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並沒有太上心,反而搖了搖頭,卻是道:“皇曾孫之長子豈是吾孫可比?”
——劉病已的那個孩子若是平安長大……若是……
——必然……貴不可言……
張安世撇了撇嘴,沒有說什麼,正好有婢女在外稟報——藥已備,可飲矣。——便先讓人進來,服侍張賀用藥了。
注1:“妃”不是筆誤,也沒有什麼深意,也不是張賀故意用這個字,而是在當時,“妃”就是通用的,從天子到庶人,都可以用,也都是一個意思,都是指正室。
注2:根據《二年律令》,“主婢奸”,有子,孩子是屬於主人的,而且是奴婢的身份,不過,那個婢女在主人死後,可以被免為庶人。(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