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兵所獲,口稱:‘我是
萬歲爺養馬的官兒。’大清兵將楊春等帶至德勝門鮑
姓等人看守。”
EB崇禎二年十二月甲戌,祖大壽疏言:“比因袁崇煥被
拿,宣讀聖諭,三軍放聲大哭,臣用好言慰止,且
令奮勇圖功以贖督師之罪,此捧旨內臣及城上人所
共聞共見者,奈訛言日熾,兵心已傷。初三日,夜
哨見海子外營火,發兵夜擊,本欲拚命一戰,期建
奇功,以釋內外之疑,不料兵忽東奔……”祖大壽
此疏當然有卸免自己責任的用意,但當時士卒憤慨
萬分,自動東奔的情形也必存在。
FB袁崇煥獄中寫信、祖大壽接信後回師等情狀見餘大
成《剖肝錄》。永平即今盧龍縣,當時為府治。
十三
袁崇煥蒙冤下獄,朝中群臣大都知他冤枉。內閣大學士
周延儒和成基命、吏部尚書王來光都上疏解救。總兵祖大壽
上書,願削職為民,為皇帝死戰盡力,以官階贈蔭請贖袁崇
煥之“罪”。袁崇煥的部屬何之壁率同全家四十餘口,到宮外
申請,願意全家入獄,代替袁崇煥出來。崇禎一概不準。
崇禎一定很清楚的知道,單憑楊太監從清軍那裡聽來的
幾句話,就此判定袁崇煥有罪,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何況
這“群英會蔣幹中計”的故事,人人皆知。皇帝而成了大白
臉曹操,太也可羞。這時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御史曹永祚忽然捉到了奸細劉文瑞等七人,自稱奉袁崇
煥之命通敵,送信去給清軍。這七名奸細交給錦衣衛押管。崇
禎命諸大臣會審,不料到第二天辰刻,諸大臣會齊審訊,錦
衣衛報稱:七名奸細都逃走了。眾大臣相顧愕然,心中自然
雪亮,皇上決心要殺袁崇煥。錦衣衛是皇帝的御用警察,放
走這七名“奸細”,自然是出於皇帝的密旨。猜想起來,那御
史曹永祚本來想附和皇帝,安排了七名假奸細來誣陷袁崇煥,
但不知如何,部署無法周密,預料眾大臣會審一定會露出馬
腳。崇禎就吩咐錦衣衛將七名奸細放了,更可能是悄悄殺了
滅口。
對於這件事,負責監察查核軍務的兵科給事中錢家修向
皇帝指出了嚴重責問。崇禎難以辯駁,只得敷衍他說,待將
袁崇煥審問明白後,便即派去邊疆辦事立功,還準備升他的
①
官。崇禎這個答覆,其實已等於承認袁崇煥無罪。
兵部職方司主管軍令、軍政,對軍務內情知道得最清楚。
職方司郎中(司長)餘大成極力為袁崇煥辯白,與兵部尚書
梁廷棟幾乎日日為此事爭執。當時朝廷加在袁崇煥頭上的罪
名有兩條,一是“叛逆”,二是“擅主和議”。所謂叛逆,惟
一的證據是擅殺毛文龍,去敵所忌。袁崇煥擅殺毛文龍,手
續上固有錯誤,可是毛死之後,崇禎明令公佈毛文龍的罪狀,
又公開嘉獎袁崇煥殺得對,就算當真殺錯,責任也是在皇帝
②
了,已不能作為袁崇煥的罪名。
嘉靖年間,曾有過一個類似的有名例子:在徐階的主持
下,終於扳倒了大奸臣嚴嵩、嚴世蕃父子。嚴世蕃十分工於
心計,在獄中設法放出空氣,說別的事情我都不怕,但如說
我害死沈煉、楊繼盛,我父子就難逃一死。三法司聽到了,果
然中計,便以此定為他的主要罪名。徐階看了審案的定稿之
後,說道:“這道奏章一上去,嚴公子就無罪釋放了。”三法
司忙問原因。徐階解釋理由:殺沈楊二人,是嘉靖皇帝下的
特旨,你們說沈楊二人殺錯了,那就是指責皇上的不是。皇
上怎肯認錯?結果當然釋放嚴世蕃,以證明皇帝永遠正確。三
法司這才恍然大悟,於是胡亂加了一個“私通倭寇”的罪名,
就此殺了嚴世蕃。
但崇禎對於這樣性質相同的簡單推論,竟是完全不顧。
至於“擅主和議”,也不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