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3 / 4)

小說:李嘉誠全傳 作者:指環王

客嗎?

許多文章指出,沒有一家發展商不兼做炒家乃至大做炒家。也許是李超人名氣太大,有人聲稱,李嘉誠累計數十億港元的非正常性盈利,相當部分來自炒地炒樓。不過,與他全系的地產正常性盈利比,比例甚小,他的主要精力財力,放在地產發展上。

與使用者關係最密切,也最為使用者所憎恨的,莫過於住宅樓宇的代理商與黃牛黨。

發展商的住宅單位銷售分兩種,一種是內部認購,認購者以代理商為主,其中的一部分是內部零賣給方方面面的關係戶;另一種是公開發售,但置業者基本上買不到一手房,必須從黃牛黨手上高價買二手房,乃至三手四手房。

一般樓宇開盤前幾天,就有人通宵達旦排隊,這之中有各路黃牛黨,也有置業者。往往置業者眼看著苦熬了幾夜就要開盤,便給搞事的黃牛黨擠到爪哇國去。炒手有當場兜售籌號的,也有先買下首期,待價而沽的。

《東周刊》曾披露這樣一件事情,長實推出海柏花園64個單位供公開發售,一對張氏夫婦排通宵第一個買,原以為頭隊可揀個海景單位,結果只是面向花園的單位。

1985年,金鐘地鐵上蓋大型物業發售,求購者踴躍,黃牛黨趁機作亂,演變成一場騷動。1986年,大埔海寶花園發售,發生輪候人毆鬥,仇殺釀成命案事件。這之後,發展商自僱保安,或邀請警方維持秩序,黃牛黨搞事仍頻頻發生,甚至出現三合會(黑社會組織)集團對抗警方事件。

樓市投機活動聲名狼藉,公眾同仇敵愾,紛紛譴責炒手。也有人把批評的矛頭指向發展商,認為發展商是炒手的黑後臺,狼狽為奸。

此話自然偏激,不過發展商與炒手利益相關,這是事實。應該看到,大部分經紀公司為推動樓市的發展,起了良好的作用也基本遵守樓市遊戲規則。它們牟取較厚的利潤,同時也承擔較大風險。

也許是這個原因,發展商總是處處為代理商說話,甚至偏袒無照黃牛黨。商人皆為利——你若能認這個前提出發,就會對發展商在此事上的言行不感驚訝,自然也包括李嘉誠。

香港知名地產記者王康,在其有關地產樓市的系列文章中,幾處涉及到李嘉誠,現筆錄幾段1994年間的隻言片語:

“據市場人士表示,愛美高(注:主席為劉鑾雄)是於1992年8月時,透過內部認購形式,向長實購入第二期(嘉湖山莊)賞湖居第4座單層數的半幢單位,估計達152個,而內部隊購較公開發售價,一般便宜約5%(注:代理商看好的更是日後樓價上攀)。

“除愛美高外,嘉湖山莊第二期賞湖居第3座,是另一幢以內部認購方式轉手的單位。

“上週初,該批為數296個單位的現貨單位全幢(公開)推銷……20樓以上的18層單位(注:全樓高38層,住戶圖靚景歡喜擇高樓),買家一次認購3至4個單位才有(可)交易(注:只有炒家才會一次買幾個單位)。

“嘉湖山莊內部認購猖獗,複式單位加80~100萬,普通單位亦加幾十萬,一個單位未到用家手,已有幾個人經過手,賺過幾次錢,其中第一二手‘特權階級’,自然賺得‘溶’……‘特權階級’炒完嘉湖山莊,又去炒海怡半島。

“但怎料,上週四,李超人一聲令下,吩咐立即‘叫停’,說嘉湖內部認購做得太揚,過分了一點,海怡和下一個樓盤都要收斂(注:市場有關打擊樓市,遏制內部認購的風聲很緊)。長實嫡系人馬可以內部認購,但只能轉讓給直系親屬。

“(海柏花園)示範單位擠得水洩不通,門口亦有地產代理(商)兜客,加10萬,加15萬出售內部認購單位,照人計算賣樓反應不會差。難怪好多人一向說李嘉誠最照顧炒家,近期多個樓盤中,炒家在此最賺到錢。”

筆者赴港考察,曾就王康披露的材料詢問一位新聞同仁:“這是否屬實?”該同仁道:“是事實,這種事在本港地產界習以為常,見怪不怪。與那些與公眾對著幹的地產商比,李嘉誠則算有分寸,有節制。”

步入20世紀90年代,公從輿論要求港府立法打擊樓市投機的呼聲愈發高漲。人們預計,條例出臺,將為期不遠。

眾所周知,港英當局對強大的華資地產財團感到畏懼。十大地產上市公司(僅置地為英資),佔香港股市總計市值的2成以上。實際上有不少大魚漏網,如太古地產,後來歸入太古公司成為綜合股,不少從事他業的鉅富,亦把重點放到地產上。據估計,香港過半的資產為地產商和兼做地產的富商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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