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春節以來,管理層選
擇的正是這一手段。因為這些手段有悖於市場原則,為了保證其執行,還必須要求各級政府把壓低房價當成當年的頭等政績任務,強化問
責。這種鐵腕措施也必然給地方部門創造了新的尋租機會,比如,為了享受“普通經濟房”的優惠,人們不得不找關係、找後門,一種新
的尋租機會從2005年6月1日開始了。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第二種和第三種辦法有著本質的差別。第二種辦法是為老百姓增加更多的投資選擇,擴大他們的經濟空間。
就像當年的住房市場化一樣,其效果是擴充人們的經濟權利。這也類似於北宋王安石的“開源”策略,為老百姓廣開財路。相比之下,雖
然強制性行政措施、高房產稅可把需求壓下去,但這是透過限制個人的經濟權利、靠稀釋私人產權而取得的。一種手段是擴充老百姓的經
濟權利,另一種是限制個人的交易權和產權,我們看到針對同樣的經濟問題,其解決辦法可以如此的不同。限制交易的舉措客觀上正在逆
轉1998年房產市場化所產生的好處,把相對已市場化的房產業也變成十足的“政策市”。
產權與財富
為什麼非壓房價不可?
我們不妨冷靜想想:難道買房投資真的是這麼“壞”?難道今天強行把房價壓下讓你買房之後,你將來出手時行政部門就會給你
提供方便、不去限制你的交易權和財產權?房價上漲是不是必然那麼“糟糕”?
之所以房價上漲是那麼“糟糕”,第一個理由往往是“房價太高讓老百姓買不起房子”。如果“老百姓”指的是買不起房、也租
不起房的少數困難戶,那麼政府應當給他們提供廉價出租房或提供住房救濟,但不能因為扶貧而一刀切地壓抑整個房產市場。畢竟,按照
有些統計數字,中國80%的城市家庭擁有自己的房子。如果說這個數字太高,即使只有70%的家庭有自有房,這個比例也不低,應該
靠近均衡水平。社會中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會買房,比如,剛開始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和未成家的年輕人可能希望租房住,社會流動性增加後
許多人也不一定每到一地就買自己的住房,畢竟房產流動性不像股票那樣能隨買隨賣,這種低流動性不便於年輕人持有。到今天,美國只
有近70%的家庭、香港60%左右的家庭擁有自有房。因此,更確切地說,房價太高讓老百姓“換”不起房,而不是買不起,因為多數
家庭已買了。如果是這樣,管理層更不應使用剛性措施壓房價。
既然70%的家庭已有房產,那麼最近的壓價舉措可能從總體上造成不小的財富損失。現在的城鎮人口5億,人均居住面積約2
5平方米,總居住面積為125億平方米,如果按每平方米3 000元價值計算,房產總價值為37。5萬億元。那麼,如果非要把房
價壓下10%,這等於要損失3。75萬億元,差不多是2005年5月初上市公司的總市值。因此,當大家都為住房新政叫好的時候,
真實的境況或許不像表面上感覺的那樣好。
當然,我不是說房價泡沫越大越好,而是說如果有泡沫,那麼這些泡沫或許是各種管制逼出來的,是人們沒有其他既可靠又合算
的投資渠道所致。當這些泡沫被越逼越大的時候,藥方不應該是推出更多、更強制性的宏觀調控措施,因為這隻會導致更多的扭曲;更好
的藥方是理清泡沫形成的真正原因,然後停止那些導致扭曲的行政管制,為老百姓開放更多的經濟權利。
如果說2004年的政策初衷是要約束土地浪費,那麼房價上漲反而是與那種初衷一致的。相反,如果壓制房價上漲,其後果是
鼓勵更多人要不斷地換新房,每隔兩三年又要換新房,這必然造成太多的土地和自然資源的浪費,導致生態環境的進一步惡化。就我走過
的許多國家中,沒有哪國的人像中國家庭那樣“年年有新房”。實際上,當人們可以很“便宜”地每隔兩三年就換一次新房時,就不會有
太多人去珍惜、保養好現有住房。中國有太多的住房可以透過粉刷、裝修即可大大改觀其可住性,但在大家都追捧新房的潮流下,沒有太
多人會去這樣做。政府不應該透過壓制房價迎合這種潮流。
二手房應該是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