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小說:肖申克的救贖 作者:白寒

或變成像約翰·加德納這類作家,作品較艱澀,不那麼大眾化,讀者全是些優秀學者,他們吃健康食品、開著舊紳寶汽車(車子後面的保險桿還貼著“支援金恩·麥卡錫擔任總統”的褪色貼紙)。

“沒有關係,比爾,”我說,“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

我們再也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比爾仍然做他的編輯,我則繼續寫我的恐怖小說,我們兩人都不需要看心理醫生。這是一筆好交易。

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多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故事嗎?如果你讀了前面的故事,就會知道並非如此……不過每個故事裡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僅僅是《呼—吸—呼—吸》而已——《屍體》中吸血蟲那檔子事就頗嚇人的,《納粹高徒》裡的夢中意象也同樣可怖,天曉得為什麼,我的腦子好像遲早都會轉回那個方向。

這裡的每篇稍長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後寫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項浩大的工作後,瓦斯桶中殘留的燃料都剛好足夠我寫一篇中篇小說。最早完成的《屍體》寫於《午夜行屍》之後,《納粹高徒》則是《幽光》完成後,花了兩個星期寫成(《納粹高徒》寫完後,我精疲力竭,停筆了三個月);《肖申克的救贖》寫在《再死一次》就緒之後,《呼—吸—呼—吸》則是四個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燒的凝視》寫竣之後動筆。

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過,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評估,為什麼呢?因為每個故事都在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之間——雖不是非常精確,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訴你:即使最大膽的作家,碰到二萬五千到三萬五千字這個數目,也會心驚膽跳。我們很難明確劃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說還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數來界定,不過當一個作家寫出近二萬字的東西時,他知道這已經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樣的,如果他寫的故事超過四萬字,就比較接近一篇小說。但是,在二萬字以下與四萬字以上這兩塊較明確的區域之間是個模糊地帶,作家寫到這個地方時,才猛然發覺自己來到小說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帶——“中篇小說”。

從藝術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說並沒有什麼不對;當然,馬戲團裡那些畸形怪胎也沒什麼不對,只是在馬戲團以外的世界裡,你就難得看到這類人;我的意思是,偉大的中篇小說很多,可是傳統上總是隻能在型別小說迷的小眾市場上銷售(這還是客氣的說法,比較不客氣、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幾乎乏人問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說賣給《艾勒裡昆恩推理雜誌》、《麥可仙恩推理雜誌》,或把中篇科幻小說賣給《驚愕》、《類比》等雜誌,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說雜誌》。諷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說也有市場:前面提過的《科幻小說雜誌》是其中一個例子,《陰陽魔界》是另外一個例子,其他還有許多原創恐怖小說的選集,例如由雙日書屋出版、葛蘭特編輯的“幽影”系列。

但是對於只能用“主流”二字來形容的中篇小說(這個形容詞和“型別”一樣令人沮喪)……就市場性而言,你的麻煩可大了。你憂愁地看著自己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的手稿,開啟一瓶啤酒,在腦中聽到一個很重的外國腔問道:“先生,您好,歡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飛機,旅途愉快嗎?應該還不錯吧!先生,歡迎加入中篇小說的行列,我猜您會很喜歡這趟旅程!來根便宜雪茄吧!把腳翹起來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說還會放在這裡很久、很久……對不對?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喪。

從前,這類故事真的有市場(他哀嘆)——例如《星期六晚郵報》和《柯立爾》、《美國水星》等雜誌,不管長篇或短篇故事,都是這類刊物的主要內容。如果故事太長而無法在一期內刊登完畢,他們就會採取連載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當時還沒有人想到“濃縮”或“摘要”小說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夢波丹》尤其喜歡這種糟糕的做法,你現在可以在二十分鐘內讀完整本小說),雜誌會提供充分的篇幅來刊登小說。我還記得從前我會花一整天在家裡等郵差送信,因為最新的《星期六晚郵報》即將出刊,而之前曾經預告本期將刊登雷·布萊德伯利的最新小說,或因為凱倫的連載小說將於本期刊出完結篇。

(那種迫不及待的焦慮心情,讓我成為醒目的目標。郵差終於出現了,當他穿著短袖夏季制服、揹著郵包、踏著輕快步伐走來,我會在走道盡頭等他,身體動來動去,好像急著要上廁所的樣子,一顆心簡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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