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鵜鶘案卷 作者:蝴蝶的出走

卻又無從辯論。盧克根本不想看他。他在接受任務時就已聽到吩咐,除了迎接這位海上來的陌生人之外,還必須避免正眼看他,這還不容易。此人是九個國家懸賞緝拿的人。

駛過曼託大橋,盧克又點燃一支幸運牌,此時他可以肯定先前與此君見過一面。就他記憶所及,五六年前,在羅馬機場曾經有過一次短暫而時間精確的晤面。沒有任何介紹。地點是在廁所裡。盧克當時穿一身精緻的美國經理套裝,把一隻鰻魚皮的公文包挨著洗臉盆的牆邊放下,他慢騰騰把手浸入水中,一眨眼間皮包就不見了。他在鏡子裡看見一個人晃了一下——就是這個卡邁爾。就在那一天,30分鐘過後,那隻公文包便在英國駐奈及利亞大使的兩腿之間爆炸。

盧克常常聽到他的黑道兄弟在小心翼翼的耳語中說起這個卡邁爾。他有許多名字,許多相貌和許多種語言,一個出手快速、來無影去無蹤的刺客,一個四海為家、無跡可尋的登峰造極的殺手。他們在夜幕下向北疾馳,盧克低低地仰靠在車座上,草帽的寬簷快要遮住鼻子,手腕在方向盤上蠕動,他想起聽到過的關於他身邊這位乘客的令人拍案驚奇的恐怖傑作。1990年17名以色列士兵被伏擊已經算在卡邁爾的帳上。在1985年的一件汽車炸彈謀殺案中,一位鉅富的德國銀行家全家遇害,卡邁爾是唯一的嫌疑人,傳聞那一次行動的收費為三百萬現鈔。大多數內行人士都相信1981年謀刺羅馬教皇的行動是他主謀的。不過,話得說回來,幾乎每一件偵破不了的恐怖襲擊和暗殺事件都歸罪於卡邁爾。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沒有人確實知道他是何方神聖。

盧克覺得激動。卡邁爾行將在美國大地上有所行動。盧克不知道目標是誰,但是噴灑鮮血的人不會是尋常之輩。

拂曉時分,被偷的農場貨車停靠在喬治城31街和M街的路口。卡邁爾抓起他的運動包,口也不開一聲,便跳上了人行道。他向東走過幾個街口,來到四季旅館,在大廳裡買了一份《華盛頓郵報》,若無其事地乘電梯上到七樓。7點15分,他準時輕叩走廊盡頭的一個房門。“是誰?”門內有人問道,聲音透出惶恐不安。

“我找斯內勒先生,”卡邁爾說道,口音是無懈可擊的全國通用的美國話,同時用拇指摁住了門上的窺視孔。

“斯內勒先生?”

“是的,埃德溫·F·斯內勒。”

門把手沒有轉動,也沒有響,門也不開。幾秒鐘後,門底下塞出來一個白信封。卡邁爾把它拾起。“行啦,”他說得夠響的,好讓斯內勒聽得見。

“隔壁房間,”斯內勒說道,“我等你的電話。”他說話像是美國人。他跟盧克不同,從未見到過卡邁爾,說真的,也不想見到他。盧克已經見到過他兩次了,算他運氣好,居然還活著。

卡邁爾的房間有兩張床,靠視窗一張小桌。窗簾拉得緊緊的,透不進一絲陽光。他把運動包放在一張床上,緊挨著兩個厚實的公文包。他走到視窗向外窺視一下,然後走向電話。

“是我,”他告訴斯內勒,“告訴我車子。”

“車停在街上。純白的福特,康涅狄格州的車號牌。鑰匙在桌上。”斯內勒說得很慢。

“偷來的嗎?”

“當然,不過消過毒了。它是清清白白的。”

“我把它留在杜勒斯機場,午夜過後不久。我要求把它毀掉,行嗎?”十足地道的英語。

“我接受的命令就是這樣。是的。”斯內勒既恭敬又幹練。

“這一點非常重要,知道嗎?我想把槍留在車上。槍都會留下子彈,汽車都會有人看見,因此把汽車和車上的一切都毀滅乾淨,這是非常重要的。懂嗎?”

“給我的命令就是這些,”斯內勒重複一遍。他不欣賞這一套說教。他不是頭一回幹這種殺人把戲。

卡邁爾坐在床沿。“400萬已在一星期前收到,晚了一天,我得告訴你。我現在已經到了首都,我要求拿到另外300萬。”

“中午以前匯到。這是協議好的。”

“是的,不過我怕協議靠不住。你們已經遲付一天了,還記得吧?”

這使斯內勒覺得惱火,既然殺手是在隔壁房間,而且不見得馬上就會跑到門外,他也不妨露出一點不快。“那是銀行的失誤,不是我們。”

這使卡邁爾覺得惱火。“好得很。我要你們和你們的銀行把另外300萬電匯到蘇黎世的帳戶,紐約的銀行一開門就匯出。從現在起還有兩個鐘頭。我會查問的。”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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