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胸口。他臉上冷然一笑,遞給我一張電費單,其他什麼都沒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後他於心不忍,終於把《星期六晚郵報》遞給我,封面是由洛克威爾所繪、滿臉笑容的艾森豪威爾,裡面有一篇關於索菲亞·羅蘭的報道,還有由派特·尼克松執筆的文章《我說他是個很棒的人》,她說的是誰呢,你猜,當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還有很多故事,有長篇、有短篇,還有凱倫連載小說的完結篇。謝天謝地!)
而且這樣的情形還不是偶爾為之,而是每個星期都發生!每當《星期六晚郵報》送來的時候,我猜我簡直是整個東岸最快樂的小孩!
現在還有一些雜誌會刊登長的小說——《大西洋月刊》和《紐約客》特別同情寫出三萬字小說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問題,不過這些雜誌並不特別歡迎我寫的故事,因為我寫的東西比較平淡,文學性不太強,有時又太冗長累贅(雖然要我承認這點是非常痛苦的事)。
但就某種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說之所以如此暢銷,還得歸功於這些特質(儘管這些特質似乎不太值得讚賞)。我的小說大多是發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學界的麥當勞推出麥香堡和大包薯條一樣。我懂得欣賞優雅的散文,但是發現自己很難或根本不可能寫出那樣的文章(所以我欣賞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奧多·德萊賽或諾里斯之類的寫實作家)。如果把“優雅”這個元素抽離了作家的文筆,他就只剩下一條強壯的腿可以立足,那條腿就是“分量”。結果,我總是努力寫出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