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魏翁叔遇赦喜得信(1 / 3)

小說:長樂夜未央 作者:易楚

廷尉獄與中都官獄不同。

廷尉掌刑辟,是公卿之中唯一的掌刑之官,一般來說,諸郡國有重大疑難案件都上報至廷尉寺求解,另外,皇帝也會將特別的案件交由廷尉處理。

比如,孝文皇帝車駕出行,過中渭橋時,有一人從橋下走,以至天子之馬受驚。此人被捕後,就被交由廷尉處理。

當時的廷尉是張釋之。因為此案,倒是留下了君臣之間的一段經典對答。

——張釋之驗問此案中的被捕之人,那人也認罪,老老實實地答了:“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

——張釋之具此奏報:“此人犯蹕,當罰金。”如此輕的刑罰,孝文皇帝當然十分不滿,怒言:“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

——張釋之解釋:“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

——孝文皇帝思慮良久,終究是認同了張釋之的解釋。

雖然是地位最高的刑官,也是“天下之平”,但是,天下之獄並不是真的全都要報廷尉。不說諸郡國也,即便京師之內,也是三輔分治之。一般來說,在外之獄,郡縣則守令主之,侯王國其始內史主之,後屬於相。三輔及守令、相皆有專殺之權。更別說還有丞相、御史大夫以及各卿都可治獄。而且,皇帝還會委派使者直接治獄,也就是“詔獄”。

中都其它官獄還可以分一分是不是詔獄,廷尉獄本身就是詔獄。

既然是詔獄,也就與一般治獄不同,對於案驗、訊鞠、論報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往往依形勢而定,而且,廷尉獄畢竟九卿屬下,會繫於此獄的不是高官顯爵之人,需要經過“雜治”、“雜議”的繁瑣過程才能定罪,就是案情重大、關係複雜,涉及方方面面人物,需要連逮追捕,所費的時間自然更多。當然,諸如犯人不肯招供認罪,或者定罪上報后皇帝拖延不準之類的情況也不會因為是廷尉獄就沒有,因此,“久系不決”並不罕見。

比如,如今就囚於廷尉獄的魏相。

——因為被人告發賊殺不辜,事下有司,沒等到正式的處理意見,就因為治下之民過於熱心的求情,而惹怒了本就對其不滿的霍光……

——下獄尉獄!

幸好,也只是下廷尉獄。

……

魏相也明白,自己這次看著兇險,但是,霍光畢竟不是酷吏,也不是暴虐之人,並不會因為一時的心情就真的欲將人置之死地,因此,從河南到京師的這一路上,他不僅想好應對之辭,還讓一路同行的家奴給家中的妻子送了信,讓妻子出面,拜訪幾個與他頗有交情的京師官吏,總算是得了一個準信。

——大將軍尚未定其罪。

等到了京師,家奴把話傳到,魏相才明白自己犯了大錯。

——先是河南之民聚函谷關欲入京為其請,這也是常例,不算什麼,但是,戍中都官的河南卒又當道攔了霍光的車駕……

——不能說河南卒做錯了,只是,兩件事併到一塊兒……

——霍光除了厭惡,對他還能什麼印象?

魏相也只能自認倒黴了。

也是因此,魏相對自己的前途十分不安。

——不過……

——讓霍光生了厭……

——他還有前途可言嗎?

雖然也知道了可能要赦天下的訊息,但是,魏相的沮喪失望並沒有消失,直到丙吉來獄中看他。

丙吉是當過廷尉監的,如今是光祿大夫,又是霍光的親信之人,想進廷尉獄探視一個人,只要那人不是什麼大逆之罪,廷尉上下自然是不會阻礙。

丙吉對廷尉獄也算熟悉,問清了魏相的囚室,也不要獄吏相陪,要了一盞行燈,就單獨進去了。

能在廷尉獄待著的小吏自然都是有眼色的,見丙吉這般姿態,便都極有眼色地止了步,在獄外候著。

廷尉獄與其它官獄一樣,裡面總是很黑暗,零星地掛了幾盞燈,權作照明。丙吉走得很小心,他雖然熟悉獄中的情況,但是,畢竟也多時不來,不時就得停下辨一辨囚室的具體位置。不過,一路下來,總算是沒有走錯過。

站在魏相的囚室外,看著裡面坐著的憔悴身影,丙吉挑了挑眉,才擱下行燈,喚了一聲:“弱翁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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