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6 章 各行祖師倒計時(10 / 12)

劉徹從鼻腔裡冷哼一聲,語氣譏諷:“酸儒!”

漢家追奉有過生育的婦人,鼓勵女子再嫁,在他們看來有婚女子是有福氣之人。

至於丈夫去世…那是因為他承不福氣,所以喪命!

文帝之母原為魏豹夫人,最後晉升為國母。

他母親王夫人,以再嫁之身入宮生下他難道沒福氣?

看看仲卿去病成就,不就說明再嫁婦人乃是有福之人,宋倒好,竟然壓制婦人不嫁,荒唐!

【到了大清甚至演變為‘搭臺死節’:對婦人要節烈,不準再婚,法律鼓勵婦人在丈夫死後自殺殉夫。

婦人自殺時,父母兄弟會搭高臺,懸好繩索並設祭婦人,當父母公婆對臺下下拜後,婦人上臺自縊,待她氣盡,鼓聲大吹嗩吶大響,這是喜事啊!

貞節牌坊到手嘍!】

秦始皇≈ap;劉徹≈ap;李世民≈ap;朱元璋猛地拍桌,大怒:“喪心病狂!”

逼迫女兒/兒媳自縊是人倫之事?野獸尚有舔犢心,而後人竟愚昧之此,可還有良心在?

天幕道出的搭臺節死,讓歷代蒼生失了聲,如此無道之事竟被寫入法律?

後朝是何等人間地獄?

【所以‘餓死事小,失節事大’成了世俗對女子苛刻要求,貞節高於一切,女子貞節乃世俗典範,是世道、人心代表,貞節越多,人心越好!

所以人心多好就看它貞節牌坊有多少,那明清牌坊有多少呢?

僅明一朝約三萬五千多座,徽州是接牌坊者最多地區,僅歙縣一縣,嗯,自己看資料吧】

望著天幕浮出的資料,劉娥只覺當頭一棒血氣上湧,忍不住一掌打在桌上大怒:粗鄙毫無禮儀之法,那明清竟然肯承納?

僅歙縣一縣得到的貞節牌坊為:

() 唐代2人、宋代5人、元代21人、明代710人、清代7098人。

劉娥面色平靜,語氣涼涼地掃過殿內群臣:“看來爾等對哀家臨朝稱制很有意見?”

否則怎麼會處處限制女子權利?

是為了防止再出現個她?

殿內群臣低頭苦笑:誰敢?

太后出身微賤,群臣曾反對先皇立她為後,可誰壓得住她?

至於後人壓制女子之事,後朝作為與他們何干?

朱元璋大怒,更怒,怒半晌沒用,他為自己辯解:民間守節者甚多,他下守節詔令是為穩住大明國統!

再則世人皆崇李學文,奉理學為上,他想要正人心、厚風俗、敦教化只能宣揚理學風俗!

而躲在柱子後的朱棣撇嘴:藉口,都是藉口。

平日不覺,經天幕點出後,他發現女子要裹足喪失做活能力,要守節侍奉夫家,她們怎麼生活得下去?

想到此朱棣渾身一個激靈,謝天謝地幸好他不是女子!

【總結說下:宋宗族大成對女子要求變得苛刻,並剝奪女子經濟獨立,世俗未改但意識形成;

到元時期與繼婚制度相融合,為平衡蒙漢關係,元朝廷與士大夫各退一步,對繼婚要求做了限制,女子符合繼婚要求者,可以受節。

然後明朝將受節與免賦稅掛鉤,把女子受守與家族利益連在一起,從此貞節牌坊制度徹底形成。

現在我們罵宋明罵得兇,是因為現代道德、風俗皆由宋而起,經元明清強化後成為習俗,直到現在仍有殘餘。

如: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民當家作主,要愛國愛家,以中國為己任!

必須生兒子——宗族有權對族人財產進行分配權,沒有兒子會受欺負,也保不住家裡財產。

重男輕女:女子一旦出嫁就不能再回孃家(要守節),所以養女是個虧本生意,隨便養養長大潑水。

女子主家中事務:參見宋儒建議;

某些地方父權仍壓民權:如現代美國研究員夫妻被父親砍頭,對方稱:他是在實行父親權利,所以他沒錯不犯法。

這僅僅是女子受壓迫過程,放棄對外競爭力、思想趨於保守在宋更是有跡可循,或許二程朱熹本意不是如此,但他們的徒子徒孫會神化跟孔子一樣,把他們架在神壇上供著,轉身扭曲他們的經義,把它變為儒家20版本,成為固化儒家群體利益的新工具】

秦始皇訝然地瞪大了眼,等等,在後世眼中貞節牌坊=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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