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我們開始吧……”我說。
“你不必多說了,”他打斷我說,“事情的前因後果我都知道了。是我記下的口供,我已經和你的女友談過了……”
“噢!”我說。
“是的。”他繼續說,“依我們看,這是個性格有點暴躁的姑娘……”
“這要看具體情況,她並不總是這樣。你知道,我不知該怎麼說……這種情形已經有好幾個月了。他們這種處理方式,我們實在難以理解,真叫人想不通……”
“我理解,不要太過分了……”
“當然,你說得對。”
他認真地看著我,接著就笑起來。雖然我仍心存疑惑,不過感覺好多了。他看上去人不壞,也許我這次真得很走運。
“這麼說……你寫小說?”他說。
“對,是的……其實,我正在尋找出版機會……”
有好一會兒,他都在不停地點頭。他一本正經地坐在辦公桌前,然後站起來去看看門後面是否有人,接著找了把椅子放在我面前。他橫跨在椅子上,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聽著,”他說,“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那些出版社的人……都是一幫蠢貨……”
“真的嗎?”
“對了,等一下,我要給你看樣東西。”
他從抽屜裡取出一疊厚厚的文稿,把它放在桌子上。看上去看有幾公斤重呢,外面用一根橡皮筋兒勒著。
“你覺得這像是什麼東西?……你猜不出來?”
“不知道,”我說,“是一部書稿?”
37°2(15)
我以為他要來擁抱我一下呢,但是他在我的大腿上拍了一下,天真得笑起來。
“你說對了!知道嗎,夥計,我已經開始喜歡你了……”
“我很榮幸。”他目不轉睛地看著我,用手撫摸著書稿外面的紙包。
“一定要堅持下去,”他說,“他們已經把我的這部書稿退了二十七次了。”
“二十七次?”
“是的。我想不能就這麼算了。他們應該拿出充分的理由,這幫傢伙全都是白痴!”
“媽的,二十七次……我的上帝啊!”
“然而我對這本書很看好,覺得它會成為一部暢銷書,是人們最喜歡看的東西。夥計,我花了十年功夫啊,不斷地修改、力求完美,它是最出色的,這是一部驚世之作。也許我不喜歡看《霸王卡邦》或者《狂人比埃洛》之類的東西,我說的都是實話,這些東西實在太糟糕了!”
“說得對。”
“現在,你也許要問我,為什麼他們沒有出版我的書,問我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我認識一些警察,他們出版的回憶錄可以賣幾百萬冊呢,那麼他們只是曇花一現?難道偵探小說過時了嗎”
“是的,根本沒必要去想這些。”
他點了點頭,然後看了一眼我買的橙汁。
“我可以……?你不想喝點兒什麼嗎?”他問。
當時的情況使我沒法拒絕他。我強裝著笑臉,從箱子裡取出一瓶遞給他。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有二十厘米長的刀子,去開啟果汁的瓶蓋。那是一把鋒利的剃鬚刀,不過我一點兒都不緊張。接著他拿來兩個塑膠杯子放在桌子上,還有一瓶伏特加酒,已經喝得差不多了。當他往杯子倒酒的時候,我在心裡問自己,我現在究竟是在什麼地方。
“為了我們的成功乾杯!”他說,“我們不會被埋沒掉的。”
“當然了!”
“知道嗎,你的女朋友……我沒有告訴她原因,但是我沒有說她做錯了。那些傢伙不動聲色地坐在那兒,沒過五分鐘就把別人花一年時間寫的東西斃掉了。可是你不能跟我說偵探小說已經過時了,現在不能輕易下這種結論!!”
他又給我倒了一杯酒,我開始覺得來精神了。我身上米酒和烈酒的作用還沒過去呢,不過在這間辦公室裡我心裡很踏實,看來事情正在往好處發展。
“該死的,當那傢伙來電話講這件事的時候,讓我心裡就憋著一團火。最好對著他的臉上來一下!為了表示慶賀,我接連喝了好幾杯酒。最後,我對自己說,他們中的一個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是的,這不過是一點輕傷,沒必要小題大做。”
“對,如果是我,早就把他打得滿地找牙了。那些傢伙,他們把我們當成是什麼人了?……我們再來點兒酒嗎?”
伏特加像一片燃燒的火焰在我的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