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強調了網際網路思維,我就被網際網路思維束縛了。那就不是我上了網,而是網上了我。
雷俊就特別喜歡強調網際網路思維——反正他賣的小米手機就是翻新機,質保也低,壞了就扔,就拼價效比,不講售後服務和體驗。兩年多走下來,他越來越‘非網際網路思維不可’,網像蛛絲一樣層層縈繞,讓他脫身不得。
但是大家都強調‘網際網路思維’,必然會導致網際網路上的流量價格飆升;大家都讓實體店倒閉,總有一天商業地產的房租會下降。此消彼長,自然有網際網路上人均獲客的廣告流量成本、重新高於線下商業開店鋪的人均獲客房租成本的那一天。
今年我們可以看到原先被我看不起的步步糕ov兄弟手機,開始銷量上升、門店遍地開花、房租總成本還沒怎麼提高。儘管目前還沒有銷量上的威脅,但是這種勢頭是不得不注意的。線上線下,空軍陸軍,本來就沒有優劣之分,應該實事求是,哪個便宜就用哪個。”
再正確的行業,再美好的前景,也會有過於狂熱地投資者,把正兒八經的生意炒成泡沫。再過氣的行業,再悲催的前景,也可以因為羊群過度的恐慌,而形成值得投資的價值窪地。
世界正是因為這種高度的互動,才變得有觀察的價值。
道,
可道,
非恆道也,
唯法自然而已。
恆了,那就不是自然了,只配成為風光一時的“宇宙流”,或者“網際網路思維”。
吳老終於有些明白,為什麼顧莫傑一介粗鄙商人,都能理解“自然流”了。
“可惜,天下棋手,大多數有特長專精,有不捨,佈局有慣性,不能隨意改弦更張。生意亦然——你說的那個雷俊,是幹什麼的,老夫不知道。但是老夫相信,他一定在經營自己的模式的時候,投入下去太多了,改不過來的。”
“那肯定是有的,沒辦法的。‘一個網路的價值,是和網路內節點數量的平方倍成正比的’,這個理論,十幾年了,一直被奉為圭臬。只要‘網際網路思維’的這層皮披著,網際網路世界就是一個極度注重‘馬太效應’的地方,永遠掙脫不了。而專注於馬太效應模式的人,他的生意肯定活不過技術的代際更替。”
顧莫傑說著說著,覺得自己有些可笑:和一個百歲老翁談什麼生意呢。
於是他就緘口不言,乖乖看棋。
……
顧莫傑口中提到的“一個網路的價值,是和網路內節點數量的平方倍成正比”理論,是羅伯特.梅特卡夫發現的,被稱作梅特卡夫定律。
一般來說,這個定律在很多地方是對的,但凡是過猶不及,如今它也被人類濫用得太多。
比如,正常使用這條定律時,思路是這樣的:
一個社交網路裡,有10朋友的時候,這10個人每個人都有可能因為其他9個人的社交攀比或者社交流行而產生消費動機和行為。所以,這個網路有90次消費動機。
當這個朋友圈有20個人,每個人理論上有可能受到其他19個人任何一個人的流行攀比影響而花錢,所以一共是380次消費動機——朋友圈人數變成2倍,消費動機次數變成了4倍.
這麼看,梅特卡夫定律是很正確。
基於這種思路,華爾街的人認為:假如有10億使用者的k市值2000億,擁有另外10億使用者的“初見”也市值2000億,那麼當“初見”鯨吞消滅k、並且擁有全部20億使用者之後,“初見”就該值8000億。
因為梅特卡夫定律在網際網路圈的濫用橫行,這個圈子是“馬太效應“的最強擁躉。
所謂馬太效應,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出自《聖-經.馬太福音》中的原話:“凡是貧乏的,就連他所有的,也要奪走;凡是富足的,要賜予他更多,讓他多多益善”。
後來,馬太效應被泛用於一切會導致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滾雪球領域。
網際網路世界最講究“贏家通殺、弱者全死”,自然是馬太效應的最重災區。
但顧莫傑不這麼看。
梅特卡夫定律也好,馬太效應也好,並沒有看到人類被過度分享之後形成的抗拒、形成的最求個性和小眾的逆反。
每一個個體節點,在被1億個流行源引誘的情況下,和被2億個流行源引誘的情況下,實際最後的消費衝動可能並無二致。
而且,初音智慧提供的人工智慧偏好分析,正在結構傳統的流行趨勢製造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