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6 章 各行祖師倒計時(9 / 12)

,都是女兒分兄弟一半錢財呢。

鄭老頭真是心狠,一點都不心疼女兒。”

一中年男子接過話:“那養子還嫌不足,竟想把家業全吞入腹。

() 難怪範縣令判他杖刑一百,並戴鐐銬示眾,活該!”

一行人討論得火熱,把天幕都丟到腦後。

【到南宋後期,理學家向寡婦提出更進一步要求:

不改嫁為夫守節,贍養公婆孩子,侍奉夫家不得迴歸孃家,並且嫁妝與夫家共享。

但民眾表示:你誰啊!我們為什麼要聽你的?

社會並不認同他們的話,所以他們的安利賣得並不好。

但無論是范仲淹提倡的家族共同體,還是程頤強調的男尊女卑地位,或者朱熹贊同的女子捐嫁妝給夫家。

但他們留下了意識形態上的基礎,給後朝提供了極大的發展便利】

太平公主氣得大罵,自己不努力就盯著女子手中的仨瓜倆棗,還要不要臉?

她氣得很了,轉身搖晃著母親的手臂撒嬌:“母親,快想想辦法,別讓大唐也變成這樣!”

武則天寵溺地摸了摸她頭,點頭應承:“好好好,聽太平的,大唐不變壞只變好!”

見母親應允,太平公主才開心地聽天幕講述。

而武則天則望著天幕陷入沉思:沒想到後世女子竟淪陷至此,難道女子真的無出路只能被迫受打壓?

不,不會,向來自強的她不認女人天生處於卑位,若女子真的天生位卑,那她女皇身份怎麼來的?

【到元朝時遊牧民族入駐華夏,他們實行的是‘繼婚制度’,即:兒子可以繼承父親妻子,或是兄弟妻子。

因為遊牧民族生活方式與中原截然不同,他們四處放牧居所不定,所以娶媳婦要花一大筆錢買斷女子與孃家關係,因此女子被視為牧民財產。

元入中原後開始推行繼婚制,以此保證士兵來源和財產稅收。

但是漢人不願意繼婚啊!

於是元朝對繼婚年齡、婚姻等做出限制,如:家中無適齡男子寡婦可以再嫁(嫁妝好像不能帶走,不確定),要是女子不願呢?】

天幕貼出兩個巨大的墨字:守節!

【只要你守節就完美解決習俗不相融的問題,只要你守節朝廷會保護你,士大夫讚美你!

而女子呢?

收穫一座貞節牌坊!

這就是重男輕女最嚴重的時候,夫家給出一筆聘禮,從人淪落到高階貨物,買斷她今後人生】

李世民忍不住叫屈:“宋朝道德很好嗎?不見得呀!”

他們哪來的臉罵漢唐?

宋儒不是復興儒學嗎?

他們怎麼不看看儒家經典禮記?

上面可是記載了,新婦持有個人財產並可在走出婚姻時隨身帶走。

你們咋不遵禮儀制度?

唐太宗表示他不理解,並對大宋極為震撼!

他側臉對長孫皇后道:“朕心煩大唐世家借婚嫁轉財產之舉,但朕也無打壓女子之意,而是想壓制世俗規矩,沒想到宋倒對弱女子下手。”

實在不行以他下詔規定聘禮全交給新婦,將其稱為嫁妝的一部分,看誰還興重聘鉅額嫁妝?()

不得不說父子同心,李世民沒這麼幹,但他兒子李治可是下過聘禮歸新婦,作為嫁妝的詔書,遏制風氣的同時又讓女子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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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明朝時,咱們的朱重八天賦異稟,繼承糟粕去精華全面發揚理學女子貞節觀。

大明初立就下詔:年輕寡婦守節二十年以上者,不僅可以獲得朝廷旌表,其全家還能免除徭役賦稅。

免除徭役賦稅,多讓人心動的利益,於是僅明朝一朝,史書上的貞節烈女傳就達三千多篇,夫死妻殉死,未婚夫早死女子為不改嫁,甘願‘截髮毀容’、寧丟性命不願失節等等之舉;

這些舉動朝廷士大夫對她們大肆讚揚,表彰,必須表彰,不僅朝廷士大夫表彰,就連老天爺也要進行表彰!

這是‘感動華夏’偉大人物!

沒見著節婦死後身有白氣縷縷,至夜消散,遠山更有鳴聲徹響三晝夜,此乃天地為之感動也!】

天幕語氣像把刀:【確定白氣不是怨氣?鳴響不是罵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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