是出於興趣。這畢竟是新鮮事,不是買賣法,不是犯罪團伙或同案罪犯,不是中世紀法典,更不是糾纏著法律哲學的老古董。我把目中無人、妄自尊大的態度也帶進了討論班。不過,當冬天漸漸來臨,我開始感到越來越不能撒手脫身——不管是從我們所閱讀、所聽聞的事實,還是那種抓住了討論班裡學生們的熱度,都將我緊緊地吸引住了。一開始,我還裝做只想參加學術研討,或者是出於政治上或道德上的熱情。但是我愈來愈得寸進尺,我要分享全部的熱中沉迷。其他人也許覺得我拒人千里,或者傲慢自大,我在冬天的幾個月自己卻有一種非常愉快的感覺,其中有歸屬之感,也有同自己、同自己所做的事、同那些與我一起做事的人之間意氣相投的感覺。
《朗讀者》20(1)
審判在一座鄰近城市舉行,離本城一個鐘頭車程。我從前還沒有機會到那個地方去。那天,開車的是另一位同學。他是在那兒長大的,瞭解這座城市。
那是個禮拜四,審判在禮拜一就開始了。已經審訊了三天,可是時間都花在辯護人提出所謂“偏見迴避”的動議上面了。我們是第四組,要見證對被告人本身的審問,也就是真正審訊的開始。
我們開上貝格路,頭頂心上果樹正是繁花似錦。我們一路上情緒高漲,終於可以將所學的理論用於實踐了。我們並不僅僅將自己看成是旁觀者、聆聽者或記錄者。觀察、聆聽和記錄不過是我們對評價歷史的一份貢獻。
法庭設在一座世紀之交建造的大樓裡,那時典型的法院建築是陰沉昏暗和裝腔作勢,這棟建築物卻沒有沾染這一風尚。刑事審判法庭設在一間大廳,室內左邊開著一溜兒大窗子,乳白色的玻璃擋住了閒觀者的視線,但也透進來大部分光線。窗前坐著檢察官們,襯著背後春夏之交的明媚陽光,他們只是略有輪廓的剪影。法庭由三名黑袍子的法官、六名當地選出來的公民組成,坐在大廳的正前方。被告和他們律師的坐席設在右側,他們人數很多,新增的坐椅和桌子一直延伸到大廳中間,直抵觀眾席。這樣一來,有幾名被告和律師就是背向我們坐著。
其中一人居然就是漢娜!
一直到聽見叫她的名字,她應聲站立起來,向前走上去,我才認出她來。當然,我一聽“漢娜·施密茨”這個名字,就馬上明白了。隨後,我也立刻認出了那身體,那腦袋,挽著一個很奇特的髮髻;那頭頸,那寬闊的背部,還有那強壯的臂膀。她把身體挺得筆直,雙腿站得堅牢。她的雙臂閒擱在兩旁。她穿著一襲灰色衣服,袖子很短。我認出了她!我感覺卻一片虛空,什麼也沒有的虛空。
一時,我只聽見審判官跟她在一問一答。
是!她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