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2 / 4)

孝矣。”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守舊派對變法充滿了恐懼和仇恨,甚至有人不論青紅皂白,一提變就反感,如司馬光就認為,“祖宗之法不可變”,甚至將王朝更替的原因單純地歸結於變法,認為如果漢朝的統治者堅持執行蕭何訂立的法度,就不會衰亡;如果三代之法不改,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就不會衰亡,總之變法是歷代王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因此變法就是罪過,變就是錯誤。也就是說,變就是不對,只能越變越壞,沒有變好的可能。

按照司馬光的觀點,任何革新都是錯誤的,歷史永遠是倒退的,只能守,不能變。同樣是強調三代之治、先王之道,司馬光與王安石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司馬光將三代作為最完美的時代,將歷史的演進(應當說是倒退)的原因歸結為變法,既然變法只能越變越壞,那就只能不變。這裡面其實有一個明顯的矛盾,既然司馬光認為三代最好,那麼他對本朝如何看待呢?司馬光也不是糊塗蟲,他肯定發現了當時存在的弊端,既然他也認為本朝不如三代,為什麼不法先王之道,使本朝達到三代的水平呢?要達到三代之治,不就需要以先王之道變今日之俗嗎?大概他的歷史觀是極為悲觀的,根本不相信還有改好的可能,以至於他堅持認為,如今不如三代是變革造成的。因此,現在儘管很不理想,也只能保守這個爛攤子,否則不管怎麼改,都會使現狀更糟。

司馬光是守舊派的代表人物和領袖,以他這種如此怕變、如此恨變的指導思想,指望由他主政局勢會有所好轉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司馬光卻並非真正的“保守”,也不是真的害怕任何變革,他在言行上都是自相矛盾的。比如他一上臺,就盡變新法,不但要變,而且是蠻橫不講理地硬變——在五日之內盡廢新法,這時他又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最極端的“變法派”了。既然“祖宗之法不可變”,他何以悍然盡變先帝之法,難道已駕崩的神宗皇帝不是祖宗嗎?難道神宗所制之法在哲宗朝不是“祖宗之法”嗎?司馬光的道德學識古今稱頌,人皆以之為純臣,而他卻在大行皇帝屍骨未寒之時,迫不及待地盡廢“父之道”,此豈忠臣孝子所宜為?像他這般盡改初衷,急於“變祖宗之法”,於祖宗不可為孝,於先帝不可為忠,卻又以“以母改子”為名,狐假虎威,假太后以欺先帝,司馬光昭然之心,恐怕路人皆知,何以自欺欺人,愚弄天下後世!

守舊派一邊疾呼“祖宗之法不可改”,一邊又對司馬光盡廢祖宗之法稱頌不已,道是“大得人心”,不知其所得者,何人之心?看來他們對於變與不變,並非真的立場堅定,而只是希望滿足他們的私利。對於損害他們利益的,不僅要變、要徹底清除,還要快變,恨不能一日盡變。

守舊派鼓吹“利不百,不變法”,司馬光言“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不更造也”,就是說只有純利無害、萬無一失之時才可變法,壞得不可收拾時才可改建。甚至居室大壞之時也不能隨便改建,要看是否有良匠美材,如果沒有,還是守著破屋子好,不然連舊屋都沒有,就只能受風雨之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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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風俗(2)

守舊派對變法的要求極高,必須萬無一失,必須有利無害,必須沒有任何失誤。而對守成則要求極低,能守著破屋子也是成就,只要有個樣子,只要還能遮風擋雨,只要天下還沒徹底大亂,就算是成功。至於民間疾苦、外敵欺凌,都沒關係,都可以忍。含汙納垢、卑躬屈膝、割地賠款,都沒什麼,只要天下不改姓,只要他們自己的切身利益不受損害,就沒問題。這就是守舊派的哲學。

王安石等變法派則認為,先王之道有可變,有不可變,法先王關鍵是法先王之意。時代是變化的,法令必須隨之調整,合時而變。呂惠卿指出先王之法有一年一變者,有五年一變者,有三十年一變者,有百年永遠不變者。政令與法制必須隨時而變,而倫理道德則是永遠不變的。呂惠卿的觀點依現在的標準來看還不夠徹底,但言有變有常則是合理的。

且不論變法派的是非成敗,單就銳意求新求變這一點就是值得效法、值得肯定的。守舊派可能也不是一無是處,但固守舊規、不敢求變這一點卻是應當否定的。儒家保守怕變的傳統一直影響至今,成為中國發展緩慢的一個根本原因,這是需要重視和反思的。

雙方爭論的第二個焦點就是義利關係問題。

守舊派堅持孔子割裂義利的舊說,以為“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利之辯就是君子小人之辯,言義者就是君子,重利者必是小人。按照這一標準,積貧積弱是功德,富國強兵反而成了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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