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皆是相同的才智的創造物,是相同的精神性的表現形式,是相同的物件化的和“既成的”自然的構成原則。事實上,德謨克利特的物理學不同於牛頓的物理學,就是因為一個所選擇的出發點是視覺上的給定物,而另一個所選擇的出發點是從它那裡推匯出來的抽象關係。阿波羅式的自然知識中的“事實”是事物,它們就存在於所知物的表面;但是,浮士德式的科學的事實是關係,一般來說,它們是外行所看不見的,它們只能被理智地把握,針對它們的交流需要一種只有專業的研究者能充分理解的程式碼語言。古典的、靜力學的必然性是在變動的現象中直接可見的,而動力學的因果原則只存在於事物的背後,它的趨向是要削弱甚或廢除它們的可感知的現實性。例如,不妨看一下依據近代物理學所假設的其意義同“磁體”表現聯絡在一起的世界。
能量守恆的原理,經J。R。邁耶闡述之後,已被十分嚴肅地視作具有一種通俗易懂的理論的必然性,可事實上,它只是利用物理學中的力的概念對動力學的因果原則的一種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