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之,美國線上只花了950萬美元,就獲得了2 050萬美元的收益(不含認股權證的行權費30萬美元)。
這宗交易實質上是美國線上自己出錢買利潤,除了50萬美元的廣告承攬業務外,其餘的950萬美元實際上是美國線上向採購專家網站公司購買一些對它本身毫無價值的服務和軟體,且都免費贈與訂戶或商業夥伴。這個案例表明,為了使認股權證升值,權證持有人有時可能訴諸顯示公允的交易行為,為權證發行人輸送利潤,從而營造雙贏格局。這是一種典型的透過交易設計操縱利潤的伎倆。
非公開發行可能導致利益輸送合法化
定向增發是一個誘人的餡餅,以中信證券為例,2006年6月中國人壽以每股元獨攬中信證券5億股增發,而今中信證券的股價已為53元左右,其賬面的市值收益率高達471%,46億元的投資在不到一年內帶來了219億元的收益。據測算,自去年以來,參與定向增發,包括上市公司大股東、基金公司、券商等在內的各類機構共獲得的市值收益不下800億元,收益率大多達到100%。
目前定向增發主要有三種物件:控股股東、戰略投資者及財務投資者,我們在三年前就曾對戰略投資者配售政策潛在的財務陷阱作了描述:
戰略投資者這個詞很流行,以前新股發行時,還要專門向“戰略投資者配售”這個玩意,從戰略管理角度,這是提高企業競爭力、形成行業價值鏈的一個有效辦法,可在中國執行下來,變得非常荒唐和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